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商业银行再海外开展中间业务的前景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何朝君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健词:中间业务 海外 前景
  论文摘要:商业银行在国内开拓中间业务的同时还应在海外开拓中间业务。作者在对中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的现状进行比较的基拙上,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在海外开拓中间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提出了策略和建议。
  一、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中间业务的比较分析
    一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人水平较低。据国际清算银行1999年发表的《国际金融市场发展报告)显示,西方商业银行在1980年至1991)年的十年间,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人的比重呈快速上升趋势。美国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人的比重从1980年的22%上升到了1996年的39%。与欧美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水平很低,其收入占总收人的比重从1994年到1998年一直在6.7%一9.6%之间徘徊,到1998年,该项收人比重回落到了7.25%,仅占美国银行业1991)年平均水平的22.%。
    二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品种单一、经营范围狭窄。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种类繁多,这一点我们可从收人构成中看出。美洲银行和大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人构成,主要有以下11项:存款账户服务费、银行卡服务费、信托服务费、其他服务费、交易收入、私有权益投资服务费、贷款销售服务费、证券销售服务费、其他收人、分支机构及业务销售收入、投资银行费等。相对而言,我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非利差收入构成就简单了许多,只有手续费收人、汇兑收人和其他营业收入。这突出映了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服务范围小、业务品种少、收益性差。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在经营范围上也存在一定差距。美国的银行号称是“金融百货公司”,其中间业务范围既涉及货币市场业务,也涉及商业票据贴现市场和资本市场业务。而我国金融业只从事最传统的银行业务,即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金融创新能力差,金融产品单一,中间业务中起主导作用的仅是那些筹资功能较强、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类、代理类业务,而层次较高、为市场提供智力服务从而以收取手续费为主的业务很少。
    三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服务手段相对落后。以美洲银行和大通银行为例,美洲银行支付网络发达,有45万个间接自动转账账户,具有多种账户服务,其设置的超级账户既方便、灵活,又便于管理,1998年仅存款账户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收人就高达32亿美元;大通银行则凭借其强大的支付系统和市场推销能力在银行卡方面获得了巨额服务费收入。我国银行业则缺乏高效、快捷的结算支付系统,缺乏健全、科学的核算体系,缺乏健全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讯网络、计算机应用软件配套能力较差。当然,我国商业银行也有一定优势,体现在: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拥有特定的竞争优势:有国家信誉的支持,可以长期获得低成本资金;经过50年的积累,已经建立了遍布全国城乡的分支机构和网络体系;在国外设置了一些分支机构,与国内外企业有一定的联系。
    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在中间业务上存在的差距,也恰恰说明我国银行中间业务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无论是品种还是规模都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众财富增长迅速,资本市场刚刚兴起,与之相适应的基金业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随着国内保险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张和外资保险公司的登陆,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将成为一个颇具规模的新兴中间业务市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将更为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代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等领域前景都很广阔,代理政策性银行和中小商业银行清算、代理部门资金清算、代理大型企业集团资金清算以及电子商务代理业务等业务的潜力也很大。
    三是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国有商业银行还有一个可利用的时间差。据预测,到2005年我国投资基金的规模将达到15 887亿元,是目前的349倍;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主要的社会保险金将达到2500亿元的规模;2005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可达到4万多亿元;代理证券业务2005年将达到36万亿元;2005年进出口贸易量将由1998年的3200亿美元增加到6000亿美元。以某商业银行为例,若代收代付额达到20%,则有2720多亿元的资金过路该行。这一时期中间业务市场的大幅增长,都会给国有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提供有利条件。如果国有银行能抓住这一时期的发展机会,拓展业务,稳定客户,则必将能在竞争中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国有商业银行在海外开拓中间业务的必要性
    商业银行在国内开拓中间业务的同时,应加大力度在海外开拓中间业务(在海外开拓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中间业务均通过这些机构进行),原因在于:
    (一)竞争的需要
    根据行业竞争优势理论,企业是行业竞争的实体,产品或服务是行业竞争的最终比较物。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和提供的金融服务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和盈利率,是商业银行竞争优势最终的实现目标,反映了商业银行国际竞争的实际结果。在国内开展中间业务,由于受法律法规的限制,向用户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少,业务单一。而在海外开展中间业务,可弥补这一缺陷,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从而提高其盈利率,最终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二)经济一体化提出的要求
    国际经济一体化正逐渐形成,商业银行在运营方式业务种类上与国际惯例接轨越来越紧迫。作为世界经济的一部分,只有顺应世界经济和金融一体化才能得到生存和发展。国内市场仅仅是世界市场的一部分,只在国内同国外银行竞争而不是在国际市场上竞争,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商业银行所拥有的地域优势将逐渐丧失,我国商业银行也很难成为竞争力强的国际性银行。
  (三)业务的需要
    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业务量少,品种单一,结构不合理。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品种和范围主要是为国家财政、中国人民银行等办理委托代理,为普通客户提供代收代付、代保管等传统的中介和服务业务上,具体到各分支机构业务品种就更少。这些业务主要是不动用商业银行自身资金且收益低微的低风险项目。尽管人民银行于2001年6月21日发布实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商业银行在经过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后,可开办金融衍生业务,以及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要求极其严格。某些领域的业务拓展受到一定限制,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中间业务一证券类和融资类的许多品种无法开展。而在海外开展中间业务,可规避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

  三、国有商业银行在海外开拓中间业务的可行性
    (一)实力因素
    2000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一年一度的全球十家大银行排名中,中国工商银行排第10位,农业银行排第20位,中国银行排第21位,建设银行排第32位,交通银行排第130位,招商银行排第222位,光大银行排第300位,华夏银行排第593位,厦门国际银行排第919位,这表明我国商业银行有实力与外国银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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