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改革是抑制当前通胀风险的必然选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丁伟国 时间:2010-06-25

     摘要:当前,增长面临着内、外严峻挑战并将通过通货膨胀的形式表现出来,研究物价稳定条件下的经济增长,探讨实现经济增长与物价稳定的经济政策协调问题,税收政策正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方面。税收制度改革是抑制通货膨胀的有效途径,借鉴国外税制改革对抑制通货膨胀的正反经验,并结合我国当前制度及政策环境,对我国相应税制改革安排进行理论探讨。

  关键词:税制;改革;通货膨胀
   
  我国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已连续出现四次较大规模的通货膨胀,每次持续二三年,国民经济遭受了巨大冲击,很多欠账至今难以解决。伴随着中国政府全面履行WTO义务,2007年中国经济增长面临着内、外严峻挑战,国际收支顺差居高不下、人民币升值、巨额外汇结余、流动性过剩、房地产泡沫等因素将最终归结为通货膨胀形式表现出来。如何在保持经济继续高速稳健的前提下,探讨实现经济增长与物价稳定的经济政策,收紧流动性,防止新一轮通货膨胀,成为本届政府的重大经济课题。
  2007年全国工作会议提出,目前宏观调控的主要工作是对于近5年改革成果的巩固提高。事实上,由于历史欠账所造成的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效果的“迟滞效应”,物价上涨仍面临较大压力,基础产业价格上涨所造成的影响仍将持续存在,相当部分的PPI(生产价格指数)上涨最终会以成本推动形势传导到CPI(消费价格指数)中去,通胀风险正在集聚。将税收制度安排作为治理通胀最为根本性的举措,政府才能有效地发挥税收杠杆对通货膨胀的抑制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多年中,我国在处理税收制度和通货膨胀之间的关系方面,经验不多,教训不少,政策制定和出台一直处在为环境“倒逼”的尴尬境地之下。造成这种局面的关键原因在于,对于我国通货膨胀形成的根本性动因论证模糊,对于税制的设计取向缺乏有力的理论支撑,政策效果缺乏有效统一的评价体系,调控当局难以适从,政策制定一直在“相机选择”之中摇摆。
  
  一、税收制度供给对于通胀的影响的理论分析
  
  无论就宏观经济运行还是就微观经济运行来说,税收的变化都会对货币的需求和供给产生影响,形成货币的流动性效应。增税效应从需求方面抑制通货膨胀;减税效应从供给方面减轻通货膨胀;增税的流动性效应从货币需求方面抑制通货膨胀。凯恩斯主义学派的宏观税收理论,着重研究税收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税收如何刺激社会总需求以抑制经济衰退。其办法不外乎是通过减轻个人所得税,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以刺激消费需求,以及通过对投资的税收减免以刺激投资需求。新古典学派(包括货币主义、供给学派、合理预期学派等)的税收理论,最具代表性的是供给学派的税收理论。这一学派的税收理论继承与发展了新古典学派的微观税收理论,并结合宏观税收理论,研究税收对经济发展的效应。供给学派是随着研究如何摆脱滞涨困境而发展起来的,把滞涨原因归咎于凯恩斯的需求管理政策。他们认为,运用税收等经济杠杆刺激社会总需求,在短期内可以增加国民产出和就业,但从长期来看,由于对社会总需求的调节妨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对社会总供给产生了严重不利的影响,从而导致了通货膨胀和经济缓慢增长,这就是滞涨的现象。供给学派还认为,税收与总供给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逆向关系,这个关系基本取决于各种生产要素的供给情况。降低税率可以提高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刺激人们的储蓄与投资意愿,从而增加社会的总供给。
  随着改革开放市场化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财富慢慢转移到居民手上,1978年全国居民存款280多亿,到了2006年是将近16万亿,居民手上拥有大量社会财富是几乎不受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影响的。对这个特殊国情,由此得出的逻辑结论是,不管央行采取什么样的货币紧缩措施都很难改变流动性过剩的格局或趋势,只会在金融市场上引起短期的心理恐慌或者是地区之间的资金流向变化。中国开放程度极大增加,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正在迅速发生变化,未来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对资产价格的影响超过了实体经济的影响。税收制度供给作为国家所掌握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之一,对经济的影响是以国家权力为基础,以国家颁布的税法为依据,具有极大的“刚性”,尤其在我国处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政府行政力较强的经济转型环境下,作用更为突出。如果税制设计高效合理,能够与税收经济关系的运行基本切合,就能有效地规范税收行为,执法者受制约而秉公执法,政府就能有效地发挥税收杠杆对通货膨胀的抑制作用。
  所以,应当尽量减轻生产要素供给者的税收负担。在宏观和微观两个不同的方面,增税和减税对物价的影响是不一致的,宏观方面影响的是货币供给量,微观方面影响的是货币需求量。任何调控工具的影响因素和调控效果都是极为复杂的,从宏观效应来看,税收政策的运用效果关键在于对相关变量的假定限制上。
  
  二、转轨经济的税收政策优于货币政策
  
  正确应对当前通胀风险,必须首先分析我国通胀的类型,我国通胀兼具多种特征,但总体上属于抑制型通货膨胀,通过政府对价格水平的行政控制而反映出来的有限的价格水平上涨问题很突出。所以,就反通货膨胀的税收政策目标而言,当前的理论研究只盯住物价稳定是有失偏颇的。如果反通货膨胀政策目标简单地确定为物价稳定,不仅不可能通过稳定物价来稳定经济,相反可能在单纯的稳定物价的政策实施过程中,使得经济生活变得更为不稳定。
  IS-LM曲线是产品和货币市场同时达到均衡的利率和收入的模型,不仅被凯恩斯主义者用来解释衰退、高涨和充分就业状态,而且用来论证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由于IS-LM模型具有明确的政策含义,对于转轨之中的中国经济来说,应用IS-LM曲线比较分析税收政策与货币政策,对抑制通胀的效果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上图表明,我们在开放市场条件下投资(I)与利率(R)、收入(Y)与储蓄(S)的一般关系,即利率(R)是核心指标,是投资(I)的主要依据。影响通胀的决定因素是投资和储蓄,也是模型中IS曲线的变量,以此分析方法作为检验政策效果的依据符合数理原则。那么,转轨中的IS曲线有什么特征呢?在中国现实中,投资主要不是以利率为中心进行的。到目前为止,中国投资中的主体是公共资金,包括财政、银行和国企,这里既有国有企业自身通过积累的投资,又有而且更多的是财政投资和从国家专业银行、资本市场融资进行的投资。因此,投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掺有政府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对利率的考虑放在了较靠后的位置上。总的来看,转轨经济决定了利率变动对投资的影响不大,投资对利率变化反应不灵敏,储蓄对所得增长与否反应并不灵敏,不论所得增长与否,预期不稳定都会导致储蓄增加。1998—2002年,多次调低利率却不能形成投资热潮,反而放松了流动性,就是明证。

  以上情况也可以从数理角度来解释,IS曲线的斜率取决于(1-MPC)/D,MPC为边际消费倾向,D为投资需求对利率变动的反应程度,如果D值大,则表明投资对利率变化比较敏感,IS曲线就比较平坦。但转轨中的D值较小,投资对利率变化反应不是很敏感,因此,IS曲线在转轨中较陡。从(1-MPC)来看,如果边际消费倾向较大,IS曲线较平坦,斜率就会较小;反之,当边际消费倾向较小时,IS曲线较陡峭,斜率就较大。显然,转轨中的比较小,因此,使IS曲线更加陡峭,甚至接近于垂直。接近垂直的IS曲线表明,货币政策尤其是利率的作用不显著,而财政政策的作用较大。
 三、抑制当前通胀风险财政政策的综合比较
  
  财政政策对于转轨具有决定性作用。当一国经济处于公开型通货膨胀(由市场决定的价格上涨)和抑制型通货膨胀并发的通货膨胀过程中,如果政府反通货膨胀政策目标仅仅是稳定物价,那么,反通货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抑制型通货膨胀的各种表现形式将会变得更加严重。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财政政策中,税收政策、支出政策以及公债管理政策等是财政政策实现反通货膨胀目标的主要载体。从财政政策来说,反通货膨胀的具体措施是削减财政支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今天以至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压缩财政支出困难重重。在“人吃马喂”等消费性支出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的情况下,不可能用支出政策来抑制社会总需求的增长;在国家预算内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总额已经很小的情况下,不可能再继续削减,否则,、能源、基础设施等产业瓶颈部门投资会更加萎缩,危害中长期产业结构的调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要素自由流动的情况下,政府必须提供充裕的社会保障,包括失业保障、养老保障、救济保障等,这是一种新的巨大的开支项目。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我国想要通过压缩支出来治理通货膨胀是不容易实现的。
  从公债管理政策来说,反通货膨胀的具体措施是发债支出政策以及公债管理政策等。从公债管理与能动的公开市场业务的关系来看,中央银行卖出债券实际上等于实施紧缩性货币政策。但是,我国的市场尚待完善,利率缺乏灵动,公债发行制度不健全,公债种类单一,国库券期限较长等,造成公债管理政策难以奏效。这一过程可以表示为:
  卖出债券→准备金减少→货币和信贷供给收缩→利率上升→社会总需求缩小→通货膨胀压力减少
  转轨时期,由于市场经济因素的、宏观管理间接化的推行,财政政策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支出政策以及公债管理政策等仍是初步的、不规范的,经常出现动荡和混乱,作用不能高估。具体原因在于财政政策所赖以发挥作用的财政体制不健全,问题很多,影响了财政政策的效果。1.市场主体因素。在转轨的相当长时期内,市场是以国有为主体的,直接的政策干预和支持仍占很大比重,间接调控难以全面发挥作用,政策主体与政策客体的同一性,使得政策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软化”;与此同时,非国有经济作为市场的主体力量还很小,财政政策对民间资本的带动作用也很弱,形成财政资金要独闯天下,但又没有力量的困难局面。2.公众预期因素。由于改革中各种涉及公众生活的体制(如医疗、、养老、住房等)都需要公众自己负担一部分,而具体办法尚在不断调整之中,因此,公众的未来支出预期不乐观且不稳定,而改革中下岗和失业增多,使公众对未来的收入预期也不乐观且不稳定,这就使刺激消费的财政政策难以发挥作用。3.财政政策的作用被金融体制不规范所抵消。在财政采取从紧政策时,金融机构扩张信用,而在财政采取扩张政策时,国有性质的金融机构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口号下,贷款自我收缩,商业银行出现体制性萎缩。使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支出的做法,如果不能得到信贷的全面支持,就难以达到效果。4.“挤出效应”不明确。处在转轨中的我国,“挤出效应”之所以失灵,一是因为我国利率没有真正市场化,利率不是随市场而浮动的,不会因为财政资金增大投资而提升利率水平,所以,以利率为中心而提出的“挤出效应”不能在我国套用。二是民间资本与财政投资不是一个领域,民间资本不是被财政资金挤出了,恰恰相反,财政投资的目的是希望拉动民间投资。
  
  四、改善我国税收制度的供给
  
  虽然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对通货膨胀的防治功不可没,但所暴露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亦将越来越严重,下面几个方面的问题与通货膨胀有很大的关联度:(1)税法体系不健全。我国还没有一部综合性的在税法体系中占母法地位的税收基本法,没有税收基本法,税收关系的共性制度、基本制度就无法权威性地确立,单项税收法规的衔接性问题无法解决。(2)税法没有很好地反映公平和效率原则。公平和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公平和效率问题不解决,税法对资源配置的调控作用很难真正发挥,国家亦无更多财力对国民经济进行实际和有效地调控。(3)税收管理体制缺乏规范性。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税收基本法,税收管理体制主要规定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的政策文件中,其权威性和规范性均较差,没有体现合理分权,不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税务机构分设后,两个税务机构征管范围相互交叉,难于划清,出现了争税源,争收入,征管重叠,税收成本增加等问题。(4)税收征管制度仍有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税法确定性较弱,税收征管受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税法对税收征管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缺乏刚性,税收违规处理刚性不足,造成偷税、漏税现象严重等。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税收调控对通货需求起到自动稳定器和人为稳定器的作用。同支出政策、公债管理政策相比,税收政策可能更适合作为反通货膨胀的工具。首先,虽然税收在稳定价格方面存在局限性,但这只是说明税收杠杆不是万能的,它的反通货膨胀作用在不同的时期和利用不同的税收手段有较大差异,以提醒政府在利用这一政策时谨慎从事,而绝不是要否定对这一工具的利用;其次,如果某种税收可以使价格水平低于利用其他政策工具或其他一种税收所产生的价格水平,那么,这种税收就是反通货膨胀的措施;再次,在我国目前税收制度下,考虑税收政策的局限性,主要目的是:澄清在实现宏观经济稳定的目标上,我国税收制度还存在哪些缺陷,如何更好的完善税制,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总体上说,包括购买支出、转移支出和税收工具的财政政策,对经济发挥了调控作用。综合考虑积极财政政策在支出方面扩张、在税收方面紧缩的净效应,1998—2005年积极财政政策分别拉动经济增长2.0、2.8、3.2、0.5、0.6、0.9、0.7个百分点(资料根据《统计年鉴》整理)。这说明,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后几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净效应相对较低,支出政策以及公债管理政策等的作用正在逐步下降;这也反映了社会投资逐步恢复,经济自主增长能力不断增强,对积极财政政策的依赖逐步下降,表明2005年正式转向中性的稳健财政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基于我国通货膨胀的成因比较复杂,而且基本上属于抑制型通货膨胀,税收工具反通货膨胀受到一定限制,但反过来却为以税制改革来调控通胀提供了极大的空间。2007年,与税制改革领衔的新一轮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将渐次展开。
  
  五、我国反通货膨胀税收政策实施的复杂性
  
  我国资产定价波动原因是我国经济中供求结构的不合理造成的,而不是货币的币值变化造成的,振兴我国经济的关键在于货币币值的稳定和供给结构的合理。货币假定币值的变化(当前主要是本币升值压力巨大),是真正的物价不稳定(通货膨胀);而由于生产率的不平衡变化引起的商品价值的变化导致物价的变化属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常的价格调整。前者是物价不稳定的货币性原因,后者是物价不稳定的经济增长原因。
  实际上,通货膨胀最严重的后果,是对于市场机制的破坏,这种破坏不仅造成了对资源配置的错误引导,而且导致了对劳工的错误引导。由此可见,通货膨胀的主要危害不在于物价上涨,而在于对经济体系中供给能力的损伤,甚至会导致经济衰退。表面上看,当前的通胀问题是资本流动性过剩、资产定价不合理的问题,实际上是内部能源、资源、环境损耗以及社会保障问题都没有充分补偿,生产要素价格失真造成的。要想实现可持续增长,资源税、能源税、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障税必须得交上去。因此,综合反通货膨胀政策目标,在当前转轨经济条件下,税制改革仍然是我们的必然之选。只不过我们不仅应当考虑到对通货膨胀本身的控制问题,还应当注意到如何消除和减缓各种消极后果,权衡考虑,相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