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初探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5

     【关键词】原创思想 劳动价值论 创造价值劳动
     【摘要】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必须以单重经典作家的原创思想为前提。而单重马克思的原创思想,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有:明确原创劳动价值论的思想源流和经典作家所处的时代背景;坚信劳动价值一元论已揭示了社会财富创造的本质,以及认清在尊重马克思原创思想前提下完善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努力方向。
      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指导思想,而劳动价值论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体系的基石。近年来,关于如何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已成为理论界讨论的一个热点。在此,笔者也想就这个问题谈一点个人的浅见,主要是从尊重经典作家的原创思想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有欠妥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一、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必须以尊重经典作家的原创思想为前提
  ******同志在2001年7月1日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于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
  ******同志的讲话深刻地揭示了当前深化对劳动价值论认识的必要性。当代中国的发展,尤其是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已出现了许多与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不同的新情况,概括起来诸如:(1)由于生产自动化的发展,单位商品中活劳动的含量大大减少;(2)由于科学技术特别是高科技的发展,精神劳动(科学劳动)对生产发展的作用,已大大超过工人的直接劳动;(3)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结构的变化,已使工农业等物质生产部门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重日趋减少,而商业、金融业以及各种为生产服务和为生活服务的部门即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则日趋增大,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第三产业的工作人员甚至可占到总劳动人数的60%一70%。而运用我们所熟知的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的基本论断,如“商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活劳动,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等,来解释这些新情况时,确实会遇到不小的困难。
  近年来,理论界掀起了讨论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识的热潮。众多名家也纷纷撰文,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诸家观点中,主张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者有之,主张用“要素价值论”、“效用价值论”、“供求价值论”等取代劳动价值论者亦有之。当然,前者居于主流,后者只是少数。而在坚持或否定劳动价值论的不同学派内部,又有各自见解上的具体差异。
  对于学者们的这些讨论,笔者主要从这个角度来观察,即:深化对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识,是否是以尊重经典作家的原创思想为前提。笔者注意到,在现有的讨论中,确实出现了有悖于这一原则的问题。比如,有的学者提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不能解释今天出现的新情况了,需要用新的价值论取而代之。而他提出的理由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有适用条件的,这些条件是指:原始的纯粹的实物交换,没有货币居间,更没有资本的余地;除劳动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劳动是简单劳动而不是复杂劳动。他认为,“在超越了这些条件后,劳动价值论的有效性至少是值得怀疑的”。
  这种分析,实际是把马克思研究劳动价值论所使用的方法,错认为是劳动价值论的适用条件。这是在没有认真读懂马克思的原创思想情况下进行的分析。马克思研究价值形式发展虽然是从原始公社时的物物交换开始,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价值论仅仅适用于研究的起点,恰恰相反,在逻辑的展开与历史的发展相一致的基础上,马克思运用劳动价值论,先是揭示了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规律即价值规律,进而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发展的规律。经典作家原创思想的博大精深程度,在这位学者的研究中显然被大大低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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