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重视的一个管理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简新华 李路 时间:2010-06-25
  摘要:循环是实现可持续的理想模式,材料一废物链管理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方式。材料——废物链管理包括两方面的管理:材料——产品——生产废物链管理;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近年来,国内对材料——产品——生产废物链管理的研究较多,但对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研究重视不够。材料一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实行绿色设计、引导绿色消费、对消费残余实行分类管理、规范废物处置部门行为等。解决我国材料一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存在的问题,需要推进产品生产者责任的扩大化,完善立法,建立和完善居民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对废物循环部门进行扶持并强化规范化管理。
  关键词:循环经济;废物链管理;材料;消费
  
  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想模式,材料——废物链管理则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方式。由于人类经济活动是物质流动变换的过程,即人们开发和利用物质资源、生产产品、产生废物的过程,而废物又由两方面产生:生产产品产生废物;消费产品产生废物。这个过程是材料——废物链的变动过程,存在两个物质流动变换的链条,即材料——产品——生产废物链和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循环经济的实质是物质的循环利用,关键在于有效进行材料——废物链管理,使两个物质流动变换链条中产生的废物尽可能少、尽可能做到废物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材料——废物链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材料——产品——生产废物链管理;二是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近年来,国内对材料——产品——生产废物链管理的研究较多,而对材料一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研究重视不够,所以本文着重探讨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
  
  一、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的主要内容
  
   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是资源的循环利用。因此,循环经济的主要研究的重点是经济过程中的物质材料流动。从材料流动方面研究经济,是一种不同于以往经济学的新视角。达利(Daly)(1997)就表达过相似的观点,认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主要研究交换价值在厂商和家庭之间的循环流动,并不包括经济系统与环境的物质或能量交换。但交换价值是从交换物的物理维度和交换的基本要素中抽象出来的,而这个过程是要消耗资源的,还会产生环境污染问题,交换价值的循环中体现不出自然资源的耗费和环境污染的问题。因此,为更好的解决社会带来的资源耗费和环境问题,需要从物理维度即材料流动方面来研究经济过程。
  国内普遍认同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原则是“3R”原则。3R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这一原则起初是在德国、日本与循环经济相关的立法中出现的,指废物产生数量的控制原则和处理的等级次序:首先要避免废物的产生。其次是通过一些措施尽量对可利用的部件或废弃品进行再利用。最后将废物经过一些工序处理后成为循环材料,用来生产新的产品。在我国循环经济相关的中,对3R原则的解释往往局限在生产领域,有的甚至仅看成对生产产品的原材料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并提倡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提高资源的生产率。这样的认识是对以3R为核心原则的循环经济的不全面、不准确的理解。因为化的工业生产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生产者,都会自然地追求原材料使用的“减量化”,以实现用最少的原料投入生产更多的产品。如果将3R原则由废物处理局限为原材料的使用,就意味着工业化生产一直就是遵循循环经济的核心原则的,发展工业经济就自然成了发展循环经济。因此,在本文中,发展循环经济的3R原则,主要是指对各类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当然也包括如何节约高效利用原材料。
  结合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看,初始投人生产过程中的材料在生产阶段发生了一次分流,一部分生产材料以生产废物的形态首先被排放到了自然环境中。在经过这次分流后,材料主要都固化在产品中,进入了消费领域,成为消费残余。消费残余是指当产品丧失使用价值后,被消费者废弃的残余物。因此,循环经济中的从材料到废物的流动链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从材料到产品再到生产废物的流动链条;从材料到产品再到消费残余的流动链条。因此,我们从“材料——废物链”的视角来研究循环经济中的材料流动,并将“材料——废物链”分为“材料——产品——生产废物链”与“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两部分。
  在发展循环经济中,要实现各类废物的3R处理,仅停留在废物产生的阶段是不够的,因为废物的产生和处理是一个涉及原材料开发、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废物处理等一系列过程,这就需要对这整个过程进行综合的整体性研究。“材料——废物链管理”就是一种全面的管理策略,主要是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处理生产和消费的废物,以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
  与材料——废物链的分类相对应,材料——废物链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材料——产品——生产废物链管理;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主要是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处理产品消费的废物,以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实行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必须进行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分析。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分析是研究经济体中与材料流动相关的环境、经济政策时常用的框架,主要是研究与提供某种服务的产品有关的材料流动的系统。如,坎德兰尔(Kandelaars)(1996)就应用这样的方法来研究窗框这种产品的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涵盖从原材料的生产、产品的设计制造、产品的消费、产品被消费者废弃、废弃的消费残余被废物循环部门循环利用及最终废物被填埋的一系列过程。
  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专门处理消费残余的废物循环部门。废物循环部门可从消费残余中获取循环材料或可再使用的产品部件。消费残余中不能循环利用和进行能源恢复的部分、废物循环部门处理消费残余后的剩余废物、消费残余进行能源恢复后的剩余废物,都成为最终废物,由废物处理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循环经济发展中,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中的各市场主体,需要调整各自的市场行为,才能使整个链条的运行符合循环经济的3R原则与无害化的原则。从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看,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 制造部门实施绿色产品设计。制造部门位于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的前端,是整个链条的核心部分。制造部门按照一定的设计原则,采用一定的技术,生产出能给消费者提供某种服务的产品。因此,制造部门在设计阶段的一系列选择(如,对材料的选择,是否考虑到产品的拆卸成本),都会对链条后面部门的市场表现产生重大影响。设计决定了组成产品的材料,决定了材料构成产品的方式,决定了产品成为消费残余后,废物循环部门从中获得循环材料的可能性和难易程度。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经济价值,也对环境有不同的影响。如果制造部门在选择材料时,不排斥使用循环材料、选择易于循环回收的材料、减少产品的包装强度、产品的结构易于拆卸,那么,会大大提高废物循环部门的生产效率,并使废物循环部门的产出——循环材料找到市场出路,使得整个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的运行朝着从整体上提高材料的使用效率的方向发展。这是提倡制造部门实行绿色设计的重要原因。
  绿色设计也称为环境友好的设计,美国技术评估机构对绿色设计的定义为:“将产品的环境属性作为设计目标的过程”。绿色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使用可循环的材料,减少包装物的使用,使产品易于拆卸。产品的可循环性越高,产品中可被循环的材料所占的比例越大,就能在后期得到更多的循环材料,又能减少最终需要被填埋的废物数量。使用循环材料是关系整个经济过程是否能形成环形的材料循环模式的关键。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就减少了产品废物的数量。产品越易于拆卸,循环时所需花费的劳动越少,成本越低。
  
  2 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与消费残余分类。消费者是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的中间环节,消费者既是产品的使用者,也是消费残余的提供者。消费者购买产品,获得产品提供的服务,来满足自身的需要。在各种环境资源危机的警示下,人们开始反思自身的消费行为,形成了新的消费习惯。杜绝浪费已成为大多数消费者的共识。不浪费意味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废物产生。然而,在发展循环经济的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中,消费者仅养成不浪费的消费行为是远远不够的,消费者还需要形成新的有利于材料循环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行为。
  在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中,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的行为主要是多购买实施绿色设计的产品。消费者倾向于购买这样的产品,是对生产者发出的最有效的信号,这样才会鼓励生产者更多的施行绿色设计,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环境友好的产品。除绿色消费外,消费者还需要将消费残余按照材料的性质进行分类,这样可降低循环部门对消费残余进行再利用的成本。更重要的是,日常的生活废物如果不在形成地点进行分类,很可能使得它们相互之间发生污染,使它们丧失潜在的可利用价值。需要注意的是,消费残余分类需要消费者付出时间和劳动,与做家务事一样,会带来一定的负效应。这样的行为可理解成消费者为享受产品提供的服务所必须承担的一种责任,这需要消费者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好的道德观念。只有每个单位和每个家庭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形成良好道德风尚,才能有利于消费残余分类制度的实行。
  
  3 废物处置部门的规范管理。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中的废物处置主要分两部分进行:废物循环部门将消费残余中可循环的部分循环,而其余不能循环的废物是一种最终废物,需要交给废物处理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废物循环部门的要在市场经济中生存,首要条件是要赢利。决定循环企业成本的因素主要是劳动力成本、环境标准、相关的制度因素,决定循环企业收益的因素主要是循环材料的市场表现。一般来说,要满足循环企业生存的条件,并保证最终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理,需要消费残余市场与最终废物市场上存在着负价格,即消费者将消费残余交给循环企业处理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循环企业需要为最终废物的处理支付一定费用。而在现实中,存在负价格的市场很难正常的运行,这就需要政府的政策干预来保障消费残余市场与最终废物市场的发展与平稳运行。
  最终废物虽然也是废物循环部门生产循环材料过程中出现的废物,但它与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前端的制造等部门排放的生产废物不同,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生产废物是在理论上有可能避免的废物,而最终废物本身就是不能循环利用的部分,只要产品不是完全由可循环的材料组成,就会产生最终废物。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废物最重要的问题是减量化,而最终废物处理的最重要的问题是无害化。   最终废物往往是影响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后端的重要部分。其中,包含对环境有害的成分,因此不能直接进行填埋,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这个过程同样需要资源的投入,其产出可看成是良好的环境这一公共物品。在废物循环部门没有技术条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可外包给其他具有最终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在严格的环境法规下,需要无害化处理的最终废物会越来越多,这样会产生新的市场需求,从而激励更多的企业投入开发新的最终废物无害化的技术。因此,最终废物处理部门的出现和需要严格的环境法规和环境监管的支持。 对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的管理除通常使用的管理方法外,更需要全面的一体化的管理手段,这要求考虑到链条中各参与主体在物理和方面的联系。这里主要介绍一种制度性的工具:生产者责任扩大化。生产者责任扩大化最早是在德国施行的,德国施行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使制造者承担产品后期的废物处理成本,来激励企业在产品设计阶段就考虑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与经济表现。虽然生产者对产品的生命周期评价现已发展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消费残余的回收处理阶段。但如果产品在回收阶段的环境表现与成本与制造企业无关,制造企业就没有驱动力来重新设计产品,使产品在回收阶段更易于处理而减少成本和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者责任扩大制度(EPR)是指生产者对产品的责任扩展到产品生命周期的最后阶段,即产品使用结束后。生产者不仅对产品的性能负责,且承担产品从生产到废弃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对环境影响的全部责任。因此,生产者必须考虑包括原材料的选择、产品的设计生产、产品使用过程及废弃等各环节对环境的影响。生产者责任的延长,使生产者必须在源头抑制废弃物的产生,因而有驱动力来设计对环境负荷压力比较小的产品,使生产者更多地考虑实行绿色设计。EPR的特征可概括为:一是产品在回收方面的责任,部分或全部向上游生产者转移。二是使企业在设计产品时就有考虑产品废弃阶段环境表现的动机。
  ERP的实行可将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前端的制造部门的先进技术与管理引入链条后端的废物处置部门,可促进部门的规范发展与规模的壮大。ERP也可很好的实现循环经济的3R原则与无害化原则。
  
  二、我国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循环经济的模式研究多停留在企业内部的清洁生产和企业间的生态产业园层面,虽然也提出更大层面的实践模式是建立生态城市和生态区域,但很少提出针对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对我国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的总体运行情况的审视可看出,我国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制造部门施行绿色设计的动力不足。在我国现有的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的运行状况下,产品的制造者不需要考虑产品成为消费残余后的处置问题。消费残余处置的各种成本也无需制造者承担。在这样的背景下,制造者没有动力主动实行绿色设计。制造者考虑更多的是传统的设计,而现有的市场力量也没有将制造部门引向实行绿色设计的方向。消费者虽然会考虑产品的环境属性,但更关注产品使用时的环境属性,也不关注消费残余的处理问题,也不刻意关注产品绿色设计的属性。同时,政府也缺少激励企业进行绿色设计的产业管理政策。
  
  (二)没有真正建立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制度。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参与者各方的共同努力,承担各自的责任。对居民来说,对生活垃圾按照性质进行分类,是提高消费残余循环使用比例、减少循环成本的重要环节。在循环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发达国家,大多都已建立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我国虽然在建立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方面做出一些尝试,但收效甚微,影响到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后端的循环部门的生产效率,加大了废物循环部门的循环成本,不利于资源的回收利用。
  
  (三)废物循环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我国废物循环企业的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同时,也存在严重环境隐患。如,在废物循环领域,从事电子废物循环的企业只将有用的材料循环,剩下的最终废物往往直接焚烧或随意丢弃,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这迫切需要政府的规范管理。
  
  (四)城市垃圾的管理体制不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长期以来,城市垃圾治理一直被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由政府包揽,环卫部门既是监督机构,又是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政企不分,无法适应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环卫部门的主要工作是建立更多的垃圾填埋场,而没有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改善管理、提高城市垃圾的再利用率上。因此,城市垃圾的管理体制已不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
  
  三、我国加强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管理的对策
  
  (一)对产品实行生产者责任扩大化。生产者责任扩大化是一种能影响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整体运行的制度安排。它使生产者对产品的责任扩展到产品生命周期的最后阶段,即产品的使用结束后。生产者不仅对产品的性能负责,且承担产品从生产到废弃对环境影响的全部责任。因此,生产者必须考虑包括原材料的选择、生产过程的确定、产品使用过程及废弃等各环节对环境的影响。特别在电子废物处理领域,急需引入生产者责任扩大制度。一方面,旧电子电器的成分复杂,含有害物质多,一般的企业很难有技术和能力将电子电器中的材料以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循环,旧电子电器回收过程的专有性决定制造者是促进废物循环利用的主体。另一方面,制造者可更好的利用旧电子电器中功能正常的零部件,更好地体现出了循环经济的再使用原则。
  
  (二)建立和完善居民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建立居民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是改善我国材料——产品——消费残余链运行状况的关键环节。从发达国家实践看,必须以制度的形式强制执行,同时对不按要求实行分类的行为予以惩罚。日常的垃圾分类是一件十分繁琐的事情,很难期望人们会自觉地完成这项行为。因此,我国也需要对这项制度的实施提供立法保障,并认真推广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可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
  
  (三)对废物循环部门进行扶持,并强化规范化管理。废物循环部门是在发展循环经济背景下出现的新兴部门。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表明,废物循环部门发展得好,既能更好地保护环境,又可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废物循环部门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条件。如,消费者的垃圾分类行为、生产者的绿色设计都可使废物循环部门的生产效率提高,成本降低。政府要对废物循环企业给予一些扶持政策,将更多的社会资源引向废物循环部门,促进废物循环部门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