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2.加强以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模式建设
  要建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倡导农村社会养老生活保障的文化心理,通过每个月锁定的社会养老金的支持,减缓农村家庭生活负担和养老压力,使农村老年人也能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社会养老服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模式,应以社会保障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保障,以家庭养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精神依托,将两者优点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出我国特色农村养老文化,以利于加强农村社会政治文明建设,加速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3.多渠道筹措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
  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最难的就是保费的收取。这不仅难在农民收入多数偏低,更难在农民收入多以实物或自然生产所得为主,市场化、货币化程度低,现金收入少且不稳定,难以满足保险费必须定期缴纳的基本要求。针对农民的这一特点,资金问题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核心问题。由社会保障的性质所决定,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单一依靠国家财政来开展社会养老保障工作,显然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我们广拓渠道,多形式筹措社会保障资金。一是要通过依靠有关政策和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来强化农村集体对保障资金的投入。二是要采取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强制性养老保险和养老储蓄。三是要建立个人账户,将集体补助额连同个人缴费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个人所有,让农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主感。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积极性;

  4.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法制建设
  首先应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法律地位。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农村社会的稳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本着社会公平的原则,对农村老年群体实施的社会保障,是作为调节社会分配手段而建立的。其次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步伐,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各项措施都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稳定性。

  5.大力发展农村老年福利事业
  老年福利事业是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之一。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最主要的是加强各种社会养老设施建设,由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和精神慰藉,减轻家庭的人力负担,实现由居家养老到社区养老的转变。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农村养老设施无论数量和质量都远远落后于现实的需要。主要办法是发动社会力量,以积极灵活的形式为农民提供社会福利和社会化服务,如努力为农民提供生活服务、医疗护理服务项目,以及人际交流、文化娱乐场所等等。尽量做到小病不出村,农民娱乐有去处,与外界联系日益便利。还要进一步发展保障实体,如敬老院、老年公寓等。把它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去,从改革发展现有实体和兴建新的实体两个方面抓好实体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它们的社会保障功能。总之,兴办农村敬老院等福利机构应当从当地经济条件和农民需要出发,运用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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