简析制约检察技术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和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学利 曹广强 时间:2014-09-22

  三、改革现行运行机制势在必行

  针对检察技术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一是要将传统的检察技术工作切割出去,让司法鉴定监督真正归口于法律监督部门。司法鉴定监督和侦查监督、公诉等形成有效的法律监督合力。二是彻底整合检察技术部门,明确检察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技术应用是检察技术工作的核心,光有技术设备绝不等于技术应用。人员培训是技术应用工作的基础,没有训练有素的应用技术终端人员,检察机关的现代化办公、办案都将是一句空话。所以,改革后的检察技术部门的两项主要工作就是搞好技术应用和人员培训工作,这不同于检察机关的其他政治业务培训,而是针对各个应用岗位的实战性培训。要进一步大力加强对检察技术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职业能力。要定期开展针对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使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并大力组织科研活动,实现技术手段的创新。三是完善检察技术现代化管理机制。通过与实际工作的结合,与各个部门沟通配合,总结出一套完善的检察技术管理规范制度与对内培训制度。还应该特别提出的是检察技术管理制度不仅包括检察技术部门内部的管理制度,更主要的是整个检察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所以在检察技术管理方面检察技术部门必须有绝对的权威。四是建立健全检察技术运行的长远发展机制。对检察技术领导组织结构应有明确定位。应该按技术分工和技术应用来确立检察技术领导小组,而不是单纯从行政层面来划分。对检察技术的长远发展规划必须考虑技术人员和专家的咨询意见,建立一套完整的规划设计管理机制,变领导决策为科学决策,变请示报告为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坚持检察技术工作科学发展的对策

  明确检察技术工作科学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把检察技术工作贯彻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上来。
  一是要牢固树立强化法律监督服务的理念,坚持面向检察业务主战场,面向办案第一线开展检察技术工作。坚持“侦鉴分开”的同时,估好“侦鉴同步”工作。这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二是检察技术运行机制改革是规范管理、全面提高鉴定人素质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鉴定人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和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鉴定质量和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
  三是在建议成立检察技术运行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技术科科长任副组长,其他技术人员为成员,积极开展检察技术运行机制改革工作。
  四是制定一系列落实检察技术运行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实施办法。如关于我院检察技术工作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协调配合的意见,关于认真开展文证审查工作的意见,检察技术办案保障机制及奖惩办法,鉴定人办案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等工作机制。
  五是积极探索和拓展检察技术工作为各项检察业务提供及明,准确的检察技术支持和保障,为业务部门提供更科学的证据,时时严把鉴定关。
  六是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训机制,尽快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级待遇问题,打破专业技术人员不想工作,不干工作,一心想跳槽的尴尬局面,形成专业技术人员想干工作,会干工作,进的来,留的住的检察技术工作氛围。
  综上所述,现行检察技术运行机制的改革重点应该在组织结构方面。只有将现行检察技术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割出去,重新定位检察技术工作的内涵,明确检察技术工作的方向,突出检察技术工作服务与保障的功能,才能使检察技术工作运行机制改革摆脱越改越迷茫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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