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规避信用站撤销后的金融风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29

    6.撤站后容易留下服务盲区。
    7.农民贷款将减少,没有代办站人员的指引和介绍,农户的贷款意识会消弱,这样会或多或少地助长农户之间、亲朋之间资金余缺调剂等民间借贷行为,使得小额农户贷款将减少。
    针对上述风险点的客观存在,撤站后信用社应该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通过增加网点的技术支撑尽快整合业务流程。目前信用社最突出的问题是人员紧缺,往往是一人多岗,身兼数职,这样一来,一是增加了员工工作量,二是容易增加道德风险。为此,要尽快加大科技对现有网点的支撑力度,通过提升科技支持的力度,全面增强办理业务的效率。
    2.通过整合网点业务替补因代办站撤销后遗留的空白点。要全面调查各自然村分布、信用社分布、经济发展格局的情况按地理位置、业务量大小、业务发展后劲、服务需求等信息,从方便客户的原则出发,进一步合理布局机构网点,达到优化结构、布局合理的最终目的。
    3.通过加强培训,提高现有职工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以服务留住客户。代办站撤销,对信用社支农工作提出了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基层信用社员工主要是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信贷人员必须重新找准自身的工作定位,转变工作作风,以新的面貌重新抢占新的市场空间。同时,通过加强内控管理,全面开展内控制度治理整顿,使人人重视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意识,减少因人员不足造成的制度混乱局面,使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4.通过提高员工待遇,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的依恋感。员工工作强度增大,应从待遇上予以照顾,使其安心工作,减少不满情绪。通过相应提高员工的经济待遇,不断调动其积极性。对被撤代办站人员进行安抚,节日前进行慰问,对业务精、素质高的代办员可聘为联络员,充分发挥其多年形成的工作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代办站人员的不满情绪,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五、对当前预防农村信用站经济案件的建议
    1.注重对农村信用站的风险防范。农村信用站是农村信用社在村一级的金融代办机构,是农村合作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在重视和发展农村金融过程中,不能忽视其经营风险和案件的防范,要改革和管理并重,发展和防范并举,把防范农村金融经济案件作为当前基层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克服重业务发展,轻管理防范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信用站的管理走上正规,避免经济案件的发生。
    2.规范对农村信用站的经营管理。各地近年来信用站发案多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管理跟不上,经营不规范,违规严重,因此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信用站的瘦身整顿,继续撤并不合规信用站,精简机构,强化监督,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靠实管理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和风险防范保证书,使信用站管理监督快速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和程序化。
    3.完善各级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要健全各级管理机构和职责,充分发挥县级联社监察、稽核、保卫和信用站管理科的作用,采用领导包片、职能科室包社、基层信用社包信贷员、信贷员包站的形式,层层落实责任。
    4.加强对农村信用站的人员教育。提高站干素质,增强抵抗金钱诱惑的能力,是基层信用站案件防范的基础。首先要选好人,要选定德才兼备、人品好、自控能力强和业务精通、文化素质高的农民兼任。其次要重视教育培训,要使用与教育培养相结合,要制订教育培训长远计划,坚持经常性,不可一忙就忘,一发案才抓。
    5.实行农村信用站案件责任追究。对发案不报,查案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贻误破案时机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追究。对有些引发案件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对不法分子姑息养奸、迁就纵容、相互包庇、内外勾结,致使小案积成大案,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管理者责任,以增强各部门层层防范经济案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遏制基层各类经济案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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