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问题日益尖锐和突出。在充分认识国情的前提下,探索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发展道路,找出比较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亟待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出新的、可实施的、有建设性意见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社会养老保障;对策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9亿人口在农村,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探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对策,这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养老形势不容乐观
  从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和未来发展趋势来说,农村养老必然发生由以家庭为主向以社会为主的转变。为了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我国自1991年就开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十几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无论与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发展相比,还是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都还存在较大距离,还有很多问题急需解决。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剩余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壮年人口进人城市,农村的年龄结构出现了“两头大,中间小”的格局,这意味着农村的养老赡养系数明显提高。因此,单纯依靠家庭养老,将使年轻人的负担沉重,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不稳定,这迫切需要政府采取措施来解决农村居民老年生活问题。

  2.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功能逐步弱化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基本养老方式,家庭在老年人口经济供养中承担了重要的责任,但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生产社会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以及现代观念的冲击,使得农村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家庭结构出现了变化。随着计划生育的实行,家庭小型化,即“421”家庭结构成为了农村家庭的发展趋势,家庭小型化也就意味着家庭成员所面临的风险不易分散,在养老系数上表现为赡养系数的大大提高,再加上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也大大削弱了家庭保障的功能。

  3.农村经济基础薄弱
  在农村,土地承载着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而土地保障功能日益弱化,首先,我国人多地少。同时耕地的可比产值越来越低,农产品投人大、产值较低。其次,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有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原有的依靠土地进行养老的农民变得举步维艰,难以维继。

  4.法制不健全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相关法规源于民政部出台的法规,缺乏立法的权威性。同时由于法制的不健全,农民的社会养老的权利存在被侵害的风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至今尚没有一部完整规范的、由人大通过的法律,导致实际工作中体制关系难以理顺,法律责任不明确,政策尺度难把握。

  二、建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

  1.大力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由于农村养老保险是一项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长线工作,很难在短期内体现领导的政绩,因此一些地区的领导对开展这项工作重视程度明显不够。这项工作只靠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各级政府必须要从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把加强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才有可能获得较为理想的效果。现行的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没能推广,已开展的一些地区目前也陷入停顿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对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重新进行调整,以充分体现其社会性特征。具体办法应是适当降低个人缴费比例,相应提高集体资助比例,而且国家应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同时,考虑到农民自身的养老保险意识较差,为此必须扩大宣传,积极鼓励子女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金。只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真正适合农村实际,并体现公平合理原则,就能得到全面推广,从而成为农村老年人最稳定可靠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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