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韩亮 时间:2013-02-17
  三、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1.要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慎重推进,不搞“一刀切”。因为我国区域面积比较大,是一个经济发展不平衡、多民族的国家,因此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等有关条件,确定改革模式、步骤和进度。已经全面实行改革的地区,要密切跟踪改革进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正在进行试点的地区,要总结经验,加快推进。尚未开展试点的地区,除民族自治地区外,要尽快制定试点方案,积极推进改革。
  2.要坚持科学规范、合理有序,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事权划分及财政分配关系。要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依法明确省、市(地)、县的职责权限,同时明确省、市(地)、县的收入支出范围。首先,省级财政要强化区域财力调节作用,实行省对县(市)的“五个直达”,即:资金直达、分配直达、指标直达、结算直达、报表直达;省级财政要在保证市县既得利益的基础上,加大对市县财政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调整和规范省、市、县之间的财权和事权关系,扩大县级管理权限,加大对财力薄弱县的支持力度,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其次,市级财政在省县之间要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继续承担对县级财政的指导、支持和监督职责;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所辖县(市)财政困难继续给予帮助。最后,县级财政要充分利用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经济发展的自主权,努力争取中央、省、市各级政府的支持,用足用好上级扶持的资金,用足用好改革赋予的各项政策,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行政效率,激发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壮大县域经济;县级财政要积极、主动配合省、市级财政做好有关改革工作,增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意识,认真落实财政改革各项措施,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县级财政要建立起民主的决算预算机制,架构起县级公共财政体系,靠自身努力来积极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3.要建立与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相配套的监督管理机制,避免省级财政管理半径激增造成的“管理真空”问题。一是要实行省对县财政预算审查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县级财政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全面掌握县级财政基本情况,指导县财政管理与改革工作,促进县级财政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二是要建立科学的省对县考核指标体系,客观评价县级财政运行情况和努力程度。三是要建立科学的省对县激励性财政机制,采取超收返还、以奖促增、以奖代补等多种激励方式,激发各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内在动力。四是要加强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构建省级与市、县的财政信息化网络,强化财政管理的技术手段,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4.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妥善处理收支划分、基数划转、地方债务等问题。要清理地方政府的债务,一些应当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负担的公共事务,比如说,义务教育欠债,粮食大县欠债,应当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负责清理和偿还。要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取消配套做法,建立激励和制约机制,做好转移支付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完善工作,堵塞现有漏洞,使今后的转移支付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法可依、顺畅执行。
  总之,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是为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而进行的重大改革,也是一项涉及利益格局调整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稳健操作,密切关注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完善,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

  参考文献:
  [1] 贾康,阎坤.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中长期思考[J].管理世界,2005,(8).
  [2] 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财预[2009]78号文件).
  [3] 周天勇谈“省直管县”财政改革[EB/OL].人民网,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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