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对我国低收入阶层消费需求的影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吴广君 时间:2010-06-2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居民消费情况也有明显变化。在居民总体收入逐渐增加的同时,居民的收入差距也有所扩大,形成了高、中、低不同阶层的收入与消费群体。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资料显示,不同消费群体之间的消费倾向与消费模式已有很大差异,尤其是在加入WTO以后,我国低收入阶层的消费结构将发生更为显著的变化。因此,基于当前我国低收入阶层的消费现状,分析加入WTO对低收入阶层消费的影响,对于把握国内低收入群体消费需求的变化,以指导生产、引导消费、开拓市场,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当前我国低收入阶层的消费现状
    1、现阶段我国低收入阶层的基本构成情况及其划分标准
    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低收入群体也就是指贫困人口。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城镇地区的贫困人口主要是指那些无工作能力、无储蓄或其它收入来源和无亲友抚养赡养的“三无人员”,而城镇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小。直到九十年代初,受“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的贫困问题一直都集中在地区。但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城市贫困已逐步成为一个对城市居民构成潜在影响的社会问题。所以从总体上讲,当前我国的低收入阶层主要包括两个群体,一是农村中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民,二是集中在城市的下岗失业人员。
    应该说明的是,社会低收入群体是一个比较意义上的概念。低收入群体的低收入特征与该群体在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中的一些共同特征具有内在联系,而且这个群体低收入具有时段而不是时点的相对稳定性。一般来说各个社会认定低收入群体的标准的一般包括两方面内容:[1]
    一是收入水平分界。其意义在于以收入排序为标准,界定低收入群体的规模及其与其他群体的收入离差。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标准可以用人均收入的绝对标准来衡量,也可以用相对标准来衡量。相对标准的测定包括两种方式,其一是社会成员的比例标准,将社会成员的等份比例规模份额按收入高低排序,通常所用的比例为收入最高的5%成员与收入最低的25%成员的收入差异、五等份中的第一等级和第五等级的收入差异,收入高低差异的连续比例度量则采用洛伦茨曲线,用基尼系数来表示。其二是收入离差的比例标准,例如将个人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一半以下的列为低收入群体。
    二是收入来源分界。其意义在于以之界定谁属于低收入群体。收入来源和职业位置有关[2],在阶级社会中,低收入是低层次职位的工人和体力劳动者,而且劳动者的低收入和职业排序有关。中国正处在转型时期,与产业结构多元化、就业结构多元化相对应,人们的收入来源也多元化了,包括工资、实物分配、福利收入、单位外收入、其它收入(包括股票、债券)。收入来源分界反映着社会低收入群体的质的规定性。
    2、低收入阶层的消费现状与特征
    以农村低收入阶层为例,在农民收入增长乏力的背景下,自1998年以来,农民人均的家庭经营消费费用和生活消费支出出现了减少或停滞的现象,下表是这方面的变化情况:[3]
 
    由上表可以看出,1998、1999两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费用支出是连续减少的,1999年已比1997年减少了15.1%(减少106.50元)。而2000年人均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的增加,一是恢复性的,因为比1997年的水平还低7.4%;二是有很大的被动性质,主要是抗旱费用增加、燃油价格提高等因素所致。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变化也带有相同的特征:1998、1999连续两年减少,1999年比1997年减少了2.5%(减少39.73元)。2000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虽然比上年增加了92.69元,但也带有很大的波动性,一是人均食品支出在连续两年减少的基础上继续减少,而衣着的支出虽略有增加,但仍低于1997、1998年的水平;二是支出增加较多的主要是服务性收费的涨价所致,如医疗保健,支出增加17.55元,增长25.1%,及运输支出增加24.40元,增长35.5%,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增加18.38元,增长10.9%。上述3方面基本是被动性的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就增加了60.33元,占全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加总额的65.1%。因此,2000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虽有增加,但真正能作用于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部分却很有限。 
二、加入WTO对低收入阶层消费的影响
    1、收入分配状况的变动对消费的影响
    消费是收入的函数,同时,收入水平构成影响消费量、消费结构和消费行为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加入WTO将对我国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状况带来全方位的影响,从而直接影响到这一群体的消费需求状况。
    首先从整体层面上看,中国加入WTO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贸易和生产要素流动逐步自由化的过程,而贸易自由化这一进程本身将通过价格结构的变动、竞争动力结构变动和政府职能的变动这三个方面来影响到整体的收入分配状况。
   (1)贸易自由化通过价格结构的变动影响收入分配。价格结构的变动一方面可能直接影响居民的收入分配(如粮食价格的下降将直接导致粮农收入的下降,果蔬类农产品价格的上升将直接导致菜农收入的上升),另一方面将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影响居民的收入分配。贸易自由化通过价格机制的引导,将使一国按照自己的比较优势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一些产业的规模将扩大,一些产业的规模将缩小,一些产业甚至消亡。在后两者就业的劳动力将面临失业的危险,从而将面临收入降低的威胁。
    (2)贸易自由化通过竞争动力结构的变动影响收入分配。贸易自由化不仅发生在不可替代的产品之间,而且发生在可相互替代甚至是同类产品之间。在这种情况下,贸易自由化将加剧市场竞争。面对竞争的加剧,往往采取以下应对措施:第一,压低在职职工工资;第二,用资本和技术替代劳动;第三,用熟练劳动代替非熟练劳动;第四,转移经营方向。前两者显然使职工工资面临下降的压力;第三者不利于非熟练劳动工资的增长,而有利于熟练劳动工资的增长;第四者通过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收入分配。
    (3)贸易自由化通过政府作用的变化影响收入分配。贸易自由化减弱了政府试图通过对产业的保护和市场的干预影响收入分配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可能通过增加对弱者的转移支付、对特殊行业(如农业)的补贴来影响收入分配。[4]
     可以看出,贸易自由化的上述收入分配效应将直接有利于中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增加,从而造成在收入层面上的“马太效应”,并最终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将使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得到更快的,而使本来就处于收入“金字塔”最底层的传统制造业的从业者的状况进一步恶化;WTO的透明度原则使我国现行的农业政策法规面临重大调整,诸如农业补贴等一系列保护性措施将逐步淡出,使得农民收入增长面临着政策执行上的障碍[5]。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户的抽样调查显示,低收入农户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缓慢,按农户收入5等分分组看,低收入组农户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992元,增长1.5%;中低收入组为1274元,增长3.3%;中等收入组为1563元,增长4.1%;中高收入组为1946元,增长3.7%;高收入组为3308元,增长7.2%。[6] 
    2、供给品价格和结构对消费需求的影响
    同收入水平一样,供给商品价格也是影响消费需求的重要因子,即在收入一定的条件下,供给品价格与消费量呈反向运动。而入世以后,将对国内消费品的价格产生两方面的影响。首先从静态上分析,关税减让措施的逐步实施将有利于进口商品价格下降,但考虑到低收入阶层的购买力因素,这种价格变动趋势几乎对这一群体的消费需求不产生任何影响,因为他们的支付能力还远远不足以支持对进口奢侈品需求的扩大。从动态角度来看,入世所导致的国际竞争的加剧,将有助于国内生产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机制,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导致国内竞争商品的价格降低,并引起消费者实际货币收入增加。对于边际消费倾向较低的低收入阶层而言,实际收入水平上升对消费需求的扩张作用是极其明显的。有关资料显示,农民收入每增长1个百分点,农村消费品市场销售额大体增长1.18个百分点,[7]这还不包括农村消费需求升级所引发的对耐用消费品需求增加量。所以,入世所带来的供给品价格变动将直接有利于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增加。
    同样重要的是供给结构,只有当供给品价格结构与消费者收入结构相匹配,供给品种类结构与消费者的整体消费倾向结构相适应,这样的供给才能顺利地被消费者所吸纳,从而成为有效供给。加入WTO对供给结构的影响主要有:(1)供给商品日益多样化,供给品的种类结构日趋合理;(2)供给品的来源结构复杂化,不仅有传统的国内商品,也有随着市场边界扩大而大量涌入的进口商品,更有投资自由化条件下外商投资企业内销的商品。应该说供给结构的上述变动趋势使消费者拥有更广泛的选择权,可以基于消费品市场自主地调整自己的货币收入组合以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供求结构的均衡和消费总量的增加[8]。
    3、消费国际化趋势将对消费安全构成挑战
    消费国际化是指居民衣食住行、文化娱乐等消费资源的来源、消费选择的范围、消费品价格的形成、消费时尚习惯的变化等来自许多国家和地区并受到其全方位的影响。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随着新型营销方式、最新国际时尚以及多种文化风格的产品示范,会促使国内消费品市场逐步走向国际化。
    消费国际化是一把双刃剑,在消费日趋国际化的地区,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甚至造成伤害的可能性也随之国际化了,并有可能使消费安全受到挑战。从一般意义上讲,消费安全指的是城乡居民在日常消费中应当避免的、可能发生的各种身心健康侵害、伤害所进行的防范和保护。[9] 
    入世以后,我国消费安全肯定将受到更大范围、全方位的挑战。其中消费品质量技术方面的安全防范至关重要,事前防范和事后控制的难度也最大,而加强食品特别是肉食品及其原料、动植物产品检疫、检验更是重中之重。为此要依照国际惯例,加强对外开放条件下消费安全方面的法规建设和质量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在国际经贸活动中,依法严密防范国际化的消费安全隐患,保护国家的消费安全,维护城乡居民消费者的正当、合法权益。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的低收入阶层也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较低的可支配收入和社会地位使他们对市场信息的掌握不充分,对消费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和相关的防范措施缺乏了解,同时,信息的匮乏导致他们在市场博弈中处于绝对劣势,所以,他们将是消费安全的最大冲击对象。
    4、形成消费的“挤压传递效应”
    入世后,随着我国消费品市场的竞争加剧,消费品总体价格水平不断下降,同时,供给品的日益丰富使得不同收入水平消费者不仅有着实现消费层次升级,提高消费档次的内在冲动,而且也具备了消费升级的客观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便形成了消费层面上的高收入群体向低收入群体进行进一步挤压的“冲击传递”,从而加剧了这两个群体在消费品市场的竞争。由此,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之间的消费水平和实际生活条件将出现新的变化,即通过一系列的挤压效应,将使得以传统农民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为主体的广大中低收入群体,进一步成为吸纳原国内中低档消费品的主要市场。三、对提高低收入阶层消费需求的相关政策建议
    1、增加消费者现期收入。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定”认为,人们的现期消费,取决于他们现期收入的绝对量。所以,大力增加低收入阶层的现期收入是提高消费需求的重要政策手段。
    (1)大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入WTO后,原有的一些收入增长点的优势逐渐弱化,特别是由于我国大多数农产品的价格均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因此农产品价格已没有多少上升的空间,所以必须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 
    首先应该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通过改善农业结构、优质高效农业和调整农业生产的区域布局,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的收入增长潜力,并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和农产品加工增值为农民创造更多的收入增长机会。
    其次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通过推动城市化进程,加大人流、物流、信息流,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可以引导一部分农民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从事第三产业,可以引导乡镇集中连片,提高规模效益,从而大量吸收农业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
    (2)重点扶持下岗职工和其他低收入者,提高城镇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在确保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同时,通过政府扩大投资以及鼓励民间投资,直接扩大城乡居民的就业机会,并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鼓励他们进行二次创业,使其收入逐渐增加。
    2、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平衡收入差距。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收人分配差距越大,则边际消费倾向越低,边际消费倾向与收入分配的差距大小有着很强的关联性。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直接影响了消费需求,使得有消费欲望的低收入阶层无力购买生存必需的消费品,而生活需求已基本满足的高收人阶层又无消费欲望,平均消费倾向出现递减趋势。
    所以,现阶段应在优先考虑效率、平衡资源和增长的前提下,兼顾社会公平,缩小城乡之间、城乡内部、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具体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调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主要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累进税率。同时,除开征利息税外,还应开征遗产税、赠与税,以减少高收入者的个人可支配收入。二是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强化税收力度。切实贯彻税法,坚持依法纳税,严惩逃税者;严格审查制度,建立纳税约束机制;推行收入申报制度,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三是适当增加转移支付比重,加大财政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增加低收入者、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的收入。
    3、引导商品消费模式从自我积累型向信用支持型转变
    消费理论认为,消费信贷发展的滞后,增强了居民的流动性约束[10],制约了消费者“负债消费”行为的产生,使一些本想进行消费信贷的居民面对苛刻的借贷条件和单一的信贷品种和信贷形式望而却步,只好把消费建立在自我积累的基础上,从而拉长了消费的周期,使即期消费得不到实现。
    目前我国这种自我积累型的消费模式,既影响了消费结构升级,也影响到产业结构升级和生产规模的扩大。所以,有必要大力发展信用消费,引导消费模式向信用支持型发展,有助于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购上不足,购下有余”的消费断层问题,使有稳定收入、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居民可以通过分期付款提前实现消费愿望。因为在市场需求约束强化的情况下,消费者持币观望将严重影响产业的发展,信用消费对消费需求的刺激作用将激活相关产业,进而带动经济的回升。
    4、建立健全针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机制,稳定消费预期
    根据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定”的理论,居民当前的消费取决于持久收入,这也就是说,人们对未来收入的预期直接影响当前的消费支出。人们对未来预期收入上升会增加现期消费,反之,人们对未来预期收入下降会减少现期消费。
    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树立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的预期。在改革不可逆转的情况下,只有加快完成全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才能消除消费者因不了解、不适应新体制而引起的不安定感,使消费者在适应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基础上形成新的理性预期。当前要将社会保障立法摆在法制建设的优先位置;要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尽快制度化。二是对住房、医疗、和就业制度改革,要充分考虑居民的物质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稳步推进;财政要结合扩大内需对居民支付的改革费用进行适当的货币化补偿,以减少改革造成的社会震荡,保持社会稳定。
    在农村,虽然连续多年的扶贫已使大量贫困人口脱贫,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处于贫困状态或接近贫困的边缘。对于这些长期发展中积淀下来、大多处于经济落后地区的最困难的群体,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形成包括财政转移支付在内的、稳定的救济与援助机制。注释:

[1] 此划分标准引自丹尼斯·吉尔伯特,约瑟夫·A·卡尔所著:《美国阶级结构》,社会出版社1992年版。
[2] 美国学者科尔曼和雷恩沃特的研究表明,低收入群体的典型职业和收入来源为“做粗活的工人和无需技能的服务人员”以及“常常失业的人和依赖福利过活的人”,这一阶层的特征是随时处于被解雇的边缘,或是靠社会救济度日。
[3] 表格数据来源:陈锡文,《新阶段农业、问题的实质是农民的收入增长问题》,《国研报道》2001年12月,国研网。
[4] 引自侯永志,《全球化对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利弊兼具》,《国研报道》2001年11月,国研网。
[5] 关于入世对中国农民收入的影响,在国际上还存在争论。OECD粮食、农业和渔业司非成员处主管研究员安杰伊·克维钦斯基认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农业受到的影响是很小的。进口关税的降低,对农业不会产生十分剧烈的影响,因为中国政府做出了承诺,有一系列的政策保障。而且在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户家庭相对来说更不会受到加入世贸组织冲击的影响,因为他们基本上是处于一种自给自足的状态,他们没有向市场出售农产品,也不会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而亚洲开发银行北京代表处汤敏则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后受到影响最大的恰恰是这些比较贫困的低收入的农民。因为他们本身生产的主要产品是粮食,而且加入世贸组织后整个市场在前进,别的地方有很多增加收入的机会,反而这些贫困的农民没有这些机会,他们的相对地位可能会越来越恶化。
[6] 数据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3月22日。
[7] 引自李丽,于淑波:《消费需求不足的收入探因及对策》,《国民经济管理》2001年第11期。
[8]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宋则在《中国入世过渡期的消费政策研究报告》指出,加入WTO将缓解国内消费品供求矛盾,增加有效供给,释放中高收入群体一部分消费购买力存量,促进消费总量的增长,并加速国内消费品高价格体系的解体。
[9] 引自《入世对消费需求的五大影响》,《经济日报》2001-08-27 。
[10] 泽尔德斯、亚佩利、帕加诺提出的流动性约束理论认为,由于人们缺乏流动资产或足够的借款抵押品而借不到款,他们的消费存在流动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