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农民工定居城市的利益格局分析及路径选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贾晓华 时间:2010-06-25
  内容摘要:农民工选择非永久迁移是在约束条件下的一种理性选择,而这种非永久迁移却给增长带来许多负面影响,促进农民工定居城市已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影响农民工定居城市过程中的利益格局,从协调城乡间利益矛盾、减少制度变迁摩擦成本的角度,提出了促进农民工定居城市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农民工 定居城市 非永久迁移 利益格局 路径选择
  
  影响农民工定居城市的利益格局分析
  
  在影响农业劳动力实现永久性乡城迁移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涉及五个最重要的利益主体,即居民、非永久迁移者、城市居民、城市用工、政府。这五者之间既存在利益一致性,又存在利益冲突。
  (一)农村居民
  在这一制度变迁中,农村居民是最大的利益获得者。随着大部分非永久迁移者定居城市,农村居民的数量就会大幅度减少,而农村土地的数量是固定的,那么农村居民的人均土地占有量就会增加。归根到底,“三农”问题也就是解决农村人多地少的问题,而土地的数量通常是固定的,不可能大幅度的增加,因此,只能通过农村居民数量的减少来实现。农村人口减少了,不仅能够增加人均土地占有量,促进农业的规模经营,而且有利于促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优化农村的经济结构。从根本上说,如果非永久迁移者能够顺利地向城市永久性迁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就会顺利地得以实现。
  (二)非永久迁移者
  在现有的制度约束下,选择非永久性乡城迁移是非永久迁移者的一种理性选择,因为他们的低收入无法支撑他们在城镇定居。据统计,2004年非永久迁移者的平均月收入水平为780元,城镇职工的平均月货币工资为1335元,非永久迁移者收入水平仅相当于城镇职工的58%,并且城市居民享受的、医疗、住房等隐形的福利还不包括在内。非永久迁移者在城镇务工的平均月生活消费支出为291元,比城镇居民低308元,仅相当于城市居民的49%。非永久迁移者当前的收入水平还无力承担城镇住房、子女教育和其他消费支出,更谈不上在城市定居。但是,非永久迁移者在现行的制度下不能定居,不意味着他们不愿意定居,如果政府采取促进其向城市永久性迁移的各项措施,那么非永久迁移者将成为这一制度的支持者,因为他们在这一制度变迁过程中的预期收益远大于预期成本。
  首先,非永久迁移者定居在城市,减少了每年在城乡之间往返的成本,成本的减少就意味着收益的增加。其次,非永久迁移者定居在城市,意味着其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的转变,而这种地位和身份的转变,将带来一系列潜在的收益,如他们可以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就业、医疗、社保、教育等收益。所有这些都将使非永久迁移者个人和家庭的福利得到改善。再次,非永久迁移者定居城市,将会失去在农村的土地,这是这一身份转变的唯一成本。但是应该看到,非永久迁移者在城市里获得了社会保障的权利。比较非永久迁移者在这一制度变迁中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可以清楚地看到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
  (三)城市居民
  从短期来看,城市居民在促进非永久迁移者向永久性迁移转变的制度变迁中,几乎不存在预期收益,而预期成本却很高。
  第一,促进非永久迁移者定居城市政策的实施,会吸引更多的农村居民进入城市,短期内通常劳动力市场总需求不变,劳动力供给数量的增加势必造成就业市场的拥挤,产生的结果要么是失业增加,要么是工资下降。无论哪一种情况出现,都是城市居民所不愿意看到的,并且必然会把这一情况看作预期成本。
  第二,非永久迁移者定居城市会使城市本来就已经十分拥挤的居住环境、交通条件等更加恶化,影响了现有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三,非永久迁移者定居城市之初,由于生活费用的增加还可能会给城市带来一系列社会治安问题,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在这一制度变迁过程中,城市居民的变迁成本远大于变迁收益。但是,从长期来看,促进非永久迁移者定居城市,将改善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人们的竞争意识等,随着这些长期效益的体现,包括城市居民在内的全社会的人口都将从中受益。
  (四)用工企业
  如果非永久迁移者实现了向城市的永久性迁移,那么短期内这些用工企业的预期收益也是低于预期成本。虽然促进永久性迁移政策的实施,会吸引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将会带来工资水平的下降,但是这有利于促进企业成本的下降,进而增加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然而,在促进永久性迁移的过程中,涉及到让非永久迁移者像城市居民一样平等的享受社会保障的问题,这就使用工企业失去了原来雇佣非永久迁移者没有各种社会保障的优势,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因此,短期来看,这一制度变迁带来的用工成本增加将远高于工资水平下降带来的成本减少。然而,正如上面所述,从长期来看,用工企业也会从这一制度变迁中获得更大的收益。
  (五)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的预期成本主要是指永久迁移者将会要求同工同酬,随着生活费用的上升也会要求上涨工资水平,这样劳动力低廉所带来的各种经济增长效应就会受到影响。这一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也是很明显的:农民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而解决非永久迁移者永久迁移的问题是解决农民问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这一制度变迁将会得到包括非永久迁移者在内的广大农民的广泛支持。
  短期内,地方政府促进制度变迁顺利实现的成本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城市居民对地方政府的满意度下降。就对待非永久迁移者的态度而言,某些新闻报道中营造了许多负面的效果,使人们很容易得到这样的印象,似乎较高的失业率、犯罪率和工伤事故率以及城市环境脏、乱、差等,都要由这些非永久迁移者负责。第二,不利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具体表现为:地方政府会失去从户籍制度中获得的垄断租金,这意味着财政收入的减少;为了使新定居的非永久迁移者实现与城市居民的平等待遇,地方政府需要增加管理费用和社会保障的投入;随着人口的增加,为了城市继续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地方政府需要加大基础建设投入。
  同时,为了促进地方政府很好的发挥推动作用,中央政府会把制度供给的具体操作情况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指标。地方政府如果较好的推动制度变迁,那么将会得到较好的政绩评价,从而提高地方政府的预期收益。
  综上,短期内地方政府、城市居民、用工企业的收益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是长期来看,促进经济增长是符合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因此,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促进非永久迁移者定居城市能够提高人民的整体福利水平,也就是说,这一制度变迁的整体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为此,政府应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减少现阶段的城乡利益摩擦,提高制度变迁的收益,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
  
  农民工定居城市的路径选择
  
  (一)降低永久性迁移成本
  政府应从加强城市管理、保护非永久迁移者合法权益的角度,为其在城市里就业与生活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使他们对定居城市的生活充满信心。城市里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对每个人都有着强烈的吸引力,只要改变非永久迁移者定居城市的约束条件,相信多数非永久迁移者都会选择定居城市。这就需要政府从两个方面着手降低永久性迁移成本。   一方面,为非永久迁移者提供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福利待遇,诸如住房、医疗、子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福利,使他们不再被边缘化,能够完全融入城市,这样就从城市的角度降低了非永久迁移者的定居成本。
  另一方面,妥善的解决其在的土地流转问题,使他们能够在城市里安心的定居,不必担心政策的不确定性,对农村的土地使用权也不再有任何的后顾之忧,这样就从农村的角度降低了非永久迁移者离开土地的迁移成本。长期的非永久迁移者有的已经具备了一些在城市里定居的能力,在这两方面问题都得到较好的解决之后会争取尽快的定居城市,而其他的非永久迁移者在他们的示范作用下,会在具备一定的能力之后逐渐实现向永久性迁移的转变。
  (二)提高非永久迁移收益
  非永久迁移者在向永久性迁移转变的过程中,很难立刻融入城市,相对而言在一段时期内仍然会是弱势群体。除了解决其与城市居民的不平等待遇、降低成本外,为了促进非永久迁移者定居城市,可以考虑在非永久迁移者获得城市户口后,为他们设立一个成为城市居民的过渡期,不仅使他们享有城市居民的平等权利,而且使他们在生活和就业方面能够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这样对非永久迁移者来说,无疑会进一步提高永久性迁移收益,从而增加其迁移愿望。
  (三)降低制度变迁成本
  制度变迁的最终实现取决于制度变迁的供给方—政府,而政府的行为还要取决于各利益集团的力量对比,是各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而在现有的五大利益集团中,作为这一制度变迁的最大受损方—城市居民,其对政府的影响力最大,将会阻碍制度变迁的进行。为了避免制度变迁中给城市居民造成太大的损失,缓和城乡之间的利益摩擦,政府应站在全局的角度,从制度变迁所带来的整体福利增加额中,拿出一部份补贴城市居民,争取在不降低甚至提高城市居民福利水平的基础上,实现制度变迁的顺利进行。
  对于那些从事高层次就业岗位的城市居民来说,非永久迁移者定居城市不会对他们产生影响,因为他们的工作需要专业技术知识,非永久迁移者很难替代他们,并且他们的收入水平相对很高,拥挤等福利损失也不会影响到他们。但是对于那些从事低层次就业岗位的城市居民来说,定居后的非永久迁移者与他们进行就业岗位的竞争会更加激烈,会与他们分享有限的基础设施。因此,为了推进制度变迁的顺利进行,只要对受损的城市居民进行相应的补偿,其对制度变迁的预期成本就会降低,也就失去了阻碍变革的动力。具体的可考虑扩大市政建设投入,加大城市管理立法,增加就业岗位等措施,补贴城市居民的变革损失。
  
  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影响农民工定居城市过程中的利益格局的分析,可以看出,能否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减少制度变迁中的摩擦成本,已经成为能否促进农民工定居城市的关键。而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就必须从协调城乡利益矛盾的角度出发,选择一条适合的路径,即减少制度变迁的成本,增加制度变迁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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