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国斌 时间:2013-02-14
  第二,通过发展关联性主导产业来推进县域城镇集群式发展。依据已存在的县域规模和集聚优势,县域城镇要在更多的相邻城镇中实现分工合作,打破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条块分割”和垂直分工联系,加强县域之间以及县域与中心城镇产业发展协调和经济横向联系。吉林省的中、东部具有打造城市带的先天优势,而这也是吉林省目前发展状况的要求,因为一个区域如果没有一个城市带(群)作依托,就无法在这一区域形成强有力的增长极。由于省内双核心城市长春、吉林在集聚发展的同时,扩散效应作用不明显,城镇之间的县城经济联系较弱,县域分布也表现出明显的地带性分异。所以在相邻的县域之间发展产业关联性高的主导产业,可以加强相邻县域的经济联系,通过比较优势互补的方式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成为了一个高度整合的集群式经济发展带,经济发展的要求必然加速城镇的集群式的发展,借助集群式发展可以整合区域内的产业和市场,可推进长吉图区域内及与其相关的省内其他地区高速公路、铁路、民航、水利、能源、市政、环境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培育地区性的主导产业,使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日益提高,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实现城镇的升级发展。
  第三,以主体功能区建设来推进城镇土地的有效流转。主体功能区的建设使县域工业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要素能够有效地供应,工业集聚程度高,集群式发展明显,工业部门的竞争优势会更明显,实现了规模经济使工业化极化发展的程度与具备规模的城镇相对应。同时也会克服工业发展造成的用地增多和环境污染,使得人地矛盾和人与环境的矛盾愈加明显的状况得到缓解。主体功能区的建设既是一种过渡性的城镇经济发展基础,又是工业规模开启的阶段。以县域的土地流转机制改革成为实现主体功能区建设的保障,通过主体功能区建设实现县域土地流转机制的创新。
  吉林省县域在建设主体功能区上通过可以利用扩权强县政策的优势,发挥政策灵活性的优势,突出实现土地流转的交易机制来创新土地制度,实现县域城镇发展对耕地的最小占用。具体措施:
  一是突出主体功能区的作用,在适宜的开发地区建设县域工业集聚和规划,调整产业布局,在主体功能区的推动下发展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来服务于农村的发展。二要运用行政手段合理规范企业的扩张,突出重点的开发区和限定工业界限,减少为扩张而强占耕地所造成的土地资源的浪费。三是土地流转中要保障农民的权益,依据合理的方式补偿占地农民的利益,依据有关法规条例及相应的监督管理组织来进行立法和执法,保证农民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法可依,增加农民对执法的信任感。四要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组织体系,发挥政府的调控优势,对如土地转让市场、各种中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合理定价,保证土地流转的可控性。[7]
  3·依据城乡结合经济逐步推进人口城镇化。
  县域经济作为一种民生经济,改善民生成为了重点。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使农民在政策上和制度上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建立城乡、工农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现实的。究其原因在于实现完全城乡一体化不现实,城乡的一体化是一种相对的一体化,而在实际中更多地表现为城镇与乡村的结合,所以在县域范围内实现城乡一体化,就是发展城镇经济与乡村经济结合为基础的特色经济的发展,根据农民的意愿与县域的实际发展状况,将特色做大、做强,以此为切入点增强县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引导特色产业的集约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缩短耕种农田的时间,使农村剩余的闲置劳动力能更合理地向县城去谋生,使人口城镇化能够合理推进。
  第一,城乡保障相结合实现农民在城镇的生存和发展。农村向城镇过渡阶段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依据特色资源的培育,实现经济的起步,而这种起步是与城镇化的起步相对应的。通过县域城镇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同时激活了农村劳动力市场,加速了人口流动的趋势。为应对人口的过快流动所带来的负影响,应该对城镇吸纳农村劳动力的水平进行评估,对劳动力就业市场本身进行革新,出台相关的政策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保障农民利益,稳步推进人口城镇化。
  随着吉林省乡镇企业数量和规模的增长,所需的劳动力也会相应增加,而规范城乡人口的合理流动,实现充分就业,对乡镇企业的升级和县域经济发展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城乡的有效保障结合来增强县域经济,实现县域城镇的发展。具体要求:一是增强城镇就业的比较优势,强调在小城镇就业为农民带来的保障感和发展潜力。二是在户籍制度没有完全取消的情况下,主要解决就业歧视问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尽快制定利民政策,做到保障优先,消除障碍,简化繁琐入城手续,放宽农民的就业政策。三是相关人力保障部门要提供给农民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劳动权益,提高农民工工资标准,改善农民工收入状况,对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进行有效管理和制度创新。四是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体化,需要在相关的医疗保障、社会福利保障和贫困救济等要求的原有基础上进行保障升级,为农民在面临和处理风险时增添信心,也可为农民在城镇的未来发展潜力提供保障。五是尝试建立区别于“城保”和“农保”,与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收益制度相联系的“县保”制度,实现农民的发展。六是通过各种社会资源重新配置与结构性重组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重新开发利用,农民根本的发展要求在于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子女未来由村民向市民的转变,而受教育水平决定了未来的发展水平,加强教育的投入方向,提高农民对城镇的期望值。
  第二,人口城镇化进程中推进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吉林省是农业大省,近半个世纪以来,由于对农业资源环境的人为干扰逐渐增强,导致吉林省部分地区的农业资源环境恶化趋势比较明显。
  同时,由于早期生态环境问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企业建设的起点低、工艺技术落后、资源消耗高,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比较严重。加之后来大量的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转移到县城,县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这些都严重地违背了人对环境的基本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县城对农民的吸引力下降,不利于人口城镇化的推进。
  所以,吉林省在扩权强县的背景下赋予了县域更多的权利,县域可以运用这一优势来保护生态环境,一是培育农民环保低碳的思想观念,减少人为的环境破坏,加强循环农业建设,实现低碳农业发展。二要为高污染和高消耗的工业企业设置一定的“门槛”限制,减少“三废”的排放和控制资源的消耗,实现低污染、低排放、低消耗。三要以生态发展为基准来调整产业结构,对第二产业威胁生态环境的企业在数量上减少和污染规模上最大的消除,对生态环境污染较少的第三产业提供政策支持。
  【参考文献】
  [1]王维国,于洪平。农村城镇化的次序[Z/OL]. http: //www. z.j gov. cn/gb/zjnew/index. htm.l[2]吉林省统计年鉴2008[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8.
  [3]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2008[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8.
  [4]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专题[Z/OL]. http: //www. j.l gov. cn.
  [5]李晓,张建平。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的政策建议———基于地区间产业关联研究的结论[J].东北亚论坛, 2010, (3): 3-10.
  [6]陈柳钦。总部集群发展问题探讨[J].东北亚论坛, 2009, (2): 44-53.
  [7]蔡国华,李苗。县域城镇化发展的趋势、问题与对策[J].生态环境, 2007, (4): 13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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