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传统“以人为本”生命观与现代税收文化建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鹏飞  时间:2013-02-15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税收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彻底解决税收事业发展的原动力问题。主要通过建立行业精神培育机制、健全竞争激励管理机制、创新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和完善监督约束工作机制,以促进税务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并不断推动先进税收文化的审美构建。税收可以说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强制地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无偿地取得财政收人的一种手段,它体现着以国家为主体的特定的分配关系。税收作为国家的一种法律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而  不断完善,并与国家性质、社会形态、历史变革密切  相关。而优秀税收文化的创建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传统哲学理念。俗话说: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科学强调理性,制度面前没有温情,但艺术却渗透了深厚的人文底蕴,尊重人、关爱人也是现代一切成功管理的要义。税收实践已经证明:税收若片面强调管理而忽视人的主体地位,那一个个的制度、规程以及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将使每个人仿佛都成了被管理和追究的对象,其结果是在被动尽职尽责中,丢掉了团结协作和积极主动性。可见,创建优秀税收文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须在解放思想中统一认知,充分调动每个税干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营造制度赖以生存的文化基础,使每个税干都成为税收现代化建设的自觉参与者、积极实践者。同时,创建优秀税收文化也必须重视发挥纳税人的作用。要在税法的天平上,实现征纳双方相互尊重、平等互动、扩大民主、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让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到创建中来,从而营造“依法治税”的社会温馨大环境。
    中国公民的纳税意识在整体认知水平上依旧颇低,而且呈现出参差不齐的多元化状况。具体表现为:首先,我国公民对税收的了解还很肤浅,国人虽然对税收作为经济生活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已不再陌生,但对税收的本质、作用,特别是税收与公民自身的关系等认识还比较模糊。其次,我国公民对税法比较熟悉的较少,而且局限于国有企业和稍具规模的民营企业财会人员和主要经营者以及经济工作者和部分法律工作者,大多数个体私营企业的经营者还不熟悉税法,不能照章经营、依法纳税。其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有意逃避纳税义务,致使偷、逃税现象大量存在,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少数人甚至暴力抗税、不催不缴、不查不缴、能拖则拖、能瞒则瞒。其四,行使纳税人权利的集体无意识性导致纳税人不知道有什么权利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面对执法不公、枉法贪赃时,也多是从金钱和人际的角度加以批判和感到愤慈。而少数税收执法人员的腐败行为也给税法的威严蒙上了一层阴影。某些税务干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以税谋私、收人情税和关系税的违法乱纪行为,尤其是执法秩序不到位,随意执法和拿国家税法当“儿戏”的丑陋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行为对依法治税构成巨大威胁,也会使税收成为新的文化秩序中的“盲点”,进而丧失广泛的群众心理认同。

  社会主义税收文化作为文化与税收结合的产物,它反映的是一种以社会文化为导向和基础,而又影响社会文化发展的特定文化体系,它的出现标志着税收从物质到精神的质的飞跃。税收文化也经历了从兴起到拓新的渐进过程,并使我国社会主义税收文化融历史与现代、政治与经济、东方与西方、自然与社会为一体,从而建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体征。可见,我国税收文化是以当今的文化发展总和为基础,是一种观念形态、国家意识,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要素,它蕴含在社会文化之中,其发展状态取决于社会文化的发展程度。税收文化是征纳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总和,它包括征纳双方的最高目标或宗旨、共同的价值观念、作风习惯、行为规范、法律法规、文化生活以及它们所带来的双方的形象等内容。其特性更注重体现国家意志,更重视税收的强制性,并带有相对的非等性。由此,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税收文化包括税收物质文化、税收法制文化、税收行为文化、税收精神文化、税收传媒文化等。具体言之,税收文化是有形的、外在的一种硬件基础,它集中体现了税收部门在社会上的外在形象,同时它的不断完善将为税收文化的进步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而健全税收机关内部的各种规章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其强制和非强制的力量约束每个成员,可促进税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并易于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熟”的税收执法队伍,以营造一个依法纳税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文明环境,从道德、情操、声誉等非法制方面加大依法纳税的驱动力,从而逐步建构国人懂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温馨税收园囿。
    社会主义税收文化的集中表现是“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且用之于民”的性质,它使得税收文化富有独具特色的导向、约束、凝聚、融合、激励、辐射等功用。税收文化一旦形成就成为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定势,并把税收征管工作引导到国家所界定的目标上来,使国家的意志得以体现,从而对纳税人的行为予以规范和履行应尽的纳税义务。“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等口号都对征纳双方的行为发挥着有力的引导效能。同时,税收文化以大量的微妙的方式来沟通征纳双方的思想、意识,使征纳双方在统一思想的指导下,产生对国家税收的性质、作用的认同感、使命感、自豪感、归属感,形成一个巨大的社会性的整体效应。可以说,社会主义先进税收文化将引导广大公民自觉养成“依法纳税光荣,偷逃抗税可耻”的良好社会心态,并通过构建税收文化,运用社会心理学深人研究国人在税收活动中的心理现象和行为规律,提高对税收征纳主体行为的预测、引导和控制能力。同时,先进的税收文化有助于培养广大税务干部“爱税爱岗、敬业奉献”的团队精神,也将有利于税务系统内部建立“公平、科学、有效”的管理竞争激励机制,以营造出一种催人创新奋进的竞争气氛。一般来说,纳税是衡量社会贡献的重要标尺,纳税人更要理解税务部门的执法工作,理解税收的概念和含义。税收是国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国家税收也就没有国家的稳定和发展,纳税人应该把依法及时足额缴税作为自己的责任。纳税作为一个过程同时也培育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高尚品德。纳税使金钱和物质转化为一种人文陶冶和文化享受,从而让广大纳税人认识到税收文化拓展“人本精神”传播的审美功用。
    综上所述,鉴于对我国税收文化现状的合理剖析,构建“以人为本”的现代税收文化业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形成的税收文化的理念必当是塑造先进税收文化的基本思路,也有利于营建“科学征税、诚信纳税、正确用税”的社会主义税收文化的审美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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