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与制度变迁选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练 生 春 时间:2010-06-25
【摘  要】:不同国家在上的不同绩效从根本上说,受到制度变迁方式的影响。因为随着社会的不断,人的经济价值会不断提高,从而产生了对制度的新需求,相应于这些需求的、经济制度的调整却总是滞后,正是这些制度变迁的滞后产生了一系列的重大社会问题,影响了历史的经济绩效… 

【关键词】:经济转型、制度变迁、、WTO 

  

不同国家在历史上的不同绩效从根本上说,受到制度变迁方式的影响①。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的经济价值会不断提高②,从而产生了对制度的新需求,相应于这些需求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调整却总是滞后。正是这些制度变迁的滞后产生了一系列的重大社会问题,影响了历史的经济绩效。 

本文将分析制度变迁的原因、方式及合法性等问题。试图通过引入体制外的制度环境与制度安排,将国际社会当作独立经济体的一个外生变量,纳入制度分析的范围之内,以探讨那些因为诱致性制度变迁缺少动力机制或动力机制不健全,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又遇到层层阻挠困难重重的,正处于转型期的国家与经济体,结合当代国际关系,可能采用的制度变迁方式。这是当代中国经济转型所需解决的首要问题,因此,具有研究的重大现实意义。 

  

一、 作为规则人的行为的制度 

在舒尔茨把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以后,这个定义就一直为制度经济学家们所接受。舒尔茨认为,制度是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的一种行为规则。舒尔茨为了分析特定的政治制度对经济增长动态的影响方式,列举了如下四种制度:1)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如货币,期货市场);2)用于影响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如合约,分项制,合作社,公司,保险,公共安全计划);3)用于提供职能组织与个人收入流之间联系的制度(如财产、包括遗产法、资助和劳动者的具体权利);4)用于确立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生产与分配的框架的制度。 

因此制度是一系列为社会所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和政府规定的正式约束所组成的规则,它约束人们的行为,减少专业化和分工发展带来的交易费用的增加,解决人类面临的合作问题,创造有效组织运行的条件。制度的功能就是为实现合作创造条件,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在决策各方的初始力量给定时,规则的作用是便利交换。 

制度之所以被设计出来,还因为制度经济学家已经开始注意到个人理性可能导致集体非理性,解决个人理性与集体非理性之间冲突的办法,不是否认个人理性,而是设计一种机制,在满足个人理性的前提下,达到集体理性。 

制度经济学家从交易成本分析入手,把制度分析运用到政治经济学中。交易成本分析理论的分析核心是产生这些成本的经济交换和制度。如把交易成本分析推广到政治交换中,由此可探讨在政治经济发展中的政治、经济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 

既然制度起因于解决减少交易成本和理性人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那么,当受制度所规制的人随着经济发展发生变化时,制度也必须随之改变。 

  

二、 制度变迁内在机制 

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一种有效率的制度的产生与无效率的制度消亡的交替过程。有效率的组织是制度变迁的关键,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制度不均衡,则是导致制度变迁的根本原因。 

要使组织有效率必须采取的措施是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1)竞争机制。竞争可以减少构造性无知,使有用知识得以广泛的传播,控制知识的使用以确保错误不会长期存在,系统不会陷于瘫痪,刺激和创新和技术创新,而对竞争过程的政治干预则会削弱竞争性争胜并削弱承受创新成本的需要。 

2)分散决策。市场的分散化决策可以降低政府集中决策的风险。 

3)有效产权。产权的界定,对一个制度的运行至关重要,科思认为:“法律制度的一个目的是对权利进行清晰界定,在此基础上权利的转让和重组能通过市场发生。”(coase,1959) 

4)破产法。适者生存的进化论要求制度必须有适应效率,破产法对于淘汰僵化组织与制度是一种必要的制度装置③。 

经济的发展使产品要素相对价格和偏好产生变化,相对价格的变化改变了人们之间的激励结构,而讨价还价能力的变化则导致了重新缔约的努力,新的制度不均衡出现使得制度变迁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人力资本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舒尔茨指出,在美国已经出现和正在出现的人的经济价值的长期显著提高,是制度在执行其经济功能时的主要非均衡原因,(他同时还认为,相应于人的经济价格提高的制度变迁呼唤新的经济模型,本文将在后面用它分析当前中国的经济转型。)主要表现在许多作为适应由人的经济价值提高所致的制度压力与限制而作出的滞后调整的立法和法律。因为由于经济增长进程,这些法律条文与法律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必要的和可能的。因此,制度是对劳动力市场价格提高的反应;是对人力资本投资报酬提高的反应;是对消费者可支配收入增加的反应。也就是说,制度对经济增长的促进取决于制度把努力与报酬联系起来的程度,取决于制度为专业化和贸易所提供的范围,以及制度允许寻求并把握住经济机会的自由④。 三、 制度变迁方式与无效率 

增长导致制度不均衡,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原因,而制度变迁的方式却取决于制度变迁预期收益的大小及参与博奕的谈判各方力量对比。 

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包括制度变迁后重新分配所得额外收益以及制度变迁主体期望获取的最大制度外收益。制度外收益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规模经济所带来的收益;2)外部经济内在外的收益;3)克服对风险的厌恶所带来的收益;4)交易费用转移与降低带来的收益。 

为了潜在收益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参与博弈的各谈判方主要有:1)体制内的共同体成员;2)对统治者构成威胁的权势集团;3)作为统治者的家;4)作为政治企业家代理人的行政官员。通过谈判活动增加个人份额收益的竞争决定了制度变迁的路径与方式。各方参与谈判的动机及谈判的立场取决于他从制度变迁中可获得的预期收益,而无论如何,谈判各方都得以最大化自己在总收益中的占份额来影响最终的制度安排。因此制度变迁实际上是一个“非帕累托改善”⑤的过程,必然会伴随着相应的利益格局的调整。 

当作为共同体成员的群体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新制度安排所带来的潜在获利机会时,且这种新的制度安排并不威胁统治者的统治,也没有强势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时,诱致性制度变迁将会自发性的发生。 

当政治企业家⑥发现有一个机会,能靠打破停滞和制度僵化循环的改革获得政治支持,提高与政治威望,他会全力推行新的制度与政策,甚至进行全面的宪法改革,建立新的宪法秩序,强制性制度变迁会自上而下的随之发生。 

但是,当既有的权势集团认为新制度的推行将使自己的利益受损或者行政官员认为制度变迁将使政府的的税收减少或者制度变迁会降统治者的效用以至威胁到统治者的生存时,制度变迁将成为不可能,一种无效率的制度就会长期存在。 

考察历史和现实的国际社会我们不难发现,诱致性制度变迁占主导的国家往往是市场比较发达,私有产权和契约自由得到了很好保护的国家,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占主导的国家政府在经济中往往起着主导性作用,私有产权和契约自由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并且受到种种限制。而大多数家和处于转型期的国家往往因为无效率的制度长期存在而影响经济的历史绩效,正如诺思所言,由于缺少进入有效法律约束和其它制度化社会的机会造成了今天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长期停滞不前⑦。 

既然经济增长进程被所有作为经济增长结果的非均衡方式所困扰,我们的分析也只有自经济均衡入手。上面我们已经提到舒尔茨的的《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一文,舒尔茨在文中指出,制度变迁是作为对经济增长动态的反应而发生的结果。制度被视为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服务的供给者,正是经济增长进程改变了对服务的需求,并且这种需求上的改变又导致了长期成本与收益衡量的供求之间的非均衡。 

我们可以把舒匀茨的观点概括为两个原理:1)制度变迁理论:对制度所提供的由于经济增长所致的服务的需求的改变,导致了供求间的非均衡;2)新经济增长模型理论:由于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对制度所提供的服务的需求,会被新的经济增长模型所改变。 

由此,我们不难解释为什么发展中国家经济会长期停滞不前。正是由于在响应作为经济增长结果的非均衡方式时制度调整的长期滞后,才导致即有的制度陷于无效率状态;正是由于新的经济增长模型迟迟没有出现导致了无效率的制度长期存在。 

  

四、理论模型---一种制度变迁方式 

由于诱致性制度变迁缺少动力机制或动力机制不健全,而强制性度变迁又遇到层层阻挠困难重重,为了使制度变迁在发展中国家成为可能并持续发展,有必要通过引入体制外的制度环境与安排,将国际社会当作独立经济体的一个外生变量纳入制度分析的范畴,寻找潜在利益空间与获利机会,为制度变迁设置新的动力机制。而恰好当今国际关系的良好形势以及大量具有积极意义的国际性政治经济组织与制度的存在为我们的理论分析提供了前提与基础,并且在可预见的将来这些国际性组织与制度只会得到健康的发展,而不会退化或消失。 

亚当·斯密的“人以可预期的方式对获利机会作出反应”是指导我们进行理论分析的经济学基本原理。为此,要使制度变迁得以顺利进行仍必须使新的制度安排所产生的激励在一个足够大的群体内产生影响,这个群体将会响应新的获利机会而结成一个强大的谈判对手参与制度变迁的谈判并最终战胜利益集团说服统治者进行制度变迁。当且仅当这个群体足够强大,新的制度安排所带来的潜在利益产生的激励足够大,以至于原有的利益集团对此也不能无动于心,那么制度变迁将会获得合法性与广泛的支持。 

经验告诉我们在独立经济体内权势集团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正是由于缺少能与之相抗衡的谈判对手。因为在长期的系统封闭中制度衍生出了许多与之存共荣的即得利益集团,他们利用现有体制把大量财富从共同体成员身上中转移到自己手中,而承担这些后果的共同体成员由于联合起来反抗的信息成本和组织成本太高而保持理性的无知,这会使处于衰退中的经济进一步恶化。今天中国手机双向收费之所以难以废除,燃油税法之所以迟迟不能实施正是权势集团作用的结果。 

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通过参与国际合作,引入国际竞争机制改革现有制度。全球化已经导致了“制度竞争”⑧。制度系统对经济成本水平影响极大,以至于成了国际竞争中的重要因素。因此,开放能成为制度寻租的有效解药。以前封闭的政治系统和经济系统一旦开放,制度就必须变化,权势集团就会丧失舞台。对外开放的最好方式之一是加入国际性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加入能给共同体成员带来巨大预期收益的国际性组织,政治企业家的政府将会获得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刀阔虎地推行制度迁的合法性与广泛支持,利用被其它组织成员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与机制对自身体制进行彻底的改造将会使经济迅速摆脱困境。这也许是当今发展中国家可以迅速地摆脱无效制度的桎梏进行有效制度变迁的快捷方式。 

这一制度变迁过程通过引入作为独立经济体的外生变量的国际制度安排对现有的制度结构进行全面的改造升级,通过不带歧视性的群体性预期收益的激励来平衡各种权势集团,进而达到制度变迁的目的。我们把他称之为一种“外科手术式”的制度变迁。运用这一理论我们可以解释当前中国为什么要加入WTO。 五、WTO机制与转型 

中国在20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通过积极培育市场、秩序、竞争、宪政政府、稳定、开放经济和明晰产权,社会经济得到了迅速的。正如舒尔茨所言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表现如劳动力市场价格提高,人力资本投资报酬率提高,消费者可支配收增加的人的经济价值不断提高改变了对作为有经济价值的服务的供给者的制度的需求。这不难理解。我们很难想象计划和强制还能够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严格的管制会有自发的市场协调和自愿的首创精神,制度必须在更大程度上把努力与报酬联系起来,为专业化和贸易提供更广阔的范围,有允许人们寻求并把握住经济机会的更多自由。 

相应于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呼唤新的经济增长模型。个人和厂商渴望能在确定的个人和确定的资产之间建立起一种关系的私人产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的经济自由,和要享有高水平和不断上升的生活所必需的契约自由。新的经济模型必须有更开放的市场和更充分的经济自由权。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日渐明朗,制度变迁的方向必然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信念已经不可动摇。 

虽然市场化的国家诱致型制度变迁占主导地位,尽管中国正朝着市场经济的方向迈进,但是中国制度变迁过程并不是简单的由强制性制度变迁向诱致性制度变迁转变的过程,也不是如有人所说的是“由改革之初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逐步向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转变,并随着排他性产权逐步确立, 最终过渡到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方式”⑨。 “诺思悖论”⑩ 并不能简单地适用于中国的具体国情。虽然在当前中国,“在权力中心主导制度变迁的条件下,微观主体的制度需求能否转变为现实的制度安排,依赖其能否从权力中心获得制度创新的特许权,能否凭借其讨价还价能力突破进入壁垒。”这从表面上看,制度变迁主体是在与权力中心博弈,从实际的情况来看,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领导人对改革的热情只有增没有减。改革开放20年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大大提高了政府的合法性和威望,经济的迅速发展使政府财政收连年增加。我们没有看到体制改革对统治者构成的任何威胁。我们已经分析过,当政治家发现有一个机会,能靠打破停滞和制度僵化循环的改革获得政治支持,提高与政治威望,他们就会全力推行新的制度,甚至进行全面宪法改革,建立新的宪法秩序。如果说中国的经济转型为政治企业家创造了这么一个历史机遇的话。那么我们从朱榕基总理不遗余力的改革精神中看到了这种政治企业家的勇气与魄力。然而朱榕基总理力不从心的改革举措表明中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变迁的最大阻力并不来自权力中心,而是来自中国在长期的系统封闭中,制度所衍生出来的与之共存荣的各种利益集团,它们成为威胁社会稳定和政治统治的强大力量,也是权力中心的主要谈判对手之一。制度变迁主体与权力中心的博弈实际上是与利益集团的博弈。 

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诸多管制,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畸形的,至少是不全面不完全的。在长期受到政府保护或管制的产业与经济领域,形成了强大的利益集团。在这些产业或经济领域由于缺少市场准入通道,市场力量的成长成为不可能,由于系统封闭或对外开放不够,导致了没有与之相抗衡的力量,因此在这些产业和领域内诱致性制度变迁缺少动动力机制。而且,由于恐惧制度变迁后新进入者带来的竞争与对自身力量的怀疑,这些利益集团对制度变迁构成强大阻力。由于他们在长期的系统封闭中已经发展成为能够威胁统治者和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因而中国自上而下推行的制度变迁遇到重重阻挠。 

因此,我们认为中国的改革要走出自身困境,必须跳出自身的圈子,站在国际社会的角度和历史的高度来看问题,通过引入体制外的制度环境与制度安排,把国际社会当作独立经济体的一个外生变量,纳入制度分析的范畴,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找潜在收益与可能的制度变迁方式。本着这种精神,我们认为,中国可以通过加入WTO,遵守WTO运行机制,引入WTO制度安排改造自身制度结构,最终完成经济转型的历史任务。加入WTO将会给全体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的预期收益,它为政府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刀阔虎地推行改革带来合法性与广泛支持。WTO机制是当前国际社会中最富创造性和挑战性的国际经济制度,它将担当起帮助中国完成经济转型的历史重任。 

WTO的宗旨为:各成员方认识到在发展贸易和经济关系方面,应按照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生产和货物以及服务贸易与方向等观点;遵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而充分地利用世界资源,保护和维护环境;根据各成员方不同的需要和经济发展水平各异的情况,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不发达国家,能获得与它们国际贸易额增长需要相适应的经济发展。 

WTO的基本原则将改变中国政府的行为规则和市场的行为规则,个人和厂商所渴望的以能在确定的个人和确定的资产之间建立起一种关系的私有产权和契约自由为标志的经济自由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更开放的市场和更充分的经济自由权将不再遥远。WTO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1、非歧视原则(Principle of Non-Discrimination)  非歧视原则主要通过最惠国待遇(Most-Favoured-Nation Treatment)和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予以体现。最惠国待遇指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另一方的优惠、特权和豁免,都不应低于其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特权和豁免。它保证了除本国之外的任何其它缔约方之间在本国市场上进行公平竞争。国民待遇是指根据条约,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人、法人、产品、投资,船舶和税收等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的自然人、法人、产品、投资、船舶和税收等的同样待遇。保证外国进口产品等在进口国市场上取得与该国本土产品等具有同样的地位、条件和待遇,阻止进口国利用国内有关法制、法规等来作为贸易保护的手段。这将使中国受政府保护和管制的产业与经济领域不可回避的面临国际竞争。 

2、关税保护原则(Principle of Customs Duties as Means of Protection)       它是指肯定关税保护是合法的手段,禁止、取消或限制各种非关税壁垒措施,同时需要在互惠的基础上,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削减各缔约方关税。 

3、透明度原则(Principle of transparency)   它指缔约方正式实施的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法规、法令、条例以及签订的有关贸易方面的条约等都必须予以正式公布,否则,非经正式公布,不得实施。它保证政府行为的透明化,防止政府进行不公开的贸易,造成歧视性政策的存在。 

4、公平贸易原则(Principle of Fair Trade)   该原则要求各缔约方为了创立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环境,不得实施出口补贴、产品倾销等不正当的竞争方式来损害其它缔约方的合法利益。 

5、互惠贸易原则(Principle of Mutually Beneficial Trade)   其目的是维持缔约方之间的权利平衡,谋求全球贸易自由化。 

6、市场准入原则。(Principle of Market Access)   市场准入原则是指缔约方通过实施各种法律和规章等制度,对其它缔约方参与本国市场竞争的宏观掌握和控制要适度。 

7、公平解决争端原则(Principle of Fair Settlement of Disputes)   它指缔约方之间一旦出现国际贸易争端,应通过公正、客观、平等和友好的方式使有关贸易争端能得到妥善的解决。 

加入WTO将使中国市场与国际大市场连成一体,任何产业与经济领域都将不可能再长期受到政府的保护,国际竞争将不可避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对外开放是制度寻租的有效解药,它将使利益集团失去舞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制度变迁将得以顺利进行。同时政府的行为将受到国际规则的制约并与国际接轨,政府不能再亲自上项目,催贷款,直接制造和决定需求,而是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诱导,使潜在的需求变成有效需求,建立起一种市场化的需求发展机制,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汇政策等经济手段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宏观经济调控机制。中国将进入诱致性制度变迁主导经济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六、小结 

首先,我们提出我们的立场,不同国家在历史上的不同经济绩效从根本上说,受到制度变迁方式的影响,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的经济价值会不断提高,从而产生了对制度的新需求,相应于这些需求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调整却总是滞后,正是这些制度变迁的滞后产生了一系列的重大社会问题,影响了历史的经济绩效。 

接着,我们分析制度是规则人的行为的一整套规则,由于受制度所规则的人随着经济的发展会不断变化,从而对制度所提供的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变化,因此制度也必须随之改变。 

通过对制度变迁方式和无效率的分析,我们得出:正是由于在响应作为经济增长结果的非均衡方式时制度调整的长期滞后,才导致既有的制度陷于无效率状态;正是由于新的经济增长模型迟迟没有出现,导致了无效率的制度长期存在。 

接下来我们通过引入体制外的制度环境与制度安排,将国际社会当作独立经济体的一个外生变量,纳入制度分析的范筹,在制度外寻找潜在利益空间与获利机会,为制度变迁设置新的动力机制,探讨因诱致性制度变迁缺少动力机制或动力机制不健全,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又遇到层层阻挠困难重重的,正处于转型期的国家与经济体,结合当代国际关系,可能采取的制度变迁方式,然后我们把分析的结果具体的运用于分析当前中国的经济转型与制度变迁选择。我们认为中国将在WTO规则下完成经济转型与制度变迁的历史任务。 【注释】: 

1、制度学扩展了新古典经济学,把制度作为影响经济的内生变量纳入经济分析。 

2、产品要素相对价格和偏好是经济发展的函数,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是人力资本要素相对价格发生的变化。同时诺思在《对和经济的发展的交易成本分析》中指出相对价格的变化和偏好的改变是制度变迁的两个来源。 

3、制度装置,是行动团体所利用的文件和手段,当这些装置被应用于新的安排结构时,行动团体就利用他们来获取外在于现有安排结构的收入。同时装置的有效性可能取决于一些作为经济环境部分的基本的概念。参见《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D.C.诺思,L.E.戴维雅。收于《制度变迁与财产权利》一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P272。 

4、Gary D. Libecap在《产权合同中的分配问题》中分析个人的谈判立场取决于他从制度变迁中可获得的私人预期净收益,并通过四个案例分析了私人索取者,政治家,法官和行政官员在制度变迁中的不同收益与态度,本文同他的分析略有不同,主要是考虑到的国情。另诺思在《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中对制度变迁的主体有详细分析。 

5、帕累托改善,改善一个人的福利并不以损害另一个人的福利为代价。 

6、政治家,诺思,1984,《对政治和经济的历史发展交易成本分析》,认为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企业家——政治或经济意义上的企业家。 

7、所以制度经济学一出现就在发展中国家到迅速发展。 

8、制度竞争:内在规则与外在规则体系对于一个国家的成本水平从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性,由全球化——密集的贸易和更大的要素流动——对高成本的制度与系统存在直接的反馈,由此会出现调整那些制度的必要性。 

9、杨瑞龙,“中间扩散”的制度变迁方式与地方政府的创新行为,收于《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 二 期,张曙光主编。  

10、诺思悖论,一个有效率的产权结构依赖于国家对产权的界定和保护,但国家在界定和保护产权时,不仅具有通过降低交易费用实现社会总产出最大化的动机,而且总是力图获得最大化的垄断租金。 

  

【书目】: 

[1].《交易成本、制度和经济史》Douglass. C. North. 

[2].《产权合同中的分配问题》 Gary D. Libecap 

[3].《对政治和经济的历史发展的交易成本分析》  Douglass. C. North. 

   以上文章收于《新制度经济学》,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 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T. W. 舒尔茨 

[5].《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林毅夫 

[6].《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 Douglass. C. North  

以上文章收于《制度变迁与财产权力——产权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7].《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柯武刚、史漫飞 ,商务印书馆, 2000 

[8].《转型经济问题研究》,宋德勇, 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9].《世贸组织运行机制与规则》,王福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