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形势下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现状与相关问题研究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朱珊 时间:2013-03-06
  2.建立健全基金监督体系,完善法律法规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监督体系加以保证,严格控制非法行为和违规操作,创造有利于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证券市场环境。实践也证明了资本市场的发达、成熟程度决定了投资基金制度的发达、成熟程度,也决定了其功能与作用的发挥,这与Vittas(1999)对在没有一个发育良好的证券市场的情况下是否应该促进机构投资者的创建问题的研究结果相符合。规范发展的基金是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措施之一,但是如果基金运作所在的资本市场发育不够好,基金业是不可能繁荣的,因此应先发展证券市场再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再者,美国等国家运用的是海洋法系,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先进的,配套机制制度设置相对完美。比如在西方国家的法律体系中,采取的是辩方举证,由于此种法律设置让辩方难以保证证明自己无罪,从而证券投资基金的违法行为得以有效的控制。
  首先,我国的投资基金立法相对基金业的迅速发展滞后,出了问题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对其进行处罚,应及时针对公司治理、风险控制方面不断暴露的漏洞,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借鉴辩方举证的经验,能够有效的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树立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法律法规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过去监管层为避免对基金持有人和市场造成过大负面影响,未对外公布基金黑幕的调查处理结果,息事宁人,由于违法违规的成本较小基金非法交易有恃无恐。一些国外的机构投资者在本国或其他法律完善的国家严格守法经营,而在中国却敢于搞一些非法交易,因此监管层必须利用严厉、公开的惩戒机制,给整个基金业予以警示。再次,强化证券联合监管机制,从技术上构建动态监管体系。通过证监会、交易所、司法部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合理的合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大证券监管稽查力度,联合防范和打击证券市场内幕操纵行为。最后,加强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自身信息,能极大地提高资本市场交易的透明度,促进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充分发挥,建议要求上市公司增加前瞻性信息的披露,突出公司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使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3.大力宣传价值投资和战略投资
  基金作为专业的投资机构,从社会募集资金来进行证券市场投资,其投资策略和投资行为都和基金持有人的成熟分不开的。特别是开放式基金,如果投资者缺乏理性的话,遇到股市出现波动时,便纷纷赎回,肯定会影响基金的投资策略。因此培养理性的投资者至关重要,要加大价值投资和战略投资理念的宣传,与基金形成战略合作关系,既能稳定基金规模,也能监督基金的投资行为,从而保证证券投资基金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朱善利.中国基金投资市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2]崔新生.中国基金的方向.企业管理出版社,2003.
  [3]李曜.证券投资基金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4]刘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分析与选择[J].中国信用卡.
  [5]汪军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制度缺陷及对策研究[J].皖西学院学报,2005,(01):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