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济法视阈下的经济自由与经济效率关系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任启友 时间:2014-06-25
  论文关键词:经济自由  经济效率 经济法 
  论文摘 要:当前,关于经济自由与经济效率的分别研究已经屡见不鲜了,但是深入探讨二者关系的著述并不多见,文章分析了经济自由与经济效率的关系,并提出我们应该在经济法视野下了去处理经济自由与经济效率的相互关系,实现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对经济自由和经济效率的研究已经屡见不鲜了,但深入探讨二者关系的著述微乎其微,本文试图在此方面有所突破。 
  一、经济自由与经济效率的关系分析 
  从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经济越自由,经济效率越高,经济自由度低,经济效率低下;反之,经济效率高低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经济自由度的高低,二者具有一致性,偶尔的分离只是非常态。究其原因,应该归结为自由与效率在人类经济生活中的价值一致性,即有效率的自由经济生活。自由是一项人权,是人类为求得解放和发展所不断追求的基本权利,没有自由的人和社会是停滞不前的,经济效率体现为经济主体对效率的追求,是主体在自由基础上的又一次飞跃,经济主体必须先有经济自由,再通过自由行动提高经济效率,只有自由而没有效率,人和社会只会停留在原始社会。经济自由与经济效率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经济效率的目标并不排斥自由竞争等其他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赋予主体尽可能广泛的追求利益的自由和最大限度的活动空间,才能保证资源利用的效率。”[1] 
  经济自由与经济效率是一对矛盾体,有统一的一面,也有对立分离的一面。经济自由与经济效率的性质不相同,经济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同时经济自由还关涉到一国经济的独立和发展,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不受他国的干涉,这些都表明经济自由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和法律性。另外,经济自由常常与经济民主联合使用,更加强化了其政治属性。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般而言,人们往往是在具有了经济自由之后才进一步争取政治自由的,没有经济自由,就不值得拥有已经获得的政治自由。[2]“离开经济自由,就没有个人的和政治的自由。”[3]因而,“经济自由也是达到政治自由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4]而经济效率只具经济性,尤其是其中的生产效率和技术效率的衡量标准大多具有客观性和统一性,所以经济效率是中性的,并不过多牵涉政治和法律。 
  经济自由与经济效率的对抗性表现为二者的经常性、局部性偏离和对立,具体体现为两种情况,一种状况为经济体的经济自由度很高,但却对应经济的低效率或无效率,典型的例子是自由资本主义后期的经济危机,一直奉行自由放任和完全竞争的自由经济政策,却产生了整体经济的无效率,这是经济自由与经济效率第一次出现背离。另一种状况是经济自由度低,却对应经济的高效率,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完全管制使得经济主体和整个社会几乎无自由可谈,但一段时间内却换来了经济效率的极大提高。现代经济学理论显示,局部的经济管制也会取得短时间的经济效率。 
  二、经济法在经济自由与经济效率的博弈中生存与发展 
  经济法的产生离不开经济自由与经济效率的相互关系及其不断的演变和发展,正是由于经济自由与经济效率的经常性背离而又无法自我修复和回归,使得经济法有了存在的必要,也为经济法积极主动地调整二者关系提供了合理性论证。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经济自由和经济效率是一对永恒的矛盾,求得二者的动态均衡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历史必然,过分偏向一方只会导致经济的波动和混乱。比如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对经济自由过分迷信,到头来的结果就是经济危机和经济的低效率,而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依旧解决不了经济的滞涨,却损害了经济自由,新自由主义的放松管制,给予经济主体经济自由又再一次引发了世界性的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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