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者关于最佳所得税的理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彭澄 时间:2010-06-25
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都是以所得税为其税制结构中的主要税种,所得税收入一般占其税收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大多西方学者认为,收入是最恰当的税基,因为它能大体上反映每个人的负担能力。因此,从19世纪末以来,西方经济学者曾不断地对最佳所得税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不同的理论。

  一、埃奇沃思的模式(Edgeworth‘s Model)

  埃奇沃思是英国的经济学家,他在19世纪末仔细研究了最佳所得税的问题,他使用了以下列假设为基础的简单模式。

  1.政府征收所必需的税收收入,其目标是使社会福利(个人的效用总和)尽量达到最大。用代数式来表示,设W表示社会福利,U[,i]表示第i个人的效用,那么所得税制应该使W极大化。

  W=U[,1]+U[,2]+U[,3]+……+U[,n]

  其中n是全社会的人数。

  2.假定每个人具有相同的效用函数,而效用函数只决定于他们的收入水平。这些效用函数显示出收入的边际效用是递降的,因为当个人的收入增加时,他变得更好了,但收入的边际效用却下降了。

  3.可利用的收入总数是固定的。

  根据上述这些假设,社会福利的极大化要求每个人收入的边际效用相同。可是,如果效用函数是相同的,那只有相等的收入水平才能有相等的收入边际效用。这种情况对于税收政策的意义是很明确的:税收的设置应该使每个人税后的收入分配尽可能相等。特别是应该首先对富人的收入征税,因为他们被征税后所失去的边际效用比穷人要小得多。如果通过征税后,人们收入的边际效用完全相等了,政府还要增加额外的税收,那就只有平均地分配给每个人了。

  所以,埃奇沃思的模式,是意味着一种激进的累进税制——即应该从收入的最顶端开始削平直到完全均等。这实际上对高收入个人的税率是100%.不过,这个分析中的各种假设是有问题的。从本世纪七十年代起,已经有许多人研究当某些假设放宽时,埃奇沃思的研究结果是怎样改变的。

  埃奇沃思的分析中最令人头痛的一个问题是他假设社会可利用的收入总数是固定不变的。而这只有没收性的税率才假定为对总产量没有影响。现实情况是,个人的效用不仅决定于收入,也决定于休闲。所以所得税一定会干扰工作决策并产生超额负担。一个具有功利主义的社会福利函数的社会因此面临不可避免的两难选择。一方面,它企图分配税收负担以达到均等的税后收入分配,可是这样做了,将会减少可供利用的实际总收入。所以,在设计最佳所得税制时,必须考虑达到更均等的成本(即超额负担)。在埃奇沃思的模式中,假定达到更均等的成本为零,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以它是一个完全平均主义结果的处方,因而是没有现实的可操作性的。

  二、当代的研究

  如果将工作刺激因素考虑进去,埃奇沃思模式的结果将会有多大的改变呢?1976年斯特恩(Stern)研究了一种与埃奇沃思模式相似的模式,但加上了个人对收入和休闲的选择。为了使分析简化,斯特恩假定从一个人征收的税收收入数如下式所示:

  税收收入=-α+t×收入

  其中α和t都是正数。例如,假定α=3000美元,t=0.25(25%),那么一个具有20000美元收入的人将要纳税2000美元(=-3000+0.25×20000)。一个具有6000美元收入的人将有-1500美元的税收义务(=-3000+0.25×6000)。换句话说,这个人将从政府得到1500美元的补助(即负所得税)。

  为了更好地了解其意义,现图示如下:

  附图

  在上图中,横轴表示个人收入,纵轴表示税收收入。当收入为零时,个人的税收负担是负的,即他从政府接受α美元的定额补助。此后每一美元的收入,个人必须交纳t美元给政府。所以t是边际税率,是个人挣取每一美元必须向政府纳税的比例。因为图中的几何解释是一条直线,所以把它叫做线性所得税表。在通常的讨论中,线性所得税表常常叫做统一税。

  必须着重指出,上述公式中的边际税率t即使是固定的,税收仍然是累进的,因为α也是固定的,高收入的人们负担的所得税比例也较高。究竟累进到什么程度,就决定于α及t的精确值。t的较大值将会带来更加累进的税制。可是,高值的t带来更加累进的税制的同时,也产生了更大的超额负担。所以,最佳所得税的问题,就是根据必须征收的既定数量的税收收入,去找出能使社会福利极大化的α值及t值的最佳结合点。

  1976年斯特恩经过研究后发现,考虑到收入和休闲的温和替代率以及政府大约等于20%收入的必要税收收入,t值大约等于19%就能使社会福利极大化。这比埃奇沃思模式中所包含的100%要小得很多,同时也比当前西方国家所普遍实行的边际所得税率要小得多。对于最佳的边际税率,即使十分温和的刺激效应也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斯特恩更一般地指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劳动的供给愈有弹性,t的最佳值就愈低。直觉地说,再分配的“成本”就是它产生的超额负担。劳动的供给愈有弹性,向它征税的超额负担就愈大。所以,较大弹性的劳动供给意味着较高的再分配成本,因而必须向它少征税。

  斯特恩还考查了各种不同的社会福利函数如何影响其结果。他集中研究了对富人和穷人的效用给予不同的社会权数所造成的影响。若安排给穷人效用的权数较高于富人效用的权数,就会体现出更加平均主义的倾向。一个有趣的极端例子是,根据最大福利的标准,在社会福利函数中接受任何权数的人,就只是那具有最小效用的人。斯特恩发现,最大福利的标准要求大约80%的边际税率。这并不奇怪,如果一个社会追求极端的平均主义目标,那就需要高税率。即使这样,这个80%的税率还是低于100%的没收性税率。

  斯特恩的研究结果,较之某些学家所了解的最佳税制,可能有点虚假而不够精确。因为在最佳税制追求极大化的功利主义的社会福利后面,还包含着许多有争议的价值判断。况且,在衡量效率和公平互相替代中很关紧要的关于行为的弹性又是很不稳定。不过,它在各种假设前提下对于最佳税率的明确,却提供了特殊的资料。

  斯特恩将他的研究限制在线性所得税表,可是,另外还有一般税表的分析。这种税表允许边际税率不固定,t既可能随着收入而上升,也可能随着收入而下降。瑟得(Seade)于1977年的一项令人吃惊的研究结果是,社会福利的极大化要求收入等级最顶端的边际税率为零。

  为什么会这样呢?他这样作出解释:假定H君是一个最富裕的人,他当前正好有10亿美元的收入,而他的10亿美元及另外第1美元正面临着规定的边际税率。现在假设对他的10亿美元及另外第1美元的边际税率降为零。他知道,如果他去挣取另外的美元,他一定能全部持有它,他可能决定这样去做。如果他这样做了,这会使他变好些,而政府也并不会变差些,因为它仍然和从前一样征收同样数量的税收收入。同样,也没有其他纳税人变得更差些。总之,H君变好了些,也没有一个人的其他福利降低了。而社会福利(即全社会的效用总和)却因此增加了。当然,H君也可能不去挣取这额外的钱,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什么损害,只是保持现状而已。

  人们从这个结果中引出其政策含义时必须十分谨慎。收入等级最顶端的个人可能较之其他富人还是具有极高的收入。因此,即使对于收入分配最高的1%中的大多数人来说,零也可能是最佳边际所得税率的可怜近似值。况且要注意,这个结果只适合于面对最富的个人的边际税率,它与平均税率无关。一个人在他挣取最后一美元以前的收入可能要负担很高的税。因此,即使最后一美元的边际税率很低,也可能有较高的平均税率。

  这个结果和现实世界上所得税制的对比,其差别是显著的。实际税制对于最高的收入远远不是零税率,而是倾向于对它们采取最高的税率。就美国的联邦个人所得税来说,从1988年起法定的最高边际税率就是28%,以前有些时候曾经达到90%.

  关于计算最佳税率的理论不断引起经济学者们的极大兴趣。其基本模式已经扩展到去观察新的复杂情况如何影响最佳税率。本文不可能提供最佳税制的蓝图。其答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人们的价值判断,而经济学的分析工具不可能提供关于伦理问题的确定答案。本文关于最佳税的贡献在于系统地引出各种伦理的假设和行为的假设的含义,从而引起关于税收政策的不断讨论。

  三、因素和最佳税

  最佳税纯粹是一种规范理论。它并不意味着去预言现实世界的税制将会怎样,或者去解释这些税制是怎样兴起的。这种理论很少注意税收政策赖以形成的制度背景和政治背景。布伦南(Brennan)和布卡南(Buchanan)于1977年曾论证当考虑到政治现实时,实际税制较之从最佳税制理论来看更加合理。

  假定在某一个社会中,有三种商品,即X,Y和休闲。劳动的供给是完全固定的,因而收入也是固定的。现在这个社会对X征税,但其宪法禁止对Y征税。鉴于这种情况,最佳税理论的学者可能这样说:“你们设置了一种无效率的税制。因为劳动的供给是固定的,如果你们对X和Y征收相等税率的所得税,决不会有超额负担。我建议你们对X减税并对Y征收相等的税率。税率的确定以保持以前所征得的税收收入数额为准。”

  可是,公民们推测,如果他们允许对Y征税,他们的政客和官僚们决不会降低X的税率,相反,他们只会利用这个机会去对那些新的东西征税,使税收收入尽量增大。的确有一种公共部门理论,建议政府官员不管公民们的意愿,尽可能使税收收入极大化。所以,既然宪法禁止对Y征税,公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而反对无效率的庞大的公共部门。换句话说,从最佳税观点看来是无效率的税制,但在较大的背景下却可能是有效率的。

  总之,我们难以预测政府官员们的目标是什么,以及他们的目标是否会符合选民们的目标。在任何情况下,在作出最佳税收理论之前,必须仔细地了解政治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