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从唯物史观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入宪的特征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胜利 时间:2013-02-15
  三、坚持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原理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一原理要求我们一切从社会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认识我国革命和建设规律的基础上有效地去改造世界。毛泽东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根据。”国情是客观存在.第一性的东西,国策和宪法,是第二性的东西,是国情的反映。国情决定国策、宪法,国策和宪法要符合国情。党在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必须以我国国情为依据。正如邓小平所说:“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就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及其成果人宪,充分体现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特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成果能够人宪的一个重要前提。

  我国宪法不断调整和完善的过程也是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每一次思想解放都极大地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第一次思想解放是1978年关于真理检验标准的大讨论。这场讨论.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人们从教条主义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以思想解放为先导。党中央果断地决定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其后,1982年宪法和l988年修正案也随即将部分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写了进去。第二次思想解放是以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为标志的。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提出了一系列极其重要的观点,由此推动了又一次思想解放,统一了全党认识。最终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决策,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改革目标,1993年宪法修正案正式将其写入。2O世纪9O年代中期,关于所有制问题的又一次思想解放展开了。这次思想解放.丰富了我们对公有制主体地位内涵的认识。明确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等方面;创新了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认识,明确了股份制应当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1993年和2004年宪法修正案都对这些思想结晶进行了确认。进入新世纪。围绕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的思想解放方兴未艾,这次思想解放必将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宪法也将会有新的变化。
  四、坚持实践第一的认识论,从实践到政策到入宪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第一和基本的观点,实践第一的观点在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和宪法修正过程中得到了更加生动的体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入宪的过程,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正如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所说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间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从农村到城市,从沿海到内地,由局部开放到全方位开放.由商品市场到要素市场.由重塑微观主体到建立健全宏观管理体制。由经济领域到社会领域。由引入市场因素到计划与市场的结合、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的渐进的实践过程。由于实践的推动,党的政策如基本经济制度由“单一公有制”到“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再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再如分配制度由计划经济体制下奉行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到市场经济体制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原则再到“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每项政策制度都经历了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在改革实践不断推动和党的政策逐步引导下,我国宪法也经历了从1982年宪法到l988年、l993年、1999年、2004年宪法修正案这样一个发展历程。
  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入宪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的必然产物.它来自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充实和发展;又回到实践中去,成为进一步改革的指南.这也是我们党倡导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实践中得到贯彻和发展的具体体现。经济体制改革成果人宪是党和人民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来总结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从而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光辉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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