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性质:属性与内涵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凯 陈宝清 孙万真 时间:2010-06-25
  【关键词】特许经营体系  中间性体制组织  系统  创新系统
  【论文摘要】特许经营体系是一种中间性体制组织,它用较低的组织成本获得了较高的非一体化下的合作程度,用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了较高的交易市场化程度。从不同的角度看,特许经营体系具有不同的组织内涵。具体而言,从制度学的角度看,特许经营体系是一种介于科层组织和纯市场之间的中间性体制组织;从创新经济学的角度看,特许经营体系又是一个创新系统。
  l引言
  全球特许经营的普遍和明显成功,已经引起了实业界和理论界的普遍重视,近些年学术界关于特许经营研究的研究成果大量涌现,形成了一股研究潮流。但仔细研究发现,学者主要将研究目光汇聚于特许经营体系产生的原因以及这种组织形态的优劣势分析上。同时,也有一些学者开始将研究投向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属性,但是这些研究基本卜都没有经过详细的推理论证,而仅仅简单的将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属性界定为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一种中间性组织形态。
  杨小凯认为经济是由许多行为人、社会制度结构与环境以及他们之间的复杂关系所组成的大系统,对其研究“不得不以某种方式将概念体系组织成由子系统构成的结构”——即构建经济学的分析逻辑。对特许经营的研究,仅仅停留在对其现象的界定上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归纳出特许经营体系运行中表现出来的特性,推演其组织属性,分析其内涵,并以某种逻辑分析方式构建比较完整的分析框架。这是深化特许经营体系研究,使之从经济现象归纳向组织范式分析过渡所亟待解决的问题。
  2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属性:中间性体制组织
  特许经营足指特许方以特许合同的形式授予受许方有偿使用其商标、商号、专有技术及经营模式等的权利,受许方按合同规定,在特许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并向特许方支付相应费用的一种化的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特许方和受许方共同构成特许经营体系。它足众多企业基于共同的目的,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在协作的过程中形成的一个相对稳定的网络组织,它既非一个仓业,叉非纯粹的市场,而是介于业和市场的一种中间性组织。其属性具体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2.1非一体化下的合作一体化就是企业规模、氽业边界扩大的过程。如从业和市场之间关系的角度看,它也可以看作是把原来属于市场交易关系的活动内化为企业内部活动的过程。非一体化是相对于一体化而言。非一体化是指将原来属于企业内部活动的过程外化为市场交易关系的活动。在这个外化的过程中,企业的有形边界得到压缩、规模不断变小。更有甚者,原来隶属于一个大企业的下属单位可以变成新的、规模较小的、完全独立的企业。这是因为,企业规模的扩大会带来规模经济效应,但也可能由于组织费用的增加而产生规模不经济。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企业的边界是内部组织费用与外部交易费用相等时,在这种情况下就会达到最适度的生产规模。如果在此规模基础之上,企业规模再扩大,那么企业效益就会减少而不是增加。事实上,把企业内部活动外部化正是特许经营体系形成的一种方式。雅芳化妆品专卖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广告和品牌的促销活动都是由雅芳总部集中进行,而产品和服务的分销则实行本地化,特许合同规定了加盟店和总部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单个企业的规模趋于缩小,而功能却趋向于专业化。相反,企业辐射的范围在增大,产品的生产销售更多是依赖众多企业的合作而非由单个企业独立完成。
  在一体化的企业里,企业的活动要贯穿于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整个过程。而在非一体化下的特许经营体系里,特许方和受许方处于价值链的不同环节,双方分别贡献出自己所拥有的独特资源,通过能力和资源的互补,形成了分工和协作的关系。根据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观点,对于经济规模分散的组织,其品牌促销活动最好集中进行,而产品和服务分销最好本地化。特许经营体系就具有上述特征。这样,大规模的集中品牌促销与产品或服务本地化的高效率分销相结合。降低了特许经营体系特许人与受许人在经营活动中的交易费用。此外。受许人通常都是在本地经营,比较了解当地习俗、消费习惯和需求等具体情况。因此,特许经营实现了“本土化”经营,这在一定意义上比企业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扩张更有利,从而在一定程度降低交易费用。从以上分析我们看出。特许经营的产生与发展与企业间的分工、合作密切相关。正是这种非一体化下的合作解决了科层组织内部组织费用过高的问题,从而提高了效益。
  2.2组织间的协调特许经营体系的各方是相对独立的组织。特许方和受许方是两个独立的实体,分别拥有各自的所有权,彼此之间没有依附和支配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处于市场组织状态。但两者之间的交易关系叉不『爵于纯粹的市场交易关系,纯粹的市场交易关系具有自发性、盲目性以及临时性的特点,而特许方与受许方之间的关系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双方以特许合同为纽带,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通过特许合同实现了双方权利的安排和控制。长期性与稳定性保证了产品的高质量以及供给的稳定性,大大降低了市场波动和不确定性风险,使得特许经营体系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安全保障机制。
  无论是科斯认为企业之所以替代市场是因为企业内部组织费用低于市场交易费用,还是张五常认为企业的出现是因为劳动力市场效率高于中间产品市场交易效率,这两种理论都暗含着,以一个长期劳动契约取代一系列短期契约,使企业家对企业内部的劳动者进行统一指挥、协调,而非直接出售企业家的经营决策和管理知识来获得收益是节约成本的。这种解释无疑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问题在于,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交易已突破传统的标的物为交易对象的框架,在市场交易中,也包含有归属于科层组织内部的经营决策、协调、知识等非市场因素。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知识产权的转让。特许方作为知识产权的生产者和所有者,它在与其他企业进行交易时,在标的物交易的同时伴随的是经营管理知识的跨企业使用,是特许方经营管理知识向受许方的外溢,是特许方向受许方的管理输出和超边界管理。特许方利用知识产权资本的非重复性、可复制性、可消费性和可学习性,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扩张和发展分支机构,将企业的无形资本的潜在价值转化为现实价值的规模效益,以便形成规模经济,并获得成本节约优势。这进而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尤其缺乏先进管理和技术的中小企业出于分享的管理和先进的技术的动机而加入到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特许经营体系得以不断发展和壮大。
  科层组织在内部通过权威来指挥协调工作;在纯粹的市场中,企业之间仅仅通过市场界面来交流信息、相互作用。而在特许经营体系内,市场主体已经超越了自己的“本分”,超越了产权边界和市场关系,与相关企业不仅在市场界面上交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介入了与之相关联的企业内部生产过程,发挥原来只有在科层组织中才存在的指挥、协调和干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特许经营体系是一种中间性组织,认为它兼具市场和企业的特征:“它像市场体现于特许方和受许方在资本、劳动和产品市场上的交易;特许经营类似于企业的特点在于双方之间约束性的双边关系,这种关系常常很像完全的纵向一体化”(Norton1988)。   3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内涵
  3.1特许经营体系是一种组织事实上,新制度学理论认为,中间性体制组织也称作企业网络组织。既然特许经营体系是一种中间性体制组织,那么它应该具有企业网络组织的性质。但是,特许经营体系还不是一般的企业网络组织,它是以知识产权为纽带的企业网络组织。
  企业网络理论以“资源依赖理论”作为分析基础,认为当企业无法通过市场和企业自身来突破资源配置时,企业可以跨越自身边界其它企业进行资源共享、分工协作以形成一个“准企业”,准企业是一种比较宽松的组织形式,双方通过此可以获得集体优势。也就是说,这时的企业行为既不是由企业内部要素也不是由市场供求所导致的价格机制所决定,而主要是由企业间的关系所控制和决定的(王缉慈,2001)。
  企业网络与企业理论相比,在承认经营活动市场依赖和技术依赖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企业问的活动具有互补性和依赖性的观点。由于企业问资源的互补性和依赖性特点,企业为了获得、利用各种资源,就要与其它企业发生作用。虽然控制资源最直接的办法是将资源“内部化”,但是企业并非有能力将所有的资源“内部化”,或者是内部化的成本会很高,或者足内部化以后会极大地增加组织费用。尤其是当企业所需资源可以通过企业的合作获得时,“内部化”就显得更没有必要了,这时企业网络尤其是以知识产权为纽带的企业网络能够获得更高的效率,因为这时数量众多非一体化企业的合作要比一体化科层组织更能降低费用,从而各方既获得了专业化分工,也不失协作效率。这就是特许经营体系的独特优势所在。
  3.2特许经营体系是一个创新系统著名学者德鲁克(1998)指出:“创新,即用知识生产新知识,不是美那么多民间传说所断言的‘灵感’,也不是孤单的个体在其车库里千得最出色,创新需要系统的努力和高度的组织。”一个系统要保持其竞争优势,必须能够创新。从创新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创新系统应该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更新的、共享各种资源的系统。创新系统应该具有两方面的作用,它一方面充当隔离机制,防止市场中的机会主义对系统内资源的非法占用和模仿;另一方面通过系统的协调整合功能,整合资源,同时为资源的顺利流动以及共享提供所需的环境。
  特许经营体系作为一个空间网络组织,从创新的角度讲,它也是一个创新系统。特许经营体系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其内的各方都隶属于同一品牌,其核心资源就是品牌,亦即知识产权。与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相比,系统外的企业无法模仿其品牌或者说模仿的代价很高,因此,特许经营体系可以有效地防止其资源尤其是核心资源被市场中的其他企业侵占。事实上,特许经营体系在起隔离作用的同时,特许经营体系也有利于资源在系统内部流动、共享。学者Bradach(1997)认为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可以通过四种方式提高双方的绩效,即通过内部友好竞争、员工流动、学习以及转移。内部友好竞争是指特许方与受许方之间的竞争,它们之问的竞争与市场中的竞争有着本质的不同,市场中的竞争是你死我活的竞争,是零和博弈,而内部竞争则不同,提升品牌价值是它们的共同目标,因为品牌价值的高低直接影响它们的收益,双方都能从这一竞争过程中获益;员工流动能够极大地减少培训成本等人力成本,企业员工都共处同一企业文化下,因此不会发生文化冲突现象,另外,员工流动也有利于隐性知识的传播,因为隐性知识具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性质,这同样有利于整个体系的创新;学习和转移是指系统内的一方在行为等方面的刨新会随着学习及转移迅速在系统内传播开来,因此有利于整个系统的创新,可以说,系统时刻处于创新之中。综上所述,特许经营体系是一创新系统。
  4结语
  特许经营体系足一种中间性体制组织,它用较低的组织成本获得了较高的非一体化下的合作程度,用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较高的交易市场化程度。特许经营体系的存在能够弥补科层组织与市场的效率隙,在市场机制优选过程中,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特许经营体系能够在特定条件的约束和保障下扩展其组织边界,具有强烈存在和的理由。
  如果我们继续深入到特许经营体系内部,把这个“黑匣子”从小同的角度打开,我们会发现特许经营体系具有不同的组织内涵。具体说来,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特许经营体系是一种介于科层组织和纯市场之间的中间性体制组织;从创新经济学的角度看,特许经营体系又是一个创新系统。这些就是特许经营体系的基本组织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