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路经济属性问题的有关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铮 时间:2013-02-14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路交通业积极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成就。但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对公路经济属性的模糊认识,社会上和理论界对于公路,尤其是收费公路,以及相应的经营实体,存在着很多片面的看法,甚至有错误见解提出应当削减对公路建设的公共财政投资,对公路交通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对公路的经济属性从理论上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并向社会各界做好解释,澄清那些片面的看法,才能为公路交通的长远、持续、健康发展争取良好的外部条件。基于此,笔者做了如下的思考。
  
  1、收费公路的经济学属性分析
  价格理论是经济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任何一种物品定价前必须定出这类物品在经济学中的属性,公路也不例外”属私人物品的,应该由市场定价;属纯公共物品的应由政府在税收中解决,不存在价格问题;介于两者之间的准公共物品价格的确定则要有充足的理论依据“西方经济学中对公路的性质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按照萨缪尔森对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定义:在公路不存在拥挤现象的情况下(此时拥挤成本为零“因为拥挤造成排队现象,浪费了时间,所以产生了成本),它表现为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性;而当消费者增加到一定数量,拥挤现象产生后,公路又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私人物品特性”我国收费公路产生的经济原因是为了降低拥挤成本,增进社会福利,主要通过明确界定产权,通过价格调节机制增加公共物品有效供给。
  1.1免费公路的经济学属性
  免费公路大多是低等级或者等外级公路,由政府(不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免费公路由于其使用上是免费的,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性,因此免费公路是一种名副其实的公共物品”也正是由于此,公路本身不能取得任何收入,也就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吸引私人资本进行投资和运营。
  1.2收费公路的经济学属性
  收费公路的经济学属性较难判定,因为公路建设历来被认为是公益事业;另一方面,许多收费公路也有私人资本介入,许多收费公路还具备财务生存能力,有些收费公路还可能赢利,我们认为应该将收费公路列入准公共物品,原因如下:
  (1)不论是收费公路还是免费公路都是一种交通基础设施,收费公路的建设和运营也是公益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收费公路的服务是一种公共物品,公路的最终所有权由全体公民共同享有,公路通行者对公路的使用基本不具有排他性。在公路未达到拥挤状态之前,任何一个公路使用者都不会对其他使用者发生影响,任何使用者都不以拒绝他人的使用而使用。
  (2)公路还具有明显的消费非竞争性。因为公路产品具有不可分割性,因此在达到拥挤状态之前,增加一个通行者的边际成本为零,也就是说并不增加边际成本。
  (3)无论是收费公路还是免费公路,都能产生正的外部效应“如一条公路的开通除了便利交通之外,还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改善地区的产业布局,甚至会改变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等”,公路的这种正的外部效应其动力主要来自于政府,而不是来自于竞争中的市场。
  4)我国收费公路无论收费目的是什么,都是国家公路网的组成部分,这些收费公路都不可能从国家路网中割裂出去“即使是经营性收费公路,在收费权转让后,公路本身仍然不可置疑地归国家所有”。
  5)某些收费公路的建设和经营可以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这是完全竞争市场中的私人物品生产和经营所不能得到的。
  6)收费公路的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是经过政府特许的“不取得政府特许的企事业单位无权进行收费公路的建设和运营”基于上述原因,公路的本质属性是公共产品,是公共财政服务的基本职能之一由于公路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并且最终所有权属于国家,最终必将收归国有,由任何公民自由使用,从本质上讲应该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可以认为我国目前的收费公路是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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