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改革中的政府管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院丽 时间:2010-06-25

【摘 要】文章首先分析了政府管制的理论前提,然后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阐述了我国政府管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得出对我国当前政府管制必须深化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政府管制;市场失灵;政府缺陷
    
  早在200多年以前,西方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已经提出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认为“看不见的手”能推动自利的的个人和厂商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而政府是“守夜人”无须直接干预经济活动。而到了近代西方经历了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以及70年代的滞胀现象后,政府干预经济则成为主要的政策主张,政府行为逐渐成为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对政府管制的定义,经济学家们的说法大同小异,在这里取美国经济学家丹尼尔?史普博的说法,所谓政府管制是指由行政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的配置机制,或改变和消费者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则或特殊行为。管制是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主体活动的一种行为方式,是对市场机制的代替。
  
  一、政府管制的理论前提
  
  经济分析表明,市场失灵是政府管制的必要条件,也即理论前提。传统的西方经济理论将市场的运作假定为一个完全无摩擦的过程,即“完全竞争假定”。在一系列的理想化假定条件下,可以导致整个经济达到一般均衡,导致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但是,在现实的资本主义经济中“看不见的手”定理一般来说并不成立,帕累托最优状态通常不能得到实现。即现实的资本主义市场机制在很多场合不能导致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导致“市场失灵”。垄断、外部影响、公共物品和信息不对称等,这些都是市场失灵表现形式,也是引起政府管制的主要原因。
  (一)垄断。 所谓垄断是指在市场上垄断厂商控制了整个行业的生产和市场的销售,顾可以控制和操纵市场价格,对比完全竞争市场下,以较高的价格和较少的产量牟取垄断利润。在垄断条件下,厂商的利润最大化原则不是价格等于边际成本,而是边际利润等于边际成本,从而处于一种低效率的资源配置状态,且由于协议的各种困难,潜在的帕累托改进难以得到实现,于是整个经济便偏离了帕累托最优状态,均衡于低效率之中。
  (二)外部影响。在很多时候,某个人(生产者或消费者)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但他自己却并不为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如嗓音、污染问题等。在外部影响下,由于产权不明晰等原因,导致经济当事人会出现效率与福利损失,从而在资源配置上也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三)公共物品。通常将不具备消费的竞争性的商品叫做公共物品。由于公共物品在消费上不存在支出约束,在供给上没有利益驱动,市场机制在配置它时不是导致它的生产不足,就是导致它的闲置,因此市场无法保证公共物品的提供。
  (四)信息不完全。由于认识能力有限,经济当事人双方不可能知道彼此的所有信息,如买卖双方,如果卖者不让买者知道商品的信息,买者不知道究竟值得不值得去购买它;相反,买者又可能因为已经知道了全部信息,也不去购买它,甚至有时买者撑握信息不完全时会发生“逆向选择”,随着价格的上升而增加购买,随着价格的下降而减少购买。这些对市场机制来说,都意味着低效率,意味着市场失灵。
  总而言之,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市场配置的作用范围已经并将不断地远离“完全竞争假定”这座孤岛(或称原点、起点),市场的失灵导致了政府管制,以矫正和改善市场机制内在的问题,发挥其资源配置的优势,以达到帕累托次优。
  
  二、政府管制中存在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我国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体制,市场逐渐代替政府实行资源配置,同时政府也简政放权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但与市场化发展进程的需要相比,政府的管制仍然过多,显示出我国政府管制存在的缺陷。
  首先,政府角色的冲突与错位。其实管制是一个西方概念,是“regulation”,也就是使你按照某种规则行事。西方的管制只是给你提供一个市场竞争的框架,使市场中当事人的行为接近理想化竞争所能达到的行为,避免社会福利损失。而与西方的情况大有不同,由于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因素,使中国经济生活中(尽管我们已经进入市场经济阶段)到处存在着管制,并且认为它的存在理所应当。过去曾经简单的认为,只要市场有毛病,政府就应该管制,其目的就是要达到政府想要的非经济目标,而这个目的可能与市场竞争和社会福利目标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完全偏离了这一目标。而大量管制的根源还在于政府角色的冲突与错位,我国当前的情况是政府既作为市场的管理者又是社会的管理者。在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通过竞争一定会淘汰那些落后的、成本高的企业,形成市场均衡,政府在其中只是起一个补充作用。而在我国,企业的亏损由政府来承担,政府不希望它亏损,便会利用社会管理者的角色,来保护自己作为所有者的利益,最后,使它很难承担好其中任何一个角色。

  其次,政府管制中的寻租行为造成资源的浪费。管制行为只是政府的业务人员组成的管制机构的行为。“构成政府的家和业务人员也是人,这些人的行为同经济学家研究的其它人的行为没有任何不同”。即使是社会主义国家,优越的基本社会制度,在市场经济拜金主义影响下,缺乏监督机制的情况下,也难避免利用职权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最常见的便是与管制者“相互勾结”为其设租,从而为政府机构带来租金,对被管制者也即寻租者来讲,只要寻租的净收益大于零,即寻租收益大于寻租成本就是划算的。寻租者在长期的寻租过程中,会形成一种对寻租的“路径依赖”,与那些通过市场创利的经济主体相比,寻租者在寻租上有“比较优势”,所以他们愿意把资金花在寻租上,通过特权、配额、指标、行贿受贿等合法与非合法的途径获得租金,而不愿意利用这些资金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上。因此它没有创造出任何有益产出,完全是一种“非生产性的寻利活动”,从整个社会上看,这种活动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再次,管制带来的一个社会弊病——腐败问题。对于政府管制造成的寻租来说,其后果是轻则造成巨大浪费,重则带来严重的腐败现象,而引起诸多社会问题。不可否认,腐败是由社会上多方面因素综合造成的,但腐败主要是一个权力造成的问题,而管制为腐败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管制者所被授于的权力本是希望它维持市场秩序,但管制者有了这种权力之后,却滥用职权到处设租。同时,在市场经济这个大融炉里,作为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人来讲,必定会有人来寻租,在这一过程中便会形成一种权钱交易。从经济学上讲权钱交易对贿赂者和被贿赂者来讲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其中双方都无损失,且处于共盈状态,但对整个社会、国家来讲是一种损失。经济学家张维迎讲道,管制与腐败不是一个简单的线性的关系,而是一个几何级数的关系。此话虽然有点过激,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政府管制是一把双刃剑,管制得当可以减少市场失灵并能带来社会产出和社会福利最大化,过度管制不但增加了社会成本,更能导致“市场失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诺思认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可见,我国在市场经济与政府管制之间陷入了一种“悖论”。
  
   三、深化我国政府管制改革
  
  综上分析可知,由于市场或政府本身都存在功能性缺陷,我们选择了市场也就选择了市场失效,选择了政府也就默认了政府失效。“市场与政府间的选择基本上是一种不完善,而两者必取其一的选择”。而实践证明市场失效可以由政府干预来解决(尽管有负面影响),但是政府失效却不能由市场机制来解决,而必须靠政府自身的改革来解决。由于政府既是有效制度供给的主体,又是政府缺陷的源头,所以政府及其自身的改革将成为解决目前一切因制度结构缺陷(包括市场缺陷和政府缺陷等)而引致的利益冲突的关键。
  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从计划经济逐步转化形成的,计划经济对经济的管制是全方位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们更应该采取“亲市场”的态度,放松管制,让市场能解决的问题尽量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政府只起补充作用,力争做到“尽可能的市场,必要时的政府”。同时,政府在进行对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的问题实施管制时,尽量使这种权力行使的方式市场化,倘若实在无法改变这种权利行使的方式的话,那么也一定要想办法提高权力使用(政策)的透明度。《21世纪经济报道》曾发表评论说,如果说前20年的改革取决于如何改革的话,那么后20年的改革取决于如何改政府。可见,如果确保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经济的持续增长,最重要的将是通过放松管制来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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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美)丹尼尔·F·史普博.管制与市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