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正确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观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5

  马克思用它的这个经济学体系来表达一种科学的社会观,提供一种对社会进行批判分析的认识方法,而绝不是要论证一个价格围绕哪个中心波动这样的经验科学命题。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这样一种理解,是完全合乎马克思本人的原意的。
  在马克思本人的思想中,关于劳动是人类及其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因素、非劳动者赖劳动者而生存的观点是最基本的思想.劳动价值论只是这一思想在经济理论上的休现。正是基于这一基本思想,马克思才必须把自己的经济学体系建立在劳动价值沦的基础上。一旦我们知道了马克思的社会观和早年的思想历程之后,我们就会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坚持从劳动价值论出发、坚持将生产价格看成是价值的转化形式作出一个合理的解释:马克思要在《资本论》中论证的,不是各个商品的价格如何决定这样的经验科学中的规律性,而是一个科学的社会观。他要建立的是一个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评价的经济学体系,它以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来评价单个生产者对社会的贡献,由此出发来说明社会的生产关系。

   二、生产要素的所有制决定产品和收入的分配
  在有关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讨论中,我们必须避开的第二大理论误区是: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看作是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资本论》的理论体系本身就说明,他的劳动价值论5根本就没有否认资本主义所有制下“按生产要素分配收人”的现实。相反地,整部《资本论》恰恰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来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个人如何能获得利润和地租这样的非劳动收人。在《资本论》最后部分里,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劳动力、资本、土地的所有者分别得到工资、利润和地租这3种收人《资本论》第三卷,1000-1001页)。这是极鲜明的一幅“按要素分配”的图景。也只有在资本所有者必须得到利润这种非劳动的个人收人的条件下,而且是在等量资本得到等量利润的条件下,才会形成生产价格。生产价格本身就体现了“要素分配收人,资本家得到利润”的原则。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主张“按要素分配”的人的最大不同只在于,它把个人的非劳动收人都定性为“剥削”。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中之所以会有“按要素分配”,个人之所以会得到资本的利润、土地的地租等非劳动收人,是因为有这些非劳动生产要索的私人所有制。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生产资料“首先表现为资本家的私有财产。这些资本家是资产阶级社会的受托人,但是他们会把从这种委托中得到的全部果实装进私囊”。这样就产生了利润收人。而地租收人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土地所有权”把已经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从资本的口袋里转移到它自己的口袋里“《资本论)第三卷,296,928页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系统地说明了他主张的“共产主义”最初阶段的分配方式。他在那里清楚地说明,他主张的“按劳分配”只是这个时期在个人之间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原则。社会总产品在个人之间分配之前,必须先扣除“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和“扩大再生产的部分”,这当然是因为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1页)。而这个时期之所以没有非劳动的个人收人,也只能是因为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非劳动的生产要素都归公共所有,个人没有什么可以据以获取收入的非劳动生产要素。
  从上述两个方面都可以看出,是实行“按劳分配”还是“个人由非劳动要家得到收人”,关键在于所有制。《资本论》的全部分析都是为了说明,即使全部价值都是由劳动创造的,由于资本和土地由少数人私人所有,就使资本家和地主得到了利润和地租这样的非劳动收人。所谓的“按要素分配,个人由非劳动要素得到收人”,不过是证明了马克思的着名论断:由于劳动受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制约,“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外没有任何其它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占有劳动的物质条件的他人做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生存”(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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