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再审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军 时间:2010-06-25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保持高速增长,同时也付出了资源损耗和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沉重代价。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没有足够的认识与反思,甚至在迷途上愈走愈远。文章在详细论述生态安全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通过对经济发展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再审视,进而提出了在经济发展中构筑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经济发展 生态安全 人与自然 政策建议
  
  一、对生态安全的阐释
  
  我国在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首次明确提出“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出现了“生态安全”的概念。“生态安全”一词从提出至今,不同学者因研究对象与研究尺度不同对其概念有不同的理解。目前,国内一般认为,生态安全其一是指防止生态环境退化对经济基础构成威胁,主要是指防止环境质量状况和自然资源的减少和退化削弱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其二是指防止生态破坏和自然资源短缺引起经济的衰退,影响人们的生存条件,特别是生态难民的大量产生,从而导致国家的动荡。
  
  二、经济发展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再审视
  
   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
   1、人与大自然的关系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是最基础的,最原始的,不仅人类自身源于大自然,人类经济活动的一切物质资源也均来自大自然。经济活动的高速发展,不断造成对大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甚至在某些领域和地区出现破坏性的开发,例如矿产资源过度开采,水资源过度利用,甚至空间资源也面临开发不当的问题。尽管大自然给予人类掘取的资源是相当丰厚的,但是人类经济活动的急功近利却导向那些最容易获得的、开发成本低廉的领域。光能、风能、势能、海洋、地热、引力、生物等等资源不仅是天然的,其中一些资源甚至是无限的,然而由于下列原因,人类经济活动对于这些资源的利用还是相当初步的:没有长远的战略思维;过分的商业目的导向;研究的滞后性;国家与区域之间利益争夺等等。
   关于人类对于大自然过渡掠夺,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在2002年“生命地球”的报告中给出的信息是:“资源破坏,地球透支!”该报告警言世人,人类目前对地球资源的掠夺性使用,已经以20%的比例超过了地球的承受能力,而且这个数字每年还在不断地增加。根据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技术革新所作出的预测显示,到2050年,人类将消耗掉地球上的180%到220%的生物生长能力。
  2、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与生物的关系是第二层面的
   人类在经济活动中,对于生物资源的开发同样是贪婪的、疯狂的与不计后果的,由此导致地球上的物种锐减。近几个世纪以来,全世界灭绝的野生动植物种类数以千计,其中自16世纪以来灭绝的鸟类约150种,兽类约95种,两栖爬行类约80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统计的数字表明:现在5%的脊椎动物和10%的树木物种面临灭绝的威胁,而且物种灭绝的速度正以百倍的速度增长。地球上每消失一种植物,往往有10-30种依附于这种植物的动物和微生物也随之消失。而每一物种的丧失,都将减少自然和人类适应自然变化的选择余地。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必将恶化人类生存环境,限制人类生存发展机会的选择,甚至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众所周知,生物资源提供了地球生命的基础,包括人类生存的基础。我们所有的食物都来自野生物种的驯化,世界上许多在经济上最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物种分布在物种多样性并不特别丰富的地区,人类已利用了大约5000种植物作为粮食作物,其中约有不到20种植物提供了世界绝大部分的粮食。另外植物和动物还是主要的原料,现存和早期灭绝的物种支持着工业的过程,支持着商业利润的获得。从全球角度看,物种丰富的生态系统无疑将为整个人类社会的未来提供更多的产品。
  3、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与人的关系是最深层的
  人与人的关系可以从两个层面解读:一是它的社会关系层面,即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属于其中的一个方面);二是它的自然关系层面,即生物意义的关系。我们这里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层面。在这一关系上,同样出现了极端行为。群体意义上的霸权主义、恐怖主义、奴役行为等,个体意义上的享乐主义、自私行为、虐待、伤杀等,虽然可以从社会关系角度破解,但从自然关系上我们同样应该读出它的错误信息。这些极端行为本质,都是将其他群体视为异己、视为仇敌,平等、人权、和谐在这里荡然无存。
  由于人与自然关系在各个层面上的极端行为,我们遭到了报应,而且是最为现实、最为直接、最为惨烈的报应。如果说“非典”(包括艾滋病、癌症、瘟疫等)是自然对人类微观方式的警告,那么 “雪灾”(包括地震、龙卷风、暴雨、海啸等)则是对人类以宏观方式的警告。前者,可能从外在伤害乃至毁灭人类,后者可能从内在伤害乃至毁灭人类。人类的科技发现、发明与发展,可能会降低天灾带来的危害,但不能根本消除这种灾害。为此,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上,必须摒弃极端主义。在经济活动中不断地校正自己的极端行为,虽然不能消除天灾,但至少可以减少天灾带来危害的破坏力与伤害度,提高人类预警、防范与应对能力。
  
  三、构建经济发展中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
  
  客观地说,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原因,更有人为因素,而且后者是绝对的主要因素。这里的人为因素主要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沿袭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对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同时,一些地方的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薄弱,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管理,也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人口增长和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国家生态安全面临更加严重的威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
  1、树立全民生态安全理念
  要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最主要、最基本的就是要唤醒人们的生态安全意识、树立全民生态安全理念,将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一切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生态安全知识,在全社会形成珍爱环境、保护生态、节约资源、造福后代的共识,大力倡导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以及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建设,摒弃盲目追求过度消费,倡导正确的生活方式。
  2、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解决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与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这一矛盾,根本出路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用“绿色核算体系”来重新审视和把握经济发展途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建立“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生产新模式,彻底改变传统的“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单向线性模式和“先污染,后治理”为特征的末端治理模式。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这种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不仅大量消耗资源,而且造成生态的破坏和环境的污染,使我国经济增长的效率长期难以提高。因此,必须走出一条以提高效益和质量为中心的资源节约型的发展道路。
  3、尽快完善有利于生态安全的价格调控机制
   目前我国高速度的经济发展,是以资源的高耗费为代价的。然而,资源的稀缺性在我国的定价机制上却没能很好地体现。现在城市的水价仍然是很便宜的,还有能源、包括土地的价格都是很便宜的。城市水价每立方米相当于0.15美分,这个标准跟德国相比是非常之低的,是德国的十分之一。而跟其他发展中国家,比如跟南非相比,是南非的三分之一。另一方面农业用水是免费的,但是中国北方地区的水资源的匮乏是非常严重的。所以这种定价机制不利于保护资源。合理的定价能够鼓励人们寻找和研究新的节约资源的技术,对政府来讲也是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来降低单位产值的资源密集度,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国家的生态安全。   4、逐步建立有利于生态安全的产业结构
  目前,在我国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必须充分考虑限制对生态安全构成威胁的产业,加快有利生态安全产业的。具体讲,要大力开展生态环境的维护和整治,停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产业,限制资源耗费型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可循环产业,限制有污染产业的发展。某些地区完全可以以生态建没为重点,将生态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在生态走上良性循环的同时,实现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5、建立有利于生态安全建设的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建设应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和实施“十一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时,应将生态环境建设的支出列入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盘子。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有利于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的生态补偿机制。同时,必须建立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联动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投入生态建设。要鼓励农民、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承包、拍卖、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进行生态开发与建设,所涉及土地的使用权要长期不变,并允许继承、转让,以促进长期生态投资。生态建设项目,投资大,见效慢,投资回收难,国家银行应设立专门的长期贷款,来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生态建设,有些项目国家财政要给予适当的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应考虑生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
  6、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环境容量有限、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化和城镇化,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
  
  【】
  [1] 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M].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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