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 琼 时间:2013-06-24

(5)调整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5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0

(6)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7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75000

7)调整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77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7500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披露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主要情况出现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时期,虽然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但对企业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因此要在报表附注中进行充分披露。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是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二是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了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当调整与之相关的披露信息。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思考

(一)如何正确的划分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
区分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的关键是:该事项发生的时间。如果该事项发生或存在资产负债表之前,并日后获得新的证据证实,即事项的发生或出现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结果出现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时期属于调整事项;如果事项发生和结果均出现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属于非调整事项。

(二)调整事项所涉及的项目应当完整
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应严格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如果会计事项被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调整与该事项所涉及的年度财务报告上的除(货币基金)以外的所有相关项目,而不是部分项目,尤其是利润分配和所得税费用项目,以免缺项漏项。

(三)日后调整事项的核算应以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之后为界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时,要考虑此调整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还是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沿用例1,商品销售退回的调整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应调整“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而在例2中,商品销售退回的调整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则要调整调整递延所得税项目。

(四)重点掌握日后调整事项特殊的会计处理
对报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及相关附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但账项账薄记录不调整,实际上是只调表不调账。调整使用的会计科目比较特殊,涉及损益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涉及利润分配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既不涉及损益又不涉及利润分配的事项,直接调整各相关科目。

(五)将日后调整事项与其他会计准则的结合运用
日后调整事项在会计运用上应与其他会计准则结合运用,比如:调整事项中的商品销售退回业务应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结合运用;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结合运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企业存在财务报表舞弊和差错时,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结合运用。

(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准则和税法知识非常广泛,笔者认为会计人员要及时更新学习会计专业的业务知识,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属于企业重大事项,所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如果会计人员业务欠缺,就不能正确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报告的严重失真,以致影响企业的决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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