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李觏的经济伦理思想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李觏基于义利双行的观点,认为传统儒家奉行的“贵义贱利”是本末倒置。他指出“儒者之论,鲜不贵义而贱利,其言非道德教化则不出诸口矣……是则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是故贤圣之君,经济之士,比先富其国焉。”于此提出‘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把义利观引申到治理国家上,为后来的“庆历新政”提供了理论准备。李觏认识到社会物质财富对国家的政治礼教、人们的道德风貌起到的决定作用。要使国家富强,不是通过增加赋税,加重人民负担来实现的,而是要强本节用!如何强本,基于北宋积贫积弱的社会现状,他积极吸收借鉴儒法两家思想的精华,渴望能为当时的状况找到一个有效的药方。他认为应该在实行王道的前提下运用法的手段来治理国家,譬如帝王应率民以法令等等,以求达到强本富国的目的。
  二、有关财富生产、分配与消费等的经济伦理思想
  李觏是一个注重生民实际利益的思想家,对人民的衣食生计极为关心,因此,他特别注意研究经济领域的各种问题。

  (一)关于财富生产的伦理思想
  北宋中期,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已经三位一体,肆无忌惮地兼并农民土地,极端凶残地压榨农民,剥削农民。针对这种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以农为本”的李觏专门写了《平土书》和《潜书》等着作。他提出平土均田,主张恢复《周礼》的井田制,抑制大官僚、大商人兼并中小地主和农民的土地,这也是李觏关于财富生产的经济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
  李觏认为“生民只道食为大,有国者未始不闻此论也,顾罕知其本焉。不知其本而求其末,虽尽智力弗可为已。是故,土地,本也;耕获,末也。”认为解决土地问题才是治国安民的根本之策。为了解决土地这个根本问题,李觏反复强调他的平土均田、抑制土地兼并、制止两极分化的主张。“法制不立,土田不均,富者日长,贫者日削,虽有耒耜,谷不可得而食也。食不足,心不常,岁有礼仪,民不可得而教也。尧舜复起,末如之何矣!故平土之法,圣人先之。”
  在平土均田的基础上李觏认为产生贫富不均、阶级对立的根本原因是土地所有制,初步看到了产生阶级对立的经济根源;要解决贫富不均、从而富国的根本办法是平土均田;提出“人无遗力,地无遗利”和“人各有事,事各有功”的“民富国强”的主张。另外,李觏还强调人力的作用,主张不违农时,适时耕种;反复强调恢复井田制,强本抑末,后本薄末,这里李觏的重农轻商、强本抑末的主张是对商贾兼并土地的限制。
  (二)关于财富分配、消费的伦理思想
  关于财富分配,李觏主要主张抑制豪强兼并的思想和行为。宋代以来,商品经济得到了迅速地发展。地主阶级中兼营商业的人日益增多,出现了许多新的矛盾。
  李觏在《富国策》中,把“同轻重之权”作为重要的富国之策,一方面主张对富而强的大商人和不富不强的小商贩采取抑制的政策;另一方面,在《周礼致太平论》又主张对那些只富不强的“富厚之子”采取“平起徭役,不专取以安之”。这种抑商和安商并重的思想和政策,是当时商人资本和地主经济既矛盾又结合的反映。同时,李觏极力反对大地主集团毫无节制的榨取。
  在财富消费方面,李觏以肯定“利”、“义”出发,提出了“奢侈有制”的主俭论,李觏根据当时社会上分配不均严重影响消费的情况,提出“上下有等”的分配消费管理原则,即在官僚统治集团内部实行“上下有等,奢侈有制,在势则尊,无列则贱”;对于一般人民,他提出“富不得独文,贫不得独质,万金之居,与下户为伍,则饱食之余,无所复用”,叭‘民虽有富者衣服不得异,皆深衣而已;则贫者安也。”可见,他虽然提出了“奢侈有制”的主俭论,但仅仅是在反对富者在消费上的豪奢浪费,而不是反对富者本身。
  三、李觏思想对当时及后世的影响
  宋代是一个尊崇儒学的时代,传统的贵义践利论具有广泛的思想基础。随着商品经济发展,义利争辩逐渐深入,本来“明义利”之争辩的目的是为了重申义利关系,以便在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上正确引导民众,以消弭或减轻商品经济大潮中的拜金主义趋向。但在思想争辩过程中,理学家们却矫枉过正,走入极端,不仅反对不顾公利只讲求私利的行为,甚至于对所有的求利行为都一概否定。他们认为天理、人欲是完全对立的,所以应该克服人欲、摒弃对利的追求,保持以天理为内容的本性。理学家们要求淡化功利意识与追求,固然有其积极的社会价值和作用,但若在经济思想上视义为公、贬利为私,一盖摒弃功利意识则又让原本客观的义利关系走向曲高和寡的道德教条处,这不仅形成了理学家空谈性命、不务实际的学风,也使理学的义利观失去了对社会的积极作用,于国于民皆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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