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LP的专业化/市场化和多元化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赵光明 时间:2013-02-14

[摘 要]从发展阶段来看,中国LP仍处于发展初期,专业化水平不高、市场化程度有限、资金渠道比较单一。完善中国LP发展环境,推动LP的专业化、市场化和多元化,对促进我国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LP;专业化;市场化;多元化

  1 中国LP总量很大,供给充分
  (1)社保基金可投资额已达到1000亿元。2008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产业基金和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总体投资比例不超过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的10%。截至2010年社保基金总量已达1万亿元,其中1000亿元资金可投向股权投资基金。
  (2)政府引导基金可投资额已超过400亿元,预计在未来3~5年可达到1000亿元。200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并转发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北京、上海、广州、山西、湖南、陕西、重庆等几十个省、市已经设立政府引导基金,而计划设立引导基金的地方政府还在不断增加,目前全国各地方政府引导基金承诺出资总规模预计超过400亿元。随着各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不断设立,预计在未来3~5年时间,将超过1000亿元。
  (3)保险基金可投资额已达到2000亿元。2010年9月3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79号,以下简称《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股权投资基金。其中,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据保监会公布数据,截至2010年3月底,保险公司的总资产达到4.29万亿元,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计算,可投资额已近2000亿元。
  2 中国LP面临“制度环境不完善、市场功能不健全和GP监管不完善”三方面主要障碍
  (1)制度环境不完善。中国LP发展的制度环境不完善,我国目前的LP制度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国务院下属各部委先后发布的通知和规定,主要涉及部委有财政部、发改委、外汇管理局、国税总局等;第二个层次是各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性行政法规,是指省级人民政府和地、市级人民政府和区、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区域性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一行三会的相关通知,即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有关通知。
  这些通知和规定,或从行政管理角度、或从地方经济发展角度、或从行业监管角度,都从不同方面对LP的管理作出了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和规范了中国LP的发展,但作为LP发展的根本性法律文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虽经长期规划,但一直尚未出台。由于缺少统一立法基础,使我国的LP的制度环境还有很大欠缺,同时也使LP发展的制度环境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很大程度上限制和制约了我国LP的发展。
  (2)市场功能不健全。中国LP发展的市场功能不健全,首先体现在LP的预期回报不清晰,部分人民币基金尤其是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周期过长,基金的清算和结束存在困难,尤其是公司制基金的清算和结束存在操作上的障碍,使LP的投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其次是市场化的GP激励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国有GP的内部激励无法与基金业绩保持一致,与国际GP的激励惯例相差较远,GP在基金管理过程中的压力和动力不足。第三是市场化的LP管理人才欠缺,市场化LP的管理人才需要更高层次的专业背景、管理能力和市场经验,尤其是市场经验需要长期的投资实践积累,难以在短期内快速提高,目前国内市场化LP管理人才比较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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