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低碳生活的现实境遇及其本质要求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任志芬 时间:2013-02-15
  首先,“低碳”意识不强。目前,民众对全面实现低碳生活普遍存在疑惑:全面实现低碳生活离普通民众的生活是否太过遥远,普通民众会“心有余而力不足”? 实现低碳生活是不是意味着生活水平的降低?比如人们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希望通过购买汽车或者排量大、性能更好的汽车来改善自己的出行条件,希望购买较大的住房来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这些显然与低碳生活格格不入。 [7] 受种种疑惑影响,再加上生态环境的公共性,当公共利益遭遇私人利益时,人们就很难从生态利益的角度作出理性选择,对公共物品需要“人人有责”时,往往最后会演变成“人人都不负责”。
  其次,炫富意识作祟。改革开放让国人富裕起来,但是国人好面子、讲排场、爱显摆的特性也暴露出来,尤其受消费主义影响,奢靡性消费、炫耀性消费、面子消费充斥着人们的消费领域,颠覆了人们的消费理念。部分人眼里,大肆消费成为一种荣耀,节俭被嗤之为寒酸。这种高能耗、高排放的高碳消费助长了社会不良消费之风,阻碍了低碳消费。
  再次,大众传媒的泛物质化宣传。在市场经济的驱使下,大众传媒已经被架上了资本的马车,为消费主义摇旗呐喊。当前,传媒宣传更多的是市场经济中的成功人士,他们的生活方式、消费行为、消费习惯成为某种成功符号和标志,成为年轻人争相模仿的对象。传媒宣扬国外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渲染国内新富阶层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宣传各类奢侈品消费,客观上诱导并刺激了人们对各类物质享受的欲望。传媒的消费主义倾向进一步颠覆了人们的价值取向,混淆了人们的感官世界,影响了低碳生活的施行。
  最后,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有人认为低碳生活属于民众私人领域的生活,主要靠民众自己转变观念、加以践行,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方面无权干涉,另一方面对民众日常生活方式的转变也甚感乏力。也有人担心倡导低碳生活与当前我国的经济消费政策不符。因此,往往出现生活中低碳行为不能及时得到政策法规的扶持。其实,低碳经济的发展所带来消费领域的变化并非是自然形成的,经济基础的变化需要经过消费者不断克服长期形成的消费倾向惯性,这个过程需要政府和社会不断引导以及相关政策的支持和法律的保障。
  三、低碳生活的本质要求
  低碳生活的现实境遇削弱了低碳生活创造美好生活、维护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现实功能,造成“孤芳自赏”的尴尬场景。破解疑惑、走出困境的关键在于把握低碳生活的本质要求。
  二战以来,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已经引起西方哲学界的高度关注。“生活世界”就是现代西方哲学的核心概念,它是由现象学大师胡塞尔首先提出的。胡塞尔基于对现代欧洲科学危机和人性危机的认识,试图在现象学的视域内实现常识、哲学和科学层面生活世界的融合,从而为解决欧洲出现的科学危机和人性危机提供一个真实的基础。然而,由于胡塞尔只是从现象学的意义上理解生活世界,因而他的生活世界仍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缺乏现实依据。尽管后继者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等丰富了生活世界的内容,在批判现代性基础上试图唤醒人们的向生活世界的“回归”意识,但是他们没有抓住生活世界的现实基础,把实践活动排除在生活世界之外,这就使得他们的生活世界失去了应有的现实性,因而也无法真正解决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对此,马克思作出了很好的回答。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生活世界”的概念,但在其哲学思想中常用“能动的生活过程”、“现实生活过程”、“日常生活”等概念来指称现实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既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基础和出发点,也是其价值旨归。在马克思看来,生活世界是具体而又现实的,实践是生活世界的现实基础和源泉。马克思以实践为立足点,彻底摈弃了以往对生活世界的唯心的理解,认为实践是人向自然和自然向人的双向生成活动,它塑造着人与自然的现实性,并使“现实的人”与“现实的自然”达到内在统一,共同构成了人生活于其中的现实生活世界。生活世界是现实的人在其中生存、交往、创造价值和意义的世界,因此回归生活世界就是回归人的生存方式。[8]
  现实中,作为低碳生活的本质,“回归生活世界”已经成为当代各国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共同价值理念。1987年《我们共同的未来》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了《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确定了相关环境责任原则,全球可持续发展进入实质性阶段。2003年,英国政府率先提出实行低碳经济的主张获得了世界各国的积极响应。发展低碳经济,全面实现低碳生活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
  首先,低碳生活不是抑制而是加快经济发展步伐,不是削弱而是要在更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低碳生活促使人们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看待人类经济生活和经济发展,明确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是人类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和谐的基础和前提。低碳生活通过更好地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和条件,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曾几何时,幸福被认为是享有富足的物质生活,然而,物质财富的增加并没有带来意想的幸福生活,人们的幸福指数不升反降。低碳生活重新诠释了幸福概念,表明了衡量幸福的标准应该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不仅仅包括物质因素还包括人际关系、生态环境、生活休闲设施等。低碳生活表达了这样一个事实:物质生活应该与自然承载力平衡,一个人的物质享受不能对他人健康、安全构成威胁。
  其次,低碳生活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并非遥不可及。诚然,现实中全面实现低碳生活需要经受时间考验,比如,价值观念的转变、技术的创新、产业链的调整等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是,低碳生活不是一个纯理念的生活模式,它与现实生活密切相连,每个人都是低碳生活的实践者。因为对每个普通人来说,低碳问题只是一个态度问题而不是一个能力问题,生活处处可以“低碳”。当下,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时期,正是能源资源利用高峰期,处理不当,生态危机问题就会激化。民众是低碳生活的主体,没有民众的支持、贯彻实施,低碳生活就是纸上谈兵。
  再次,低碳生活的倡导和实施,离不开政府这个载体。因为政府是推动低碳活动有序运转的有力保障,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引领民众转变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仅是社会事务的管理者,更是百姓生活的服务者。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各种方针、政策推动环境教育,营造一个低碳生活环境。建立低碳社会的民众参与机制,实行信息公开,让民众积极参与、监督;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民众按低碳要求调整生活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向民众提供一些实现低碳生活的信息服务,通过出台一些政策对他们的生活行为进行引导。这对每个人都自觉地“低碳化”生活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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