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务代理(所得税)风险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虞海亚 时间:2010-06-25
摘 要 由于我国注册税务师制度以及税务代理制度起步较晚,无论是作为税务代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还是税务代理直接参与人都缺乏相关的管理和执业经验。本文就税务代理特别是所得税代理存在的风险及对策展开论述,以求得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 税务代理 代理风险 所得税
  税务代理在国际上已有100多年的,现已成为通行的做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入世之后我国各种运作模式和做法与国际接轨,税务代理必然将迎来蓬勃的黄金时期。税务代理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尤其是在税收管理和保障国家税收方面的作用更是举足轻重。通过考察我国税务代理的一些实际情况,发现暗藏着很多的风险因素,本文主要针对所得税代理风险的研究来分析我国税务代理的风险,以便提出对策。
1 我国所得税代理风险分析
  税务代理就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相关税收法规指定范围内,接受纳税人委托代其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的总称。这里所指的税务代理人包括指注册税务师及税务代理机构。我国所得税代理的风险主要来自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
1.1 宏观层面的风险
1.1.1 缺乏税收代理专项法律法规
  我国注册税务师以及税务代理机构都是在国家税务局所谓的征收、稽查、代理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参照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税收征管法》中的一条原则性的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税务代理执业规程》等规范性制度。作为税务代理主体的注册税务师或者税务代理机构都属于社会服务中介机构,但其特殊性在于涉及国家的税收职能,无论是出于对国家财政的角度还是出于对负责的角度来讲亦或是缓解税务代理机构风险的角度来讲,制定专项的管理法规必不可少。但从目前法规制定的情况来看,只有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一些行政命令性的规定即国税发[1999]第193号,法律位阶偏低,并且法院在处理税务代理纠纷过程中只能作为参照。但就国税发[1999]第193号文件来讲,由于规定得过于粗糙和缺乏可操作性,并不能从根本上规范和约束代理公司和代理人员的行为,也不能降低税务代理机构的执业风险。对税务代理整体规制的法律法规都相当缺乏,但就所得税代理的法规就更难以寻觅了。
1.1.2 偷税行为普遍存在的风险
  税收是国家一项重要的社会财富分配手段,对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其中巨大的利益诱惑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欠缺都在驱动着一些企业和个人铤而走险进行偷税和逃税的勾当,并且由于偷税逃税的风险水平低以及利润回报丰厚情况的存在,使得这种行为成为众多个人和企业的普遍性行为。很多企业选择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主管人员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能不能做假账,假账做得是不是漂亮。回过头来讲,企业所得税属于企业缴纳的重头税种之一,借助税收代理机构进行偷税逃税成为企业转嫁风险的手段。同样,企业在选择税务代理机构的时候也会以能不能做假账,帮助企业偷逃税款作为合作的条件,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某些税务代理机构也往往会与之同流合污,从而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风险。
1.1.3 税务代理结构缺乏有效的代理控制导致的风险
  税务代理包括所得税代理风险的产生不仅与外在的因素有关,而且与代理机构内部的代理过程控制有关。其中包括所得税税务代理的工作规程、编制与审核,注册税务师与助理人员的工作分工,重要税务代理文书的两级复核制,注册税务师的后续与培训,税务代理档案的管理等。如果税务代理机构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备,其税务代理执业风险就会很大。
1.1.4 缺乏完整的行业准则和外界监督
  行业执业准则的确立不仅标志着这个行业走入法制化轨道,能够为业内职业者提供明确具体的执业要求,而且还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护。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短时间内不可能制定和实施相关的税务代理的行业准则,所得税代理机构只能根据原有的操作经验和理解,对委托企业的账目进行审查,至于采用何种审查手段和方法全凭代理人的感性判断,一旦发生纠纷甚至涉案,税务代理机构就很难将自己置身于外,而被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微观层面的风险
1.2.1 企业所得税委托代理的目的
  不断完善和成熟的税务代理制度,为企业的税务缴纳提供了便捷的通道,企业只需经过法定的委托程序就可以将自己的所得税缴纳业务转移给税务代理机构。如果企业将所得税业务转移的目的是基于合法正当的,那么不仅企业将从中获益而且税收代理机构也能够赚取相应的佣金;但是如果企业转移所得税的目的本身基于通过税务代理机构进行偷税逃税,税收代理机构便陷入了两难境地,应允就会使自己陷入被动,否则就要丧失客户和收入。
1.2.2 企业所提供的税务资料存在瑕疵
  所得税税务委托企业进行委托需要提供相应的账目资料,即其前提是企业提供计税原始资料、帐簿和会计报表等,如果企业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税务资料,税务代理机构的代理风险就会降低;但如果某些纳税意识淡薄的企业委托代理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税务代理的运作尽可能的少缴税款,从而少报收入、虚列成本费用的手段偷税,也就是提供具有瑕疵的税务资料,代理机构又不可能从根源上了解和掌握真实资料,就会增加所得税代理的风险。
1.2.3 来自所得税代理执业人员的原因
  一方面就是所得税代理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高低,如果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较高,能够坚持税务代理执业准则,防患于未然,减少执业风险,否则就会降所得税低代理的执业质量,甚至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税务代理人员本身素质的原因,其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如何直接决定了风险的大小,对税收政策研究深刻,具备丰富的办税经验,就不仅会保证代理的质量,而且也会降低风险。
  在所得税代理的宏观和微观因素之外,作为税务代理职业本身的一些特性也可能带来风险,例如所得税的筹划业务本身就是有风险的。一来筹划具有主观性,纳税人选择什么样的税收筹划方案,又如何实施税收筹划方案,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认识与判断、对税收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而主观性的判断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两种可能:正确与错误。并且税收筹划又存在着条件性和认知差异性等原因,就注定了税收筹划的固有风险性。
2 所得税代理风险对策
2.1 完善税收代理的法规
  税务代理包括所得税代理的一项主要风险就是来自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参照,即便有一些也多因为过于抽象和粗糙而不具有操作性。所得税代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将决定能否为国家财政收入提供可靠和源源不断的来源,而规范的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国家立法,在法律层面上进行约束和规范。现时期在国家法律缺位的情况下,相关税务主管行政机构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予以规范,为所得税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参照依据和操作流程。
2.2 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和惩治力度,可以及时纠正所得税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在检查和纠正过程中,一些指令性做法和习惯性操作可以逐渐积累,成为将来立法提供宝贵的资料和见证。降低所得税代理风险,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依照现有的税收以及税务代理的法律法规对所得税代理机构进行监管,纠正其不合法的做法,并就检查中查出的犯罪案件提请监察机构立案侦查;对所得税代理中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检查和指导,纠正一些带有“擦边球”性质的行为;对所得税代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和法规培训、讲座, 提高他们的职业水平。
2.3 建立行业自治组织
  在缺乏相应的税务代理法律法规的规范及外界监管的情况下,税务代理行业建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的运作,制定税务代理的操作规范,操作技巧,确认一些习惯性做法,并制定全行业遵守的执业规则,按照规则的要求对税务代理从业人员进行内部处理,从而使税务代理进入规范化运作阶段。
2.4 提高所得税代理人员的素质
  通过不断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税务代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和道德操守,使他们成为业务精通、遵守职业道德的专业队伍。所得税代理由于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巧性,就需要从业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背景,而且需要对国家相关所得税法律法规予以关注和深入研究,并借鉴国外同行的一些实战性做法丰富自己的技能。特别是近些年来,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事部和各省市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和颁布了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的文件,明确规范其定位,执业范围,职责权限和应负法律责任,对此应及时地关注和跟踪。
2.5 所得税税务代理机构自身的完善
  所得税税务代理机构应该对自身的操作进行完善,主要是指所得税代理的质量控制,包括全员质量管理、全面质量控制和全过程的代理质量管制:全员质量管理是指不论在何工作岗位,每个人都应该对所得税税务代理质量的管理和有足够的认识和明确的责任;全面质量控制则是对税务代理质量影响因素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全过程的代理质量管理和控制则是指从所得税税务代理协议书的签订、税务代理计划的拟定和批准、代理项目的时间费用控制、重大疑难问题请示报告、代理过程的指导监督和复核,委托管理层声明书的获取,到代理报告的撰写,签发与修订和审批、各个环节均应建立相应的控制程序。
3 结论
  税务代理的风险并不是产生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纵观我国税务代理的风险主要来自下列几个方面:来自国家立法机构及税务行政主管机关风险,主要是缺乏相关的立法规范和有效监管机制;来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变化和更新的原因,特别是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每次变动都会带来新的风险;来自税务代理机构自身的原因,缺乏相应的行业准则和操作规范等等。
  并且随着改革深入以及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所得税代理的先进经验,所得税代理的风险将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中。所以也就需要不间断的发现和完善相关风险的、预警及对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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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志慧.税务代理实务[M].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3
3 唐慧斌.税务代理制度研究[M].北京: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4 吴旭东, 赵恒群, 孙丽英.税务咨询与税务代理[M].辽宁: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