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非援助面临的新形势及对策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许志瑜 时间:2013-02-15
  (二)创新制度,继续提高对非援助的有效性
  援助的原则、理念、特点和成效必须通过援助项目得到体现。因此确定什么项目,如何实施管理,都与援助的有效性直接相关。
  1.项目安排上,充分考虑受援国的实际需求
  认真听取受援国的建议,增加受援国急需、当地人欢迎、受惠面广的医院、学校、生活供水等民生项目,以及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的太阳能、沼气、小水电等清洁能源项目。
2.项目管理上,适当增强受援国的主动性
  受援国的态度和积极性将对援外项目的实施效果产生重要影响。建议在一些法律较为健全,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可以考虑试点邀请受援国政府参与管理的工作,以提高其积极性。
  3.项目实施上,继续发挥骨干企业的作用
  质量是援外工作的生命,直接关系到援助的实际效果,关系到国家声誉,关系到我国与受援国的友好合作,对援外项目可实施企业分类动态管理,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引入竞争和退出机制,培育一批高素质骨干企业。
  4.项目宣传上,逐步搭建形式多样的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援外宣传工作,可要求所有的援助项目都编制自己的宣传方案,并将宣传结果作为项目实施结果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有条件的项目甚至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宣传队伍。做好对外援助的宣传,一方面是能增强国内社会各界对援外工作的认同感与支持度,另一方面同时也要加大在受援国国内的宣传,为我国援外事业营造良好的国内外舆论环境。
  (三)多方借力,逐步扩展对非援助的层次和渠道
  为加强对非援助工作的效果,除了强调政府的职能,还应充分发挥现有各种资源和力量的作用。
  1.积极引导当地中资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
  鼓励和支持中资企业对受援国投资,帮助其发展民族工业、增加政府税收、缓解就业压力和改善人民生活,增强受援国自身“造血功能”。对外投资要与帮助受援国培养人才、转移适用技术有机结合,并切实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和睦相处,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注意生态环境保护。
  2.适当推动民间组织开展民间交流
  在当今形势下,世界各国都对于“软实力”更加重视,民间交流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建议进一步扩大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交往合作,同时密切政党、地方、民间团体、学术机构、新闻媒体之间联系,注重加强人文交流,巩固中非友好社会基础。
  (四)稳妥推进对非援助的国际交流合作
  1.顺应趋势,适当借鉴他国经验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家之间的相互交往越来越密切,各种交流合作越来越频繁,对非援助的国际交流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产物,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的对非援助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传统、特点和优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经验等方面也有一些不足。通过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可以研究、借鉴、汲取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同时也通过适当的交流合作,减轻国际压力,扭转舆论上的被动处境。
  2.量力而为,强调发挥各自优势
  针对西方急于将我纳入其主导的国际援助体系,并借此促使我承担更大、更多国际责任的做法,我应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不与发达国家攀比。可强调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即西方国家作为目前国际援助的主要出资方提供资金,我国发挥人力资源的优势承担项目的具体实施,从而拓宽我对非援助的新渠道,借力实施一些大型援助项目,达到使我国有限的援助资金发挥更大的功效的目的。
  3.把握主动,统筹兼顾各方利益
  对非援助工作中应注重兼顾各方利益。一方面要强调尊重受援国意愿的原则,保护受援国的利益,打乱西方国家以人权、良政等为借口扰乱我对非援助战略的意图,另一方面要坚持多边主义方向,积极参与相关规则的谈判和制定,在设置合作机制时,发挥联合国的核心领导作用,不再另起炉灶,以免受制于人。
  只要坚持从国情出发,实事求是,认真研究新形势新对策,我国的对非援助工作就一定能够为改革开放事业和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事业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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