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土地流转与农村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论文摘要:土地流转已成为加速农村社会分化和资源重组的又一重要动力,正在再构农村社会阶层结构:强化精英阶层、扩大中间层、缩减弱势底层,建构和谐合理的农村阶层结构。土地流转实质上是土地不同层面的产权及与其相关的资源和机会在农村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再分配与重组合过程,是推动农村社会阶层结构不断再构与变迁的重要机制。

  论文关键词:土地流转;地权变革;阶层结构

  当前中国农村正在发生的土地流转是“农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即“拥有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也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换句话说,土地流转是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包括经营权、收益权和流转权)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转让和交易。从某种意义上说,土地流转是地权变革的一种新形式,实质上是一个农村各阶层利益的再分配与重组合过程,通过利益结构的调整深刻地变革当前中国农村社会阶层结构,并将久远地影响其未来变迁的态势

  一、土地流转变革农村社会阶层结构

  作为地权变革新形式的土地流转正在诱致农村新型行业、新型组织形式及新职业群体的兴起,引发农村劳动力新一轮结构性流动,重组农村社会阶层结构。具体来说,土地流转正在或将从如下方面影响农村社会阶层结构变革:

  首先,土地流转强化了农村精英阶层。一是权力精英获取资源的机会增多。我国《宪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而村干部则是“村民集体”的“代理人”。土地分配的具体执行常常要通过村集体的“代理人”来实现,这样,土地事实上成了村干部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甚至完全掌握的一种非市场资源。日益频繁的土地流转必然会增加乡村干部实现权力的机会。尤其是在“两田制”、“反租倒包”、“土地股份合作制”等具有结构性意义的土地流转过程中,乡村干部控制着土地调整比例权、反租倒包过程中的土地价格差额权、土地股份投资红利分配权,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分享者。乡村干部往往直接出任土地股份公司的董事,担任土地招标承包中与开发商洽谈协商的代表和最后决策人,从而获得更多因职权带来的资源和机会。二是经济精英实力增强,规模扩大。主要由市场调节的土地流转必然使土地流向能够更有效使用土地的人手中,流向最能使土地利润最大化的产业。因此,土地流转的加速必将带来公司农业的崛起,种田大户的增多,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和第二、三产业投资商的进入。这些经营新型公司农业的企业家、种田大户、房地产开发商和投资商资本雄厚、渗透力强。这些经济精英的崛起与控制触角不断伸展的权力精英的联盟,进一步充实壮大了农村社会阶层结构中的精英阶层。

  其次,土地流转扩大了农村中间层。农村中间层的扩大主要表现为土地流转引发了农村新型职业群体的兴起和传统职业阶层的发展和壮大。一是作为中上层的农村新型职业群体的诞生。土地流转带来土地集中和公司农业的发展及其他第二、三产业投资公司的进入和聚集,这些公司为村民提供了众多中低层管理和技术职位;土地流转伴生的农业产业化和规模经营要求经营者加强技术引进和研发,这必将催生一批新型的农技研发和推广应用人员;因土地流转而产生的土地股份合作公司、土地信托中心、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和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以及其他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为村民提供了较多的社会管理职位。上述从业人员是农村新型的职业群体,大多有较好的经济收入和较多的职业流动机会及良好的社会声望,构成了农村社会阶层体系的中上层。二是作为中层的传统阶层的复兴与发展。中层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办事员、低层管理人员、教育医疗工作者等职业群体。他们是农村改革以来就已有的职业群体,而土地流转又进一步扩大了这一职业群体的界线和规模。土地流转引发的产业化经营和规模经营的发展,必然带动与之相适应的个体运输业、个体加工业、饮食零售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以及相关管理机构的发展和职位的增加,从而使相关职业群体的规模扩大、经济实力和获取市场机会的能力加强。这部分人大多有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市场机会,拥有超越村庄范围的社会网络及因此而带来的资源获得机会。三是作为中下层的工人群体的扩大。农村工人群体主要包括外出打工但仍保留农民身份且定期回乡的工人(“离土又离乡”)、本地乡镇和民营企业工人(“离土不离乡”)和公司农业工人(“既不离土又不离乡”)。前两类工人群体会因更多农民承包地的稳定长期转出而在数量上有较大增长,而且工人在质的内涵上也会有所拓展,即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将进一步超越土地和原有的乡村社会。后一类工人群体是因公司农业和其他规模农业的发展而新出现并不断发展壮大的农村新型职业群体。这三类工人因其手工操作的工作性质、被支配被控制的工作关系以及生活并不丰裕的经济地位而处于农村社会结构的中下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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