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财政供养人口问题的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徐瑞蓉  时间:2013-02-15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可以理解为所有的劳动都有可能创造价值,但其劳动产品成为商品,其所凝结的各式各样的劳动才真正创造了价值。这为解决财政供养人口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即财政供养人口的劳动与市场上生产商品的劳动一样可以参与价值的创造,只要其劳动产品能推向市场。因此,政府要精简机构、削减财政供养人口,首先必须研究的是哪些职能部门应该下放到市场,解放这些部门的劳动力,使它们参与商品价值的创造。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的主要职能应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缺陷,如遏制不完全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或为市场机制的运行提供服务,如加强监督,维护经济秩序。而对于诸如过多的行政审批制度而阻碍市场经济运行的职能应加以取缔;对于诸如咨询、培训等并非只有政府才能从事的中介服务应推向市场,使之成为商品的创造部门,参与商品价值的创造。政府在确定职能承担范围时应牢牢把握一个原则,只要是市场办得了、办得好的事情就不应该由政府来承担。只有这样,财政资金才能退出经营性、竞争性领域,转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提高财政对政权建设、教育文化和科学事业、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需要方面的保障能力,从而改变“吃饭财政”的面貌。只有这样,才能使越来越多的行业融人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增强竞争意识、提高运行效率,生产出高质优效的商品满足市场需求,从而使社会财富越来越丰富精简政府机构,削减财政供养人口必然牵涉到政府机构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在确定财政供养人口合理范围和规模后,将多余的劳动力转移到劳动力不足的部门或行业,不仅可以避免劳动力的浪费,还可以增加劳动力所创造的效益。如图1所示,横线E表示发挥最高效益所需的劳动力数量。A行业只需三个劳动力就可创造最大效益,目前尚有一个劳动力处于浪费状态;B行业创造最大效益所需的劳动力与实际使用的劳动力相等;C, D行业实际使用的劳动力少于创造最大效益所需的劳动力。因此,通过A行业将剩余劳动力转移到C行业,提高了整个社会劳动力所创造的价值总量。 

    其次,应注意财政供养人口效率问题。政府职能的实施更多是为了社会效益,而非经济效益,其劳动产品不是商品,所以其供养人口的劳动并未创造价值。在政府职能一定的范围内,财政供养人口的数量与所创造的效益成反比。因此,要提高财政供养人口效率必须控制财政供养人口数量,否则,一方面造成社会参与商品价值创造的劳动力的减少,另一方面,又造成过多劳动力在政府机构中的浪费。根据边际效用理论可以推导出,当劳动力边际效益等于其边际成本时,这个数量上的劳动力发挥的效用最大,每超过一个劳动力,其发挥的效用越来越小。图2抛物线所表现的就是劳动力数量与其所发挥效用之间的关系,抛物线顶端表示劳动力边际效益与数量的均衡点,此时的劳动力数量发挥出部门所需的最大效用。均衡点左边表示劳动力的数量每增加一个其总体发挥的效用也相应增加,所供养的劳动力数量小于实际所需的数量。均衡点右边表示劳动力数量每增加一个其总体发挥的效用却相应减少,所供养的劳动力数量大于实际所需的数量。横标表示劳动力的数量。纵标表示劳动力的效益。 

    最后,应根据劳动力价值理论改革现行财政供养人口工资制度。马克思说“劳动力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教育程度的高低与劳动力价值的大小应成正比,不同教育程度反映成不同的工资水平也应是合理的。我国现行的财政供养人口工资制度并未体现劳动力价值中的教育、学习、培训费用,影响了这部分劳动力价值的实现。这不仅会妨碍高教育程度供养人口劳动力的使用和发挥,也造成这部分劳动力的转移,不利于政府职能的履行与运行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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