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以“小康社会”为目标,设计农民养老的多元化社会保障模式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卫平 时间:2013-02-15
   国家要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农民到了退休年龄,应免除一切税、费、劳务等经济负担。
    2、充分发挥集体作用,多途径解决“老有所养”
    设立区域性的养老基金,资金筹集可采取市(县)、乡财政投人一点,村提留乡统筹拿出一点,农民储蓄积累一点,乡镇企业、社会各界捐助一点,储金会互济一点的方法。
    由乡、村划拨或对荒山、荒地、荒滩、荒水进行开发,建成一定规模的养老基地,政府在政策上给以优惠,收人归老年协会支配,用于扶持老年事业。
    通过政策、科技、服务等手段帮助老年群体“造血”,支持老人“以为补养”。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技术优势,特别是要鼓励有一技之长的老人将其“绝活”发扬光大。
    3、教育农民增强自我保障意识。指导农民的消费观念,鼓励他们把消费剩余投向养老保险,在其丧失劳动能力之前,为自己积攒一笔用于养老的资金。鉴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存在的诸多弊端,如不能保值增值、违法挪用等,建议以个人养老储蓄帐户取而代之。个人养老储蓄帐户,由国家政策提供优惠利率保障,农业银行代办,农民自愿参加,起点年龄不限,但必须60岁以后才能支取。

    4、培育“村落”养老的社会依托功能
    村落养老是以老人的经济收人及子女应负担的费用为主,村集体辅助一定补贴,以集中生活和家居生活自由两便为特点的养老方式。其作用是:弥补家庭服务功能的不足,给照料老人困难的家庭给与帮助;发挥村落在尊老、养老、邻里互助等方面的组织与引导作用,实现家庭养老的法制化管理;提升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改变单调的居家环境。
    当前在中西部地区,村落的养老功能还十分薄弱,今后的中心任务是抓好功能培育工作:建立强有力的村党政班子,发挥基层组织在养老中的领导作用;建立乡、村老年协会,发挥老年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作用;壮大集体经济,不断增强村落养老的经济实力。
    5、建立农民需要的社会服务网络,构建乡村特色的农民社区
    生活社会化的重要特征是为人们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居家环境。除了保健、医疗、福利服务外,还包括教育、就业、交通、购物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社会服务,能够提供高效率综合性服务的只能是社区。针对农民居住地普遍比较分散,实现社会服务成本过高等实际困难,农村今后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人口城镇化,让农民走向聚居,为社会服务网络的建立奠定必要的基础。
    加大对村庄内部水、电、路、通讯、服务等小额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建设,改变农民的消费环境和生活方式,进人现代化生活。
    中西部地区具有资金匾乏但劳动力资源丰富且价格低廉的特点,因此,宜建立以劳动力密集型为主的服务项目,如康复护理、生活照料、钟点服务等。为居家养老提供多项式的帮助。针对农民的居住点比较散乱的特点,可在广大农村推行“家庭护理员”服务。让热心于此项工作的人经过严格的职业培训,掌握基本的保健、护理、康复知识和技能。经主管部门测试合格之后,可以获得“家庭护理员”的资格,凭借这种资格可以申请参与家庭护理工作,以此获取一定的报酬,家庭护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对要求护理的老人、病残者进行护理,并可兼做料理家务、清洁服务。
    推广“劳务储蓄”,即由社区组织低龄和健康老人为高龄和病残老人提供日常照料,届时将所服务的时间积攒下来,以供自己将来需要时使用,这种以劳务交换的有偿服务,是解决低收人农民照料困难的有效途径。
    志愿者服务目前已成为重要的社会资源,要积极倡导、组织社会志愿者活动,为帮助老人们的日常照料和看护提供社会服务。
    6、扭转滞后的社会意识,增强全社会的“养老”责任感
    社会养老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要纳人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成为衡量市、县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政府决策成员树立危机意识:认识到农民的养老形式正在发生转化,认识到该问题存在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要了解在这个变化中自己所承担的重大责任。
    培育社会形成浓厚的爱老氛围。通过各类教育,使敬老、爱老深人人心,逐步促成养老的情感资源。
    制定各项优惠政策,挖掘各种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多途径、多层次、多形式地参与和兴办老年福利、服务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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