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国家的创新个性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余日昌 时间:2010-06-25
 [内容提要] 增长模式的成熟需要创新文化的孵化。西欧主要创新型国家意大利、德国、法国和英国的创新文化各自具有鲜明个性,即:意大利“柔性生产综合体”、德国“思想的大工厂”、法国“跨地域的步伐”和英国“服务于全过程”。其中既有积淀也不乏与社会学理念,由此共建了一种多元共存、和而不同的创新文化大态势,引导着整个欧洲的经济与社会进步。

  [关键词]  西欧,创新文化,个性

  科技部副部长尚勇首次将“创新文化”高度概括为“个性文化”。这种官方最新解读一方面为今后及国内各地区如何建设具有自己特点的创新文化指明了方向,也为借鉴国外创新型国家在创新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提供了基本视角。本文将按照“个性文化”这个基本视角进行如下解析。

  意大利:柔性生产综合体

  意大利创新文化迅速地适应了市场需求多元化的转变,突出表现为以标准化大批量生产为代表的传统刚性生产方式转变为以小批量定制生产为特点的柔性生产方式。由此形成各类专业化产业区(industrial district)创新文化实体,即一种被学者称为“柔性生产综合体(flexible production complex)”的“意大利模式”。

  在柔性生产综合体中,品牌和用途上依然是老传统的“新产品”,其制作工艺和营销方式却十分先进,在关联将传统低技术产品的创新集中于款式、功能与制作工艺的同时,机器人的使用、机辅助生产与营销管理已经成为了创新的一种基本潮流。这种“低技术部门的高技术”(high-tech in low-tech sector)所包含的创新文化,为整个意大利创造竞争力的核心。

  意大利企业的创新文化基于两个传统的经济特点。首先,意大利产业集中于适合中小企业经营的分散型、小规模轻,企业之间需要更加细化的社会分工和更加密切的协同合作,因此,“低技术部门的高技术”使之成为了可能。其次,意大利的创新主体往往是中小企业,它们在创新文化方面显出了如下个性:

  (1)纺织服饰、家居产品和个人用品等产业容易调整或转向,一直以其时髦的设计和样式追踪并引领世界潮流。

  (2)同类产业中成百上千的小企业集聚在某一个城镇,便于更细化的社会分工和更密切的协同合作。因此,内部的紧密联系仍然是其供应商、制造商、客商之间的主要纽带。

  (3)地方产业高度的专业化集中优势使之能够根据客商的特殊需求,进行非常专业化的产品设计和制造。比如意大利制鞋企业往往只生产一类产品(如童鞋),却能够长久稳定地通过人脉关系销往固定的几个国家。

  追其渊源,这种创新文化基于意大利传统历史性的团队意识。他们乐意与熟悉的人结伴作业,促进了具有“血统关系”的企业不断繁衍,带动了同一产品相关企业间的连锁发展。在这种具有“柔性连接”个性化特征的创新文化中,某一点上的创新知识与工艺能够以极快的速度在整个家族企业甚至整个行业中扩散开来。

  意大利的这种创新文化孵化了创新企业成组地产生。它们一般都有序地按照某一特殊生产制作工艺过程的需要连接成一个特殊的生产关系,其中,每个企业分别完成一件产品的某些生产环节,随着产品的不断增值,各个专业化产业区中的关联协作工厂、经济交易网络和社会人脉网络复合形成了无形的“柔性生产综合体”。整个意大利就是因为这样一种特殊的创新文化而成为了一个巨大的价值增值系统。意大利创新文化中具有鲜明个性的这种“地方性集约化”,就是意大利世界性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德国:思想的大工厂

  德国历来就是大哲学家和大思想家的孵化器。为了激发国民的创新热情,德国将2004年和2005年定为“创新年”和“爱因斯坦年”。德国人不仅一直以“思想家的国度”激励自己,而且坚信传统的创新文化就是德国摆脱自然资源贫乏劣势、持续富强的一种基本力量,其核心就是德国人对“德国是世界的思想大工厂”这种自信。这也是德国创新文化的核心。

  德国的创新体系产生于1871年。当时的德国经济学家舒姆彼特将经济活动划分为“发明与发现、矿山、农业、加工业和货物分配、服务业”六大领域,“创新”这个文化观念被引入到经济产业的第一位。德意志民族一贯具有思维严谨、办事认真、遵守纪律、尊重个性、崇尚、敢于创新的传统文化精神,它源于德意志民族对全民素质与知识两个方面实施的高度重视。

  在基础层面,德国一直实行着13年义务教育制,德国公立学校学费全免,教师被列为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的入学率一直保持在“国民人口1/3”这个世界高水平上。因此,德国就业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比例一直在1/7这个世界高水平上。德国基本法规定了“学术自由,大学、科研机构的管理实行自治,科研工作不受外部干扰”的基本国策。各种制度保证了占前联邦德国基础研究力量60%的大学研究机构以及占20%力量的政府部门和学会研究机构能够实现资源共享、设备共用、信息知识互动、研究成果及时转化应用。2005年,在其他部门经费削减的形势下,德国联邦政府财政预算中反而加大了对教育和研究投资,与2004年相比,联邦教育与研究部2005年的经费总额增加了2.96亿欧元,达99.99亿欧元。

  在德国,联邦及州一级成立了教育规划与科学研究促进委员会和科学理事会。前者的基本任务是协调联邦和各州科研政策的规划和决策,制定科研中期发展规划和重点资助计划。后者的基本任务则是为高校的创新性科研及其相关基本建设提供政府咨询。归属于德国联邦政府管理的还有16个大型规模的研究中心,它们与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资助的46个中型研究机构共同构成了所谓德国的“蓝名单”。其中,马普、弗朗霍夫等学会的研究开发水平一直占居世界前沿。拥有60个研究所、2万多名雇员、先后有10多位学者获得诺贝尔奖的德国马普学会被人们公认为“诺贝尔奖的摇篮”。国家还有专门从事科学普及的机构和公司,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主题科学普及活动(比如“爱因斯坦年”)。全方位、多层次、长时间、公平化的学历教育与科学普及,为德国国家科研与技术创新储备了取之不尽的智力资源。

  当然,当代经济与文化的多元化趋势也让德国企业日趋重视创新研发投入中的社会投入和国外投入。其中,来自企业相互间的投资已达359.43亿欧元,约占创新研发总支出的66.2%。仅政府在2003年对创新研发的投入就高达530亿欧元,达到人均600欧元,占当年创新研发总投入的33.8%,在经济合作组织组织中位居前列。德国政府还通过“科研事业费+专业项目计划+促进投融资计划+政府投资计划”这种“多层复合计划”来同期支撑企业的创新研发,在其背后,以“多层思想”所支撑的创新文化维系了政府对创新研发的主导作用。

  作为德国国家科研资助中的一种新形式,1996年推出的“主导项目”的核心理念就是“面向应用、强调创新”,它扭转了只在成果转化阶段才让工业界参与创新研发过程的旧传统。在这个核心理念引导下,德国政府于1997年推出了第一批四个领域主导项目,即“高新技术产品的新创开发、分子医学开发应用、人口稠密区运输系统的改善措施、教育和培训软件开发”。2004年,“主导项目”的核心理念进一步得到深化,激励出德国的最新创新战略目标,这就是“成为纳米技术产品头号出口国、成为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的主要出口国、建设新一代因特网、研究大脑思维以提高生活质量和实现交通智能化”。为了尽.快实现这些目标,2005年6月德国联邦及各州正式批准了一个引人注目的“顶尖科研资助项目”及其配套的《研究和创新协定》,并预计于2006年至2011年间一共投入19亿欧元,新建一批一流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其中,每年分别投入650万欧元建立30个顶尖研究中心;每年平均额外投入2100万欧元,将挑选出来的10所最具竞争力的大学培育成为世界一流的大学,以此作为德国的大思想库;每年分别资助100万欧元为青年科学家设立40个专门项目的研究院所,将相应的德国青年科学家培养成为未来的世界级大思想家。

  上述措施都是整个德国思想界联合形成一个巨大的“思想的大工厂”的直接产物,这也是基于德国“将本土创新文化推向世界”这种战略思维的直接产物。多元化已经使得德国政府并不可能真正成为创新投资的主体。因此,通过“主导项目”投资,发挥政府导向作用以营造创新文化的基本环境,在创新文化中植入一个“合作与互助”的基本观念,促进整个社会加大创新投资,这才是德国政府在创新文化建设上真正要实现的大战略目标。

  在这样一个“多元同构”、“个性灿烂”的社会创新文化平台上,仅2001年,德国不仅发表SCI67921篇,而且在欧洲专利局登记的发明专利数超过了2.6万项,德国的“百万人口专利数”这项指标也达到了127项,大大高于欧盟平均数(80项),仅次于芬兰(292项)、瑞典(257项)和日本(164项),而高于美国(111项)名列世界第四。2004年,德国依然保持平均每百万人口拥有127项“三合一专利”(在美国、日本及欧洲三地登记的专利)的成绩仅次于日本位居世界第二。在世界贸易中,以德国专利成果转化的尖端技术占居了10.6%的份额,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其中的“机械制造专利转化”一项名列世界第一。近年来,德国通过创新研发的密集型产品其出口年增长率超过了8%,居世界第二。

  当然,隐藏在上述经济指标背后的是德国在高等教育和创新研发这两个方面更为迅猛的国际化趋势。如今,被德国这个“思想大工厂”中不断焕发出来的智慧之光所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外企业和科研机构落户德国。实践证明,通过大力彰显“思想的大工厂”这种独特个性所建设起来的德国创新文化,对德国国民经济迅速而持久的创新发展发挥了极为关键的孕育作用。

法国:跨地域的步伐

  法国创新文化的个性化特征突出地表现为法国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寻求科技界和企业界之间的广泛合作。

  1999年1月13日,法国政府部长会议通过了《技术创新与研究法》,它明确提出要强化科技创新中的社会性合作,并突出以下几点:一是通过扩大研究人员、教学研究人员与企业的接触,加强科技界与企业界的合作。二是通过简化合作体制的行政手续、依靠孵化器帮助企业创建、明确技术学校和职业专科学校与企业所签协议的地位等具体措施,加强公共科研与企业的合作。三是通过科技立法、为创新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改革科研税收政策等激励政策,形成一道作为创新文化中实质性内容的底线。这些措施使得法国创新文化终于成为“由骨有肉”的文化,从而真正发挥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的社会作用。

  在“合作创新”这个基本文化氛围中,基于法国创新署(AII)半年多来的精心筛选和认真评估,法国总统希拉克于2006年4月25日正式对外宣布“旨在创造明天的产品的工业创新计划”,这就是法国近期推出的预计总投入超过6亿欧元“六大创新计划”,其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国家支持和同欧盟其他国家合作这两股力量来推动法国工业创新,提升法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为法国的注入新的动力。

  在法国2006年计划推出的15个创新项目中,针对首期的“汤姆逊集团的欧洲搜索引擎(0UAERO)、阿尔卡特集团的手机移动电视、施耐德电器集团的节约能源、西门子集团的医疗图像、阿尔斯通集团的高速列车和ROQUETYE FRERES的绿色化工”这6个高新科技项目,国家将以财政补贴和垫付的形式拨付这些项目所需资金的50%,其余50%的资金将通过国际合作的形式由自行筹措。其中,预计耗资2亿欧元的“欧洲搜索引擎计划”将成为最大受益者,它将以“跨国合作者”的特殊身份获得1亿欧元的政府财政补贴。这是一个经过法、德部长会议讨论过的跨国合作项目,法、德两国的各大电讯专校、KARISRUHE大学、汤姆逊集团、国立视听学院(INA)、法国电信和德国电信、LYCOS公司和法国搜索引擎EXALEAD等诸多企业和机构将有机会通力合作。而西门子集团和阿尔卡特集团的两个项目同样也是法、德企业和院校间的合作项目。法国希望通过开展这类法、德高科技项目走出法国在欧盟宪法中失利的阴影,重新开启法、德两国在重大项目和重大领域进行合作的大门。可见,法国创新文化的基调已经立足于“跨国界经济合作”这个战略高度了。

  除“六大创新计划”之外,法国还于2005年曾经推出过一个“竞争力极点计划”,它意味着拥有2005年度政府获准为“竞争力极点项目”的中、小型国营或私营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企业,有机会与雪铁龙、阿尔卡特、汤姆逊等世界著名大公司进行有深度的创新研发合作。值得关注的是,“竞争力极点计划”实际上由企业、科研机构与国家共同投资和承担风险。2006年法国工业创新署所拥有17亿欧元的预算资金可直接用于该项目的投入,该类资金将在下一个预算年度增至20亿欧元。在法国,这一类创新计划还将征求欧盟委员会的意见,而欧盟委员会所拥有的300亿欧元的专项款项,也极有可能可用于资助各成员国之间此类创新研发的工业合作发展计划项目。

  应当说,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法国致力于国际间的科技创新合作而催生了诸如“空中客车”等一大批国际知名大公司,实实在在地增强了法国的创新科研能力以及综合国力。于是,目前法国再度推出众多创新科技计划就是理所当然与充满动力的了。

  从客观上看,意在强化“共同体意识”和“共同体建设”的创新合作的一系列举措,的确能够通过法国的倡议和带动逐步营造出一种“大欧洲”的创新文化氛围。在其背后,法国一贯坚持的却是一种默默无闻的“经济爱国主义精神”——即通过某些系列化的国际性科学创新开发项目合作使法国成为一只“领头羊”,由此提升法国在国际科学空间的领先地位、领导地位及其影响力。这一点才是法国展开新一轮创新文化建设中的一个最为重要、却容易被人们忽视的核心理念和文化个性所在。

  英国:服务于创新全过程

  英国首相布莱尔曾于2002年发表了“科学至关重要”的演讲,并在英国权威性科学杂志《新科学家》上发表了题为“让牛顿自豪”的文章。·他呼吁全英伦为科学创新与探索研究的整个过程展开服务。于是,英国政府终于启动了上第一次由政府主持制定的英国科学技术长远发展“10年科技发展规划”,希望以此锁定全体英国人民“服务于创新全过程”的具体目标。因此,“服务于创新全过程”就成为了今后10年英国创新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其中,强化“科层责任”则有效地成为了英国创新文化的个性化特征。

  从整体结构上看,英国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似乎有政府、公共和私人三个基本层面之分。其职能主要集中于各类机构及其商业模式之间的融合。问题是,英国如何才能够真正实现这“三种融合”?每个创新主体如何才能够在彼此共性相融合的过程依然继续保持着各自的个性?对于英国而言,这些问题显然必须通过创新全过程中对所谓的“科层责任”的进一步落实而获得解决。所以,值得研究英国“如何将服务落实于创新全过程”。

  在英国,由于政府主要通过满足“税收优惠”这种创新主体的共性诉求,鼓励了科研部门与企业有效地合作,实现了科技服务于生产。与此同时,英国政府通过实施科技管理职能的贸易工业部,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多个地区性的“企业联系办公室”,了解企业的需求和科研部门的科技成果,为中小企业展开技术创新提供各种服务和咨询。其中,“英国科技开发中心”和“英国技术集团”成为了英国较为成功的技术创新服务纽带机构。

  当然,英国社会并没有真正严格地划分出上述三个层面。就组织架构而言,英国的国家创新系统主要由“知识的创新、积累和流动”和“知识的共享与转让及其效率”这两个基本方面所构成。在这两个系统中,英国将各类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注册成为了“慈善机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合伙经营和个体经营”等几种基本形式。值得一提的是,英国许多企业的创新资金的确来源于某些慈善机构的资助。

  目前,在英国现有1万多家慈善机构中,能够资助企业技术创新开发的约200多家,它们每年给企业的资助金额超过了20亿英镑,其中的绝大部分被直接用于各类高新技术的创新研发活动。比如,英国威尔考姆基金会就是一家以资助医学研究闻名的慈善机构,它因为每年捐赠近5亿英镑用于医学领域的创新研发而在英国医学界颇具影响。依照“共性融合”的潜规则,这些服务于科技创新的慈善机构都必须以公众利益作为投资的基本目标而再次注册公司,整个注册过程也需经过相当严格的审查程序。这是因为一方面英国慈善机构自身享有近乎免税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慈善机构往往通过接受创新型产业公司或科研机构一些为数不大的捐款,使得这类公司和机构能够减免数额成倍的多种税赋,从而有效地节省了它们的资金支出,间接地为创新研发活动提供服务与支持。

  在英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经营公司以及个体经营者是英国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包括专业学会、协会和联合会在内)的主要注册形式,也是英国开展技术创新服务的主体。它们往往按照行业分类以会员制的方式形成一个中间平台机构——即该行业对外联络的整体,以促进该行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事业的发展。经过几十年的积累,这种行业平台机构常常拥有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同类型技术服务公司,可以承担研究开发、工程项目、培训等多方面任务。

  在英国创新服务体系中,“将实际工作中的创新视为各个机构之间相互联系的过程”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它包括了“大学、研究所和产业之间知识的再分配”、“竞争者、供应者与使用者之间知识的再分配”和“建立相互支持、合作的运作机构体系”这三方面内容。而英国将“创新服务体系”列为其创新文化的核心,这是源于英国贸工部对“创新”的基本定义。英国一直将“创新”定义为“新想法的成功开发,也就是将新的想法转变成商业成功的现实”。因此,的“过程主义”在英国创新文化中始终占据了主导地位。所以,英国有关创新的政策及支持措施,并不局限于科学技术,尤其很少针对具体产品的创新而制定,而是主要关注于整个创新过程能否顺畅及其得到良好的服务。

  英国这种基于“服务于创新”基本理念所建立起来的各类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实际上是多年来资本主义科层制度的版。与过去的英国科层结构相比,其显著区别便是增加了“以服务实现融合”这项积极的内容,同时,这种现代版的科层化要求本身也创新出了一种“重视过程先于结果”的崭新风格。这一点就是当代英国创新文化的个性所在。

  因此,基于“服务于创新过程”这个基本的文化理念,一个遍及英国各地的“企业联系网”一直良好地运行着。它已经获得了政府的资助,拥有620名高级企业顾问,230名负责创新与技术、设计、开发、出口、等方面咨询服务的高级专家,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服务,集中于解决有关创新方面的问题。在企业内部还存在这样一种“创新接力中心”或“企业创新中心”,它们往往负责本企业创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与欧盟之间的合作。在英国还存在着一个“企业支援组织(BSO)”,它能够将英国大学所产生的创新知识在较短的时间内、以较快途径向某个相应产业转化利用。这种大学创新与产业转化之间的有效合作,正是因为深深得益于相关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全过程服务”而日趋良性化扩展的。

  在英国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还应当注意一个十分特殊的现象,这就是那些主要为英国私人企业提供绝大部分创新资金(即风险投资)的众多风险投资公司,实际上是一些冒着极大风险为英国技术创新实行全过程服务的重要机构。如果人们仅仅将它们视为“工业经济的赌徒”,那只是一种狭隘的偏见。

  古老的英国伦敦从来就是世界金融中心之一,它的风险投资业一直十分发达。据统计,现今活跃于英国工业技术创新的风险投资公司已经超过100家,每年向企业投入资金数十亿镑,在欧洲的风险投资规模仅次于美国。除了一半资金被用于现有企业的创新拓展业务上,剩余部分则被用于支持新成立的高科技企业。由于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一般通过养老金、银行、企业等途径获得,因此它们在投资上比较谨慎,而且更愿意选择那些发展快、回报率高、商业前景好的高科技创新企业。所以,一般中小企业要获得它们的资助也并非易事。

  英国也随之出现了另一类扶持企业创新发展的风险资金,这就是个人风险资金。由于个人风险投资人大都看好一些新近成立的中小高科技创新企业,相信它们能够以自己的技术创新优势在某个行业获得长足的发展,所以对自己的风险投资能够获得中、长期利益回报也充满了信心。问题是如何能够“两两相中”呢?为了便于创新企业和企业投资者之间展开有效的联系与沟通,英国贸工部资助建立了40多个面向不同地区的企业资助者,以促进从事创新的企业能够在短期内寻找到合适的风险投资人。

  可见,上述以“服务于创新过程”作为己任的英国创新技术服务机构,它们的所作所为不论能否最终促成“融合”或“融资”,实际上已经建设了一种当代英国所特有的创新文化个性。也许,这就是布莱尔首相那句“让牛顿自豪”的实质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