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以经济学为视角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10-06
范围进行约束、规范,这就是法律的形成。我们知道,法律有一个特点就是普适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一些人觉得契约约束了他们的行为范围,使得他们的利益没有不被约束情况下那么大,他们就可能放弃与统治者“签约”,选择不加入文明社会,而进入黑社会。同时,当这些人进行了这样的选择时,统治者或文明社会也就不对黑社会中的人提供法律保护了。另一方面,他们对于在竞争高额利润机会的过程中不能够选择暴力手段的约束不满意。黑社会在与文明社会中的企业进行产业资源竞争时,它的竞争手段可以比其对手有更多的选择,或者说可以更加不择手段。它在选择非公平竞争手段时,就比对手更有可能取胜。因此,如果他们不参加文明社会,不接受文明社会的游戏规则,认为“霍布斯丛林”中的“狼群法则”更加可取,他们就会选择进入黑社会。贩毒、色情行业等。在许多国家,由于受社会价值和伦理观念的影响,文明社会一般不接受公开的贩毒和色情行业,但是,由于很难完全杜绝这些现象,打击的后果是使得这些行业成为高度垄断的行业,因为对于吸毒和色情消费的需求总是存在的,不因为打击而减少,打击的唯一后果是减少了对于这些行业的供给。经济学的供求分析告诉我们,政府打击的一个重大消极后果就是提高了这些行业的垄断性,从而提高了垄断利润。高额的垄断利润使得从事这些行业的投资回报提高,因而一些人不惜冒着掉脑袋的风险而铤而走险。
 
二、经济微观分析
    微观层面,犯罪人为什么选择黑社会性质组织来犯罪,这就要从另外一个视角即成本-收益来具体的探究。犯罪经济学由美国的著名经济学家加里·S·贝克首创,他第一次系统规范地对犯罪行为作了经济学上的分析,将犯罪行为与经济行为如消费、生产等等同起来,认为“犯罪”也可以看作是一种重要活动或产业,也存在成本与收益及最优状态等典型的经济学问题,因此对于犯罪的预防也应考虑到社会的成本与收益,以“经济人”或“理性人”的假设来考察违法犯罪人, 存在一个假设,理论上,犯罪人与普通人一样, 都是有理性的, 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在预算既定的限制下, 犯罪人也会选择最适宜的谋利方式来追求最大的效用和最大的利益,或者在固定的效用或利润下追求最小的成本投入或支出。黑社会性质组织就是追求效益最大化而去谋划犯罪组织形式上的变化发展的。犯罪效益表示为犯罪收益与犯罪成本之比, 即犯罪效益同犯罪收益成正比, 犯罪效益同犯罪成本成反比。犯罪收益指犯罪人从犯罪活动中所获得的收益, 其中包括经济、政治、生理满足等犯罪收益。犯罪成本是指行为人因实施犯罪或将要实施犯罪所付出的或可能付出的代价。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为完成犯罪所付出的代价、机会成本、刑罚惩罚以及由此直接或间接造成的生命、自由、名誉、财产、权利的损失。其中主要包括现实的犯罪成本和预期的惩罚成本。现实的犯罪成本包括: 行为性成本、机会成本、物质性成本和心理惩处成本;惩罚成本包括: 法律惩处、社会惩处以及定罪概率。因此, 犯罪人为提高犯罪效益, 通常由以下途径实现: 其一, 在犯罪收益不变的情况下, 降低犯罪成本。其二, 在犯罪成本不变的情况下, 犯罪收益增加。其三, 犯罪收益和犯罪成本呈同向变化的情况下, 犯罪收益增加的幅度大于犯罪成本增加的幅度, 或犯罪收益下降的幅度小于犯罪成本下降的幅度。其四, 在犯罪收益和成本反向变化的情况下, 犯罪收益提高而犯罪成本下降。
(一)现实的犯罪成本
    现实的犯罪成本包括行为性成本、机会成本、物质性成本和心理惩处成本四个方面。1. 行为性成本。行为性成本, 是指犯罪人为实施犯罪所必须作出的行为支出。不同的犯罪行为, 其行为性成本是不同的。一般而言, 抢劫者的行为性成本高于盗窃者的行为性成本,抢劫的犯罪客体相同时, 犯罪对象的强弱决定了行为性成本的大小。黑社会性质组织由于人数较多, 有明确的组织者、而且领导者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其行为性成本一般来说往往高于其他犯罪形式,而行为性成本的加大反过来会进一步促使犯罪向更高水平和更大规模发展, 以实现“规模效应”来降低其成本投入消耗。 2.时间机会成本是指由于一个人地一部分时间用于犯罪,那么通过合法活动谋利的时间就会减少,因此自动放弃的经济活动可能产生的纯收益既为犯罪的时间机会成本。3.物质性成本。物质性成本是指犯罪人用于做犯罪预备、实施犯罪、逃避侦查等所支出的费用。单个人及一般的共同犯罪由于资金能力限制,无法从事需要较高投入的犯罪活动, 其犯罪规模也停留在较低层次上。黑社会性质组织则凭借较强的经济实力, 通过加大物质性成本的投入, 扩大组织规模, 购买先进的通讯和交通工具, 甚至......, 使犯罪规模不断扩大, 犯罪水平不断提高, 以获取巨额犯罪收益。4. 心理惩处成本。心理惩处成本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前后所经历的恐惧、惶惑、悔恨等消极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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