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之探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尽管各国/地区在“文化产业”的范围上存在分歧,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处于各方外延的重叠之处。大卫·所罗斯比分析了几种“文化产业”的分类模型,发现在确定“文化产业”的范围时,各方对以下部门没有疑义: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舞蹈、音乐、音像、电子游戏、视觉艺术、广告、摄影、手工艺、出版。事实上,这些达成共识的部门占据了“文化产业”外延的大部分,从而使各国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又具有了一定的可比性.
  二、“文化产业”之经济拉动作用的经验验证
  世界各国中,英国在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作方面一直处于前列,因此我们决定“管中窥豹”:以英国作为典型,通过英国“文体传媒部”的统计数据透视文化产业的经济作用.

在英国,政府和学术界高调宣扬文化产业的重要性,给人一种任何地方都能发展“文化产业”的幻觉,似乎“文化产业”成了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各个地区纷纷宣称要建立本地的“创意中心”或“文化产业区”,将“文化产业”当作一个应当大力扶持和培养的部门,全然不顾各地不同的工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历史传统。另一方面,“文体传媒部”提供的数据表明:在英国各大产业中,“文化产业”的经济重要性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大.
  以2004年为例(图1),在产生的增加值总额①(GVA)中,“其它服务业”的贡献超过了2/3,稳居第一主力的位置;其次是制造业,其GVA占全部GVA的比重超过10%;剩下的农业、采矿、建筑、旅游和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总额(GVA)”占总体增加值的比例都不大,均低于10%,属于“第三梯队”的行列.
  只有在“第三梯队”里面,“文化产业”才算得上贡献最大的行业,但从宏观来看,“文化产业”对整体经济增加值的贡献仍然有限。当然,我们不排除未来英国的“文化产业”将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图1 2004年英国各行业增加值占全部经济增加值的比重  资料来源:英国文体传媒部  另一方面,从1997~2006年的十年间,英国“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在全部经济增加值中的比例一直不高,始终在5%~7%之间徘徊(图2),虽然有增长的迹象但速度缓慢。依此趋势,要使“文化产业”成为推动经济成长的重要因子,还需待以时日.
   资料来源:2009年1月英国“文体传媒部”的《创意产业经济统计公报》  不但英国的“文化产业”在经济总量中处于次要地位,其他主要发达国家也大抵如此。图3来自于英国“文体传媒部”的统计,刻画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五个重要成员国的“文化产业”对本国GDP的贡献,即使贡献率最高的英国也不过6%左右,其余四国大都在3%~4%之间。很显然,这样的态势难以证明“文化产业”对宏观经济成长的重要意义。考虑到各国“文化产业”统计口径的差别,我们再选取我国香港和台湾地方政府对主要国家“文化产业”的统计数据(表2及图4),作为审视“文化产业”的经济意义的参照。如果说图3反映了英国人的视角,则表2出自香港人的视角,我们可以从表2得出与图3相似的结论:美国和台湾省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6%以上,其余国家都在3%~5%之间。这样,无论是欧洲的英国还是亚洲的香港,其统计数据都支持我们的假设:“文化产业”在发达国家/地区经济总量中的比例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大!但表2也同时表明:“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远远快于一般产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可观的增长潜力,这恐怕是世界各国看好“文化产业”的主要原因了,但良好的发展前景并不等于现实,何况目前主要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规模在宏观经济总量中的比例偏低.
  图4所选取的样本中有将近一半来自亚洲,同时也包含欧、美、澳洲的国家,显得更有代表性。在图4中,美国和英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占GDP的比例最大,在5%~6%之间;澳大利亚、韩国、香港、台湾的“文化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在3%~4%之间,只有新西兰最低,仅1.7%。图4同样表明:“文化产业”在各国/地区GDP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更不是“支柱产业”!表2 创意产业经济价值———所选国家/地区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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