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邹奋平 时间:2013-02-14

  3.2 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战略
  品牌化是农业产业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培育农产品品牌是促进传统农业向产业化转变的重要手段。要使上饶农业发展的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必须积极推进上饶“特色品牌,做大做强优秀品牌”农产品的品牌培育战略。
  近年来,我市在树品牌、创名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的来说,我市农产品品牌杂、规模小、档次低、竞争力弱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如婺源的茶叶品牌就有近40个,大大小小的茶叶加工作坊有400余家,这种“百茶齐放”现象导致过度竞争,谁也成不了名牌。所以政府部门要引导企业进一步更新观念,强化品牌经营意识,以地理标志保护、原产地保护为平台,加大品牌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叫响一个品牌。


  3.3 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生产的风险不仅仅停留在生产领域,已经转向到了市场流通领域。发展是硬道理,卖出去更是硬道理,所以要大力培育形式多样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放眼全球开拓农产品的销售市场。
  (1)大力发展公司制农业企业。以优势产业为重点,努力培育和扶持一批农产品经营公司,力促三个转变,即从单纯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向苗种、生产资料供应、加工、保鲜、贮藏、运销等一体化经营转变;由以本地营销为主转向本地与外地、国内与国际营销并重,深购远销,实现销售市场多元化;由注重农副产品的现货收购经销向注重市场信息的收集发布方向发展,发挥好信息在引导商流和物流中的特殊作用。
  (2)发展超市农业。超市系统代表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方向,对农产品加工业有很大的影响。比如他们都是货架销售为主,摆上货架的东西与零售店里摆进柜台的东西不一样,与进农贸市场的更不一样,同样的水果玉米进入上饶市区的超市销售与进农贸市场的价格相差接近50%。因此我们要引导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基地主动与国内外大中型农产品连锁超市挂钩,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品供销关系,为农产品销售拓展更为广阔的空间。
  (3)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加工配送、电子结算等新型物流业态。发展集团购买、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电子商务,落实国家和省、市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减轻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3.4 破解农业企业融资难问题
  (1)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重新定位政府的投融资作用。虽然上饶的经济和财政实力还不足以大规模反哺农业,但是政府财政支出新增财力的使用应当大幅度向“三农”倾斜,特别是对于法定支农支出要确保落到实处,并最大程度去争取国家各项支农资金。此外,政府亦不能充当投融资的主导力量,而是要正确定位在其中的角色,即在努力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为其他有投资能力的投资主体如金融机构和外资创造有利的投资条件,引导资金流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具体项目。
  (2)大力扶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众多金融机构当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投资农业产业化当中具有先天优势。在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比较方面,农村合作金融由于其人员和网点优势,加之对农村环境的熟悉,在向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时进行信息收集、分析和风险管理方面有较大的比较优势,这样可以相对其他金融机构而言在这方面有较低的边际成本。政府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降低这些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扩大和丰富农村合作金融的业务范围,增强业务能力,在这些金融机构开展适应农业企业发展需要的各种贴现、汇兑、信用证等业务,为农业融资创造金融环境。
  (3)充分发挥利用外资潜力。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利用外资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以实现的。农业产业的效益和农产品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的资源禀赋,而上饶在许多自然资源上有其独特优势,如上饶丰富廉价的土地资源、良好的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等,这意味着投资上饶农业产业化能带来良好的收益,再则近年来上饶基础设施和投资大环境的改善,都使利用外资成为现实的可能。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政策优惠吸引外资,积极拓宽利用外资的渠道,丰富利用外资的方式。

  3.5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积极培育和扶持由农民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负盈亏的各种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以“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为原则,以产权为纽带,大胆探索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以农户入股的形式,与合作组织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共同体,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经营。依托各地的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从不同产业、不同地区农民实际出发,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为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质量,还要切实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
  (1)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除了要充分发挥他们自身的积极性,更要不断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依托政府在财政、技术、金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推动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以及其他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淡化兴办合作经济组织的行政色彩,防止走“政企合一”的老路。
  (2)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运行机制。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做法,在市场运作的前提下,把合作经济组织办成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登记、照章纳税、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实体,同时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在政府的宏观政策指引下自我组织、自我保护、自我发展。农民从合作组织的服务中得到利益、合作组织通过服务获得收入。

  3.6 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由于目前农民在信息、技术等各个方面都存在严重不足,各涉农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充分发挥在信息、人才、技术、资金、物资、基础设施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组织社会力量,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多方面的服务。
  (1)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涉农部门信息网的作用,在扩展容量的基础上,规范信息采集、分类。增加报刊杂志、电子网络、电视和广播电台对农业信息的传播量。
  (2)完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业科技推广网络,提高农业技术人员待遇,确保他们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条件具备的村要配备农民技术员,充分发挥农民技术员在农村科技的示范、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有效解决村级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和动物防疫网络的断层问题。
  (3)建设良种繁育体系。通过现有的农业科研机构、种子(种苗、种畜)经营部门以及农业龙头的引进、选育、示范和推广,扩大我市农、林、牧、渔各业优良品种的覆盖面。
  (4)物资服务体系。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供销合作社,逐步实行农业生产资料加工、购销、运输和送货服务一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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