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合理行为理论的奢侈品购买动机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论文摘要:消费者购买奢侈品这一行为的态度与奢侈品的优质性、自我延伸、享乐性三个变量显着相关,而炫耀性、稀缺性这两个度量与消费者在购买奢侈品这一行为上的面子意识显着相关。奢侈品企业据此可以从多个方面提高消费者购买意向。

  论文关键词:奢侈品;合理行为理论;购买动机

  合理行为理论是分析影响行为意向因素的理论,经常被应用到对消费者购买意向的研究中,是研究消费者行为的有效工具。本研究将结合合理行为理论对我国消费者购买奢侈品的动机进行理论分析,为奢侈品动机研究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

  一、文献回顾

  奢侈品是那些通过使用或展示某个特定品牌的产品而使拥有者受到尊重的产品,奢侈品与其使用价值没有必然联系奢侈品使消费者得到心理上和功能上的满足,而奢侈品给消费者带来心理上的满足是奢侈品与非奢侈品、奢侈品与假冒品相区别的主要原因。奢侈品往往是与相应的品牌相联系的,品牌是奢侈品与非奢侈品相区别的最直接标志。Nueno和Quelch将奢侈品牌定义为那些功能性效用与价格比较低,而无形效用和情景性效用与价格比较高的品牌。

  对于消费者获得奢侈品动机的研究最初认为人们购买奢侈品是为了给他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消费者希望通过其消费行为营造出受欢迎的社会形象。也就是说,人们购买奢侈品是出于社会目的,一方面得到社会的认可,另一方面突出其在社会中的突出位置,这种观点得到了炫耀性消费理论的支持。在1899年出版的《有闲阶级论》中,凡勃伦讲到,“要获得尊荣,并保持尊荣,仅仅保有财富或权力还是远远不够的,有了财富和权力还必须能够提供证明,因为尊荣只是通过这样的证明得来的。凡勃伦区别了炫耀性消费的两种动机。一种是歧视性对比,一种是金钱竞赛。前者指财富水平较高的阶层通过炫耀性消费来区别于财富水平较低的阶层;而后者则指财富水平较低的阶层力图通过炫耀性消费来效仿财富水平较高的阶层以期被认为是其中一员。奢侈品一方面具有价格昂贵的特征,另一方面是一定社会地位的象征,所以对奢侈品的消费往往能够达到炫耀的目的。无论是为了区别于特定群体的歧视性对比,还是为了从属于特定群体的金钱竞赛,都是一种社会目的。消费者这种区别于特定群体和从属于特定群体的心理不仅表现在对财富的炫耀上,而且表现在对稀缺产品的渴求上。产品的稀缺会增加消费者对品牌的偏好。忉当一个奢侈品因为其独特性而更难获得时,其对于消费者来说更有吸引力,产品的稀缺使产品拥有者与非拥有者相区别,而从属于其他产品拥有者所构成的群体。

  之后,学者们从更为广泛的视角研究了消费者购买奢侈品的动机,这种观点认为消费者购买奢侈品不仅出于社会目的,而且出于个人目的,应该从社会导向和个人导向两个方面研究消费者购买奢侈品的动机。从个人导向研究消费者购买动机主要从消费者购买奢侈品后会获得的情感利益、象征利益和使用利益三个方面出发,从而消费者购买奢侈品牌的个人原因包括:自我享乐;自我奖励;与内在自我相一致;质量保证。理论上说,奢侈品能够给消费者带来两方面的利益,一方面是个人导向的,另一方面是社会导向的。这些潜在利益的满足情况是消费者对一个品牌奢侈程度的衡量标准。由于中国在文化上与西方文化有所不同,中国文化更为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所以,中国消费者和西方国家的消费者对奢侈品牌的理解可能有所不同。

  二、理论模型建立

  1967年Fishbein以Dulany的理论为基础,提出了合理行为理论。合理行为理论假设在社会心理学中大部分行为是在意志控制范围内的,而且是在特定的情境之下的,一个人具体行为意向会影响其随后的行为。在合理行为理论中,行为意向是指在既定情境下执行某一特定行动而得到预期表现的意愿。合理行为理论通过分析影响行为意向的因素来解释人们行为意向的原因,该理论是消费者行为研究的一个有效理论。

  根据合理行为理论,有两个主要因素决定特定行为意向,即个人的态度的因素和社会的规范的因素。其中个人的态度的因素即行为态度,指一个人对在既定环境下执行特定行为的态度,该变量取决于这个人对各行为结果的评价以及对结果产生可能性的预期。而社会的规范的因素即主观规范,指一个人认为对他来说重要的人认为他应该或不应该执行特定行为可能性的信念,主观规范涉及社会环境对行为意向的影响。合理行为理论可以概括为图1。

  尽管合理行为模型对美国样本有很好的预测和解释能力,但是有些学者认为这个模型中存在西方文化偏见。韩国一些学者对合理行为模型进行了跨文化的研究,结果表明,虽然以韩国消费者为调查对象的数据不能否定合理行为模型,但是经过跨文化修正的模型对数据的解释力更好。妇李东进等考虑到中国文化受儒家思想影响较大,与西方文化在多方面有着极大的区别,因而根据中国文化特点对合理行为模型进行了修正,用面子意识和群体一致意识两个变量替换了主观规范这个变量,提出了更为适合中国消费者购买意向的模型。如图2。

  通过对奢侈品购买动机研究的回顾,笔者认为消费者购买奢侈品主要有两大动机:一是出于社会动机。首先,购买奢侈品可以满足消费者炫耀财富的需求,奢侈品价格昂贵,只有少数人可以负担得起,而这部分人往往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或拥有较多的财富,所以对奢侈品的消费也就成了地位和财富的象征,奢侈品本身也成了一种社会符号;其次,购买奢侈品可以满足消费者猎奇的需求,奢侈品往往是潮流的引领者,而且相同款式数量极少,从而使对奢侈品的消费成为品位的象征,同时对奢侈品的占有具有排他性和独占性,可以表现出其在社会中的优越感。二是出于个人动机。首先,购买奢侈品可以满足消费者的享乐需求,享乐性反应消费者通过对奢侈品消费而获得感官上的满足和乐趣;其次,所购买的奢侈品是拥有者的一个组成部分,消费者可以通过对奢侈品的消费来增强自我概念,再次,是购买奢侈品可以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高质量需求,消费者感知奢侈品牌有更高的价值可能是因为其提供了更高的品牌质量和信誉。学者们也是从这五个角度来衡量一个品牌的奢侈程度的,只有一个品牌在这五个方面的得分较高,才可以称其为奢侈品牌。

  由合理行为理论可知,行为意向受行为态度和主观规范两个方面因素影响,其中行为态度是个人方面的因素,而主观规范是他人方面因素。对行为的态度取决于行为对个人可能带来的结果,而消费者购买奢侈品期望带来的结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得到优质的产品、享乐和表现内在自我。所以本研究认为奢侈品的优质性、奢侈品的享乐性和奢侈品的自我延伸分别与消费者购买奢侈品这一行为的态度正相关。另外,奢侈品炫耀性和稀缺性这两个方面是他人影响的基础,本研究用面子意识代替合理行为理论的主观规范这个变量,而且本研究认为奢侈品的炫耀性和稀缺性与消费者面子意识正相关。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将奢侈品购买意向模型概括为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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