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方正字库维权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吉林 时间:2014-10-06

摘要作为中国最大的中文字库厂商,方正的维权行动备受瞩目。对于字库和单体字的认定,到底属于美术作品还是软件,其维权又将对国计民生产生怎样的后果,本文聚焦方正维权中两个影响较大的案例,对此进行评析。
  关键词方正字库 版权保护 盗版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对字库维权进行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前不久它状告宝洁标识侵权案已经二审开庭。字体业者认为,该案的诉讼结果,将影响中国字库行业前景,实际上,它还关系到更广大的国计民生。
  一、免费字体的捉襟见肘
  方正字库总经理张建国表示,“目前,方正的黑体、宋体、仿宋和楷体不收费,这几种字体可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90%以上的需要,包括书籍、报纸的出版发行等商业行为。”对于这一说法,笔者深表怀疑。
  笔者曾有杂志和报刊从业经验,对设计排版流程有一定了解。美编在制作过程中,正文部分通常采用“黑体、宋体、仿宋和楷体”即可满足需求,对于标题设计,却是尽可能花哨,以吸引读者眼球。所谓花哨,很大程度上即对特别字体的运用。这时就必须求助于“黑体、宋体、仿宋和楷体”之外那些收费字体。一本杂志基本在一百页以上,一份报纸也至少十多个版,不可能每一期杂志,每一天的报纸都是“黑体、宋体、仿宋和楷体”千篇一律。而且不仅限于传媒领域,延伸开来,全国大街小巷的店家招牌,也与报刊标题一样追求设计效果,字体花样百出。如果宝洁使用方正字体被判侵权,方正赢了这场官司,那么在不久的将来,很可能大部分商家开门迎来的除了客人,还有方正或其他字库公司的律师们。
  那么,这次方正的胜算到底有多少呢?
  二、方正诉暴雪与方正诉宝洁的启示
  在方正诉宝洁案尘埃落定之前,方正诉暴雪一案已经胜诉。暴雪因在《魔兽世界》中侵权使用方正字库5款字体而被告上法庭。在该案中,争议焦点在于被侵权字库到底是美术作品还是软件。若认定字库是美术作品,就只能按照暴雪使用侵权字体的数量,参照有关稿酬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若认定字库是软件,索赔金额则为暴雪侵权复制品的数量乘以方正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该案法官认为,方正字库不是软件,而是美术作品。然而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分为:(1)权利人因侵权所受的损失;(2)因侵权所得的利益;(3)法定赔偿。最高限额50万元。该案最终判决的140万,却是三者皆非,只是法官“酌情确定”判决的数额。不仅与方正4.08亿元的索赔相差甚远,被告方暴雪也认为超出最高限额而表示不满。在这个法律模糊地带,“酌情确定”产生的只能是一个两方不讨好的判决。
  反观最近的这起方正诉宝洁标识侵权案,方正起诉称发现宝洁在多款产品的包装、标识中使用了方正的倩体字“飘柔”。该案一审方正败诉,一审法院判决以汉字笔画和结构不能改变为由,否定单字字体可以成为美术作品。但与此同时,法院又认定字库整体成为美术作品。这一对字库的认定与方正诉暴雪的判决结论相同。
  在这两次官司中,方正的目的很明确,一切从利益最大化出发。诉暴雪案中,暴雪是对方正整个字库的侵犯,因此方正希望法院认定字库为软件,以便得到比认定为美术作品更多的赔偿。而诉宝洁案涉及的只是“飘柔”两个单体字,方正自知法院不可能将其认定为软件,便主张单体字为美术作品,以获得赔偿。
  虽然目前对于字库和单体字的性质认定,我国尚无明确法律规定。然而笔者认为,对于整个字库而言,认定其为软件是更符合实际的做法。首先,字库制作者是软件企业,而不是美术出版社。其次,作为普通消费者,所买的字库只是一张光盘,其使用方法与其他软件并无不同,从常识出发,也会认定字库是软件的一种。再次,字体业者对于字库,取得的都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美术作品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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