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再心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林亨清 时间:2010-06-25
  关键词:效率;公平;辩证统一;观;和谐社会 
  论文摘要:效率与公平是社会主义的两大原则,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能有任何偏废。文章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原则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予以调整和改动。 
  自从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的伟大任务以后,国人对效率与公平的论争再度达到高潮,有主张舍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例如,2005年10月有人在《社会科学报》上撰文疾呼:“必须重新确立‘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取向”;但也有对此明确表示反对的,如某华侨大学教授在《理论前沿》上撰文,提出四点反对的理由。笔者认为这两派观点虽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都失之偏颇,并且对于解决目前我国效率与公平严重失衡的社会问题是于事无补的。所以,笔者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原则的提法作适当调整和改动是必要的,即把“兼顾”二字改为“注重”,既维护了“效率优先”原则,又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理由如下: 
   
  1.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需要我们在多方面有超越资本主义的表现,尤其在效率与公平上超越资本主义。这样,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体现出来,社会主义制度也才能够巩固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效率与公平是辩证统一的,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是效率的保证,必须坚持二者的辩证统一;没有效率,算不上社会主义;没有公平,连资本主义都不算,更算不上社会主义。效率与公平是社会主义的两大原则,就好像一个人的两条腿,不能有任何偏废。过去,我们在这方面曾有过深刻的教训,例如,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开始以后,一度实行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就是为了公平而牺牲效率的做法,因而是不明智和不可取的,其结果是导致国运不昌和共同贫穷。改革开放后,我们对此作了根本性的纠正,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毋庸置疑,这一原则对推动我国突飞猛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化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正是在这一原则指导下,由于我们始终把效率放在“优先”和第一的位置,而把公平放在“兼顾”和次要的位置,更由于一些地区和部门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所谓的“效率”,长期实行一条腿走路的政策,使公平问题一直得不到重视,结果积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与其说是过去我们“兼顾公平”的工作做得不到位,是工作中的疏忽和偏差所致,不如说是这一原则本身存在有明显的偏重所造成的。这就是为什么今天要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重新思考和调整的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把效率始终放在“优先”和第一的位置,完全符合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正确的。而把公平放在“兼顾”和次要的位置,这在改革开放初期对于扭转人们的思想观念、彻底走出平均主义的误区以便重新发挥效率的决定性作用是非常必要的,但在经历了二三十年改革开放之后的今天已经是不合时宜了。因为,虽然目前我国的经济建设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等多个领域出现了极不公平的现象,存在效率与公平严重失衡的问题。可以说,公平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强烈诉求,在此情况下,如果我们把公平放在“兼顾”和次要的位置而不加以足够重视和解决,势必带来更多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整个社会的动荡不安,那不仅会严重影响社会主义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从而影响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而且还会影响到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巩固和发展。 
   
  2.它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的发展道路历经坎坷、曲折,从毛泽东时代提出“大干快上,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发展观到邓小平提出“发展是硬道理”,主张加快发展、优先发展、不平衡发展,倡导“先富论”,再到本世纪初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这每一步都充满艰辛,但又是对前一步的和跨越,是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正是在总结毛泽东时代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属于邓小平优先发展、不平衡发展观的一部分,符合当时中国经济社会进步和发展要求。因为在改革开放之初,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恢复经济和解决温饱问题,效率成了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最突出的问题,尤其在经历了平均主义之痛以后,效率更成了国家发展的优先考虑。但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道路上,也并非一帆风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是巨大的、显而易见的,并且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在新一届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已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 
  过去,由于我国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严重的重经济而轻环境保护、重效率而轻社会公平、重“政绩”而轻民生的倾向,致使国民经济和社会生产生活中产生和积累了大量的矛盾和问题,这些对中国今天及以后的发展都构成直接而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例如,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能同步的问题;经济结构性问题;经济发展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问题;等等。有资料显示,我国的人均资源已呈现匮乏状态,人均耕地面积从1952年的2.82亩下降到2003年的1.43亩,人均水资源仅占世界水平的1/4,许多矿产资源也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对外依存度越来越大。同时,能源的利用效率低下,以现行汇率,中国单位资源的产出相当于美国的1/10,日本的1/20,德国的1/6。人口增长与老龄化问题、失业问题越来越严重。中国现有13亿人口,而且在未来30年将保持增长趋势。据统计,每年新增的GDP,1/4要用于新增人口的物质文化需要,每年新增1000万人口需要安排就业,60岁以上人口已超过10%,中国已经开始进人老龄化社会,社会的赡养费用逐年提高。此外,社会公平问题、贫富矛盾问题、弱势群体问题以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之间不能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初表现得并不明显,但在经历了二三十年经济的快速和持续发展之后,特别是在进入21世纪后,它们已日益凸显出来,并且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途径。    分析产生以上矛盾和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走的是传统的粗放型道路,这种发展科技含量低、成本高、效益差,并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具有不协调性、不可持续性、片面性和盲目性;二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在发展的过程中片面追求GDP的最大化,不能正确把握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有的甚至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解有错误,他们把“效率优先”当成“效率挂帅”,把“兼顾”理解为可顾、可不顾,把GDP的增长同个人的所谓“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置广泛的大量的社会公平和民生问题于不顾,结果引发了其他更多的社会矛盾和冲突。要从根本上解决以上存在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降低和规避因发展而带来的各种风险,关键是要改变过去那种旧的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因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基本国情与现实矛盾的反映和必然要求,也是新中国半个世纪以来发展经验教训之,符合中国乃至全球的发展趋势。中国的长期发展必须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本得到充分发展的新型化道路,这必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与之相适应,必须纠正过去那种只重效率而轻视社会公平、重“政绩”而轻民生的错误做法,重新确立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这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3.它是缩小贫富差距、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进人21世纪,中国迎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局面,国民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和持续增长的势头。到2005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已超过22000亿美元,位列世界前五名,年人均GDP也已超过1700美元,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然而,在社会财富急速增长的同时,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享受改革成果的机会并不平等,表现在个人收入分配上,就是中国社会存在着极为严重的贫富收入不均的问题。从国际通行的基尼系数来看,近年来,中国的贫富差距非但没有得到控制而缩小,反而有越拉越大的趋势。据统计,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5以上。突破了0.4的安全警戒线,进入了国际公认的收入分配严重不公的警戒区,如果基尼系数再突破0.5,就已经是贫富两极分化。这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南辕北辙,也与党中央所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严重背离。产生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固然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直接关系,但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指导下,造成有关政府部门在这一问题上的不积极作为甚至不作为,他们在权衡效率与公平的时候,往往最后选择了前者而牺牲了后者,结果使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在现有的市场体制下,解决贫富差距悬殊的问题,单靠市场自发调节,只会产生“马太效应”,造成贫者愈贫,富者愈富,从而导致社会的进一步分化,产生更多的仇富、仇官心理。因此,政府必须积极作为,采取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来遏制并缩小日益增大的贫富差距。一方面,对现有的分配制度和分配原则作适当的调整、改革和完善,尤其是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作重新认识并进行修改;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包括经济的和的手段,来提高贫者过低的收入,限制富者过高的收入,并努力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例,尽力把贫富差距缩小和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实现贫、富和谐相处,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 
  综上所述,效率与公平是辩证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为了公平而牺牲效率是错误的,为了效率而牺牲公平也是不对的,这是被与现实反复证明了的一条,我们必须学会两条腿走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其具有明显的政策趋向性和偏重,正是由于这种偏重以及它在实际操作中带来的弊端,所以才要对它作出调整和改动,如文中第一段所言,把“兼顾”改为“注重”,笔者认为,这是适当的和必要的。在此问题上,我们既不能因噎废食,那种因为社会出现严重不公而否定“效率优先”原则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也不能对存在和出现的问题熟视无睹,认为所存在的问题只是工作疏忽所致而拒绝作出政策和原则性的调整也是错误的。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与时俱进,以科学发展观通领全局,我国经济的发展才是全面的、协调的和可持续的,社会才是健康、和谐和进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