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美之争看中国家族企业的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方明明 时间:2013-02-15

  其实,陈晓的行为触到了职业经理人的商业道德底线,在中国几千年尊崇的儒家文化里,“舍利取义”,“知恩图报”等观念一直深深植根于大众的骨子里,所以在互联网空前发达的今天,网友们对黄光裕的支持是对陈晓支持的十多倍,大众无法容忍一个没有义利观的人来掌握一个大型民族企业的权利,并且不相信这样的人能带领国美走的更远。

  但是用现代公司制的观点来看,国美电器作为公众公司,除了黄光裕还有许多其他股东,陈晓作为一个职业经理人是代表了全体股东。他为了国美的更好发展,意在建立一个股权结构多元化的国美,这无可厚非,也是他应该做的,他敢于同大股东抗争,也说明他敢于牺牲自己换来国美的发展。

  虽然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内争在国外多次出现,但在国内尚属首例,对中国家族企业也影响重大。试想:在一个家族企业占民营企业九成之多的国家,一个职业经理人公然挑战企业创始人,并试图使其出局,这对那些正在准备使企业上市的企业创始人影响如何?他们一定感觉中国的职业经理人缺乏商业道德和职业修养,对引进现代企业制度和职业经理人提高警惕。

  而这些,对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发展,影响都十分坏。

  三、对中国家族企业发展的启示

  为了中国为数众多的家族企业有良好的发展,更为了保护我们的民营企业,必须有更公正的环境,更完善的法制和制度体系,来保障相关者的利益。从国美内争的事件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三点启发,可以用来指导我们的民族企业的发展。

  首先,完善保护企业创始人和大股东的公司法律和法规。

  在国美董事会对大股东黄光裕的排挤中,我们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大股东黄光裕的权益没有受到保护,作为大股东,居然完全被排挤在董事会之外,而且还是企业的创始人,而黄光裕居然也只能用舆论和手中那点投票权。“事实上,欧美国家在相关法律制度的设计上对此有相应的安排,如分类股份,将公司股份分成AB股,凭借投票权限保障家族在公司的股权或者表决权不被稀释,这是一种可行的制度保障。”[3]其次,家族企业创始人应尽可能在上市后也拥有绝大多数股份。

  如果黄光裕控制国美股份达40%以上,那么他在与陈晓的对决中胜算一定更大。在国内相关法律尚不完善的今天,家族企业创始人和大股东必须尽可能控制接近一半的股份,以避免在关键时刻陷入被动,被其他人排挤出自己辛辛苦苦创建和经营的公司。这对中国家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职业经理人可以起一种保障作用。

  再次,建立有效的被囚禁企业家与外界沟通机制。

  据了解,在黄光裕被逮捕和囚禁期间,他与国美管理层沟通的方式主要是通过黄氏家族成员和律师来传递信息和下达指令。这样的沟通方式肯定会造成信息扭曲,在一定成分上造成了国美内部这么激烈的争端。如果我们建立起有效地被囚禁企业家与外界的沟通机制,相信以后的类似事件一定可以大大避免。

  参考文献:

  [1]丁戈戈,喻敏时。争夺国美,IT时代周刊[J],2010年9月5日

    [2]丁戈戈,喻敏时。争夺国美,IT时代周刊[J],2010年9月5日

    [3]金融界,国美之争看点一:如何保持家族对于企业的合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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