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构建黑龙江省公共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7

(二)加大农业激励引导机制
首先,黑龙江省应该对支持现代化农业的龙头企业采取激励政策,运用税收优惠等政策来扶植企业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其次还应该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的经济组织形式,加大对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发展以及农业产品品牌的财政投入,来提高黑龙江省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机现代化程度,提升黑龙江省农业产品的品牌效应。农业激励机制不仅能够提高农业产业化和机械化水平的发展还能提高农民的积极性,降低农产品成本有利于增强我省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最后,加强对农业科研技术的投入,对农业有科研贡献的人员实行奖励机制,加大科研人员对农业科技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实行培训保障机制
现代化农业需要有专业化农民,增加对教育的投入有助于改善农民的观念、提高农民素质、培养专业的农民,拥有专业技术的农民能够起到带头作用,能够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农产品,能够领导农民走向致富的道路,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正是达到了国家对农业补助和投入的目的。

(四)建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稳定增长机制
进一步调整全省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财政支农资金增长机制。确保每年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预算支出,财政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实行创新政府支农投资方式,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发挥政府支农投资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完善中央支农投资协调机制,捆绑使用各类专项资金,建立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投资的政府支农投资管理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

(五)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
要按照“理顺分配关系、合理划分财权事权和财力向基层倾斜”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使国家财力在各级政府之间、各个区域之间的分布更加科学合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同时要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村账乡代管”和涉农补贴信息化发放等财政改革,使国家财力最大限度地实现既定目标,惠及广大农民,减少资金运行中的跑冒滴漏,提高使用效益。

(六)建立新型公共财政的监督机制
首先,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建立新型财政监督机制,加快财政监督立法进程,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其次,监督方式要有所创新,改变单一的事后监督方式,取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评价、跟踪反馈等多种监督方法,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并存的新格局。最后就是建立灵敏的财政监督信息反馈系统,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共享,透明。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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