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理念创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朱利民 时间:2013-02-14
  3.1 从“管理”向“服务”转变 
  流动人口管理有过以“撵”(撵走)代管、以“堵”(堵住)代管、以“追”(追赶)代管的历史,而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却有“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理论参照,整个管理就是要以管理好、发展好、实现好、服务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归宿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同意不同意、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标准。从过去的单向的上下命令服从式管理向更多地体现为平等交互式服务转变,已成为一场不可逆转的深层次的革命。曾经被放大流动人口存在的一些负面效应现在看来已经并不是那么难管和可怕了,“同城同待遇”、“城乡居民都一样”、“流出地与流入地一线牵”等政策措施贯穿于“以疏为主”治本之策。 
  3.2 从“权力为本”向“权利为本”转变 
  过去,许多城市对于流动人口管理,更多地是采取排斥、拒绝的态度,要进入城市还需要所谓“暂住证”,人为地造成城市居民与农民工的对立,这完全不利于建设和谐城市。同时,由于生活方式、消费习惯的差别,给城市做出重大贡献的“农民工”要完全融入城市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周期。从严格的户籍制度到暂住证管理到目前达成共识的居住证管理根本是“保障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流动人口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流动人口管理创新要充分认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在社会管理中的特殊重要性,并用全新的理念审视和谋划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来城务工创业的“新市民”,让他们公平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尽可能为他们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齐心构筑和谐家园、和谐社区与和谐社会。 

  3.3 从“单一手段”向“综合并用”转变 
  一般来说,单一的“行政手段”是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产物。根深蒂固,命令式的模式司空见惯,更多地依赖行政手段来进行管理,因为流动人口少,流动不频繁。但在流动人口流动之频繁、规模之大的今天,人们的思维观念更新快、诉求日益多元化,达到预期目的方式往往更多地依靠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思想教育的等综合手段。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人口输出地与输入地,公安、民政、教育、社保等部门有效的协调配合和地域、部门之间的有机配合、上下联动。此外,采用网络化信息化手段打破地方条块分割状况,建立覆盖城乡的全国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突破了在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劳动技能培训、就业信息、基本劳动保障、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社会保险、流动人口维权,乃至重点打击针对侵害或伤害流动人口的刑事犯罪活动等领域的传统态势,改善甚至创新了“综合并用”手段。 
  3.4 从“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 
  过去的流动人口管理仅仅是公安一家的事情,纯粹为“治安”而“治安”,结果往往很难达到预期目的。而管理的最高目标就是为了不管,“管理就是设计和保持一种良好环境,使人在群体里高效率地完成既定目标。”③等到问题出了再管不如以预防为主将“关口”前移,对于整个过程加强较为严密的监控,可以防患于未然:发挥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对外出人员进行登记;及时掌握外出人口的动向,及时向流入当地公安机关反馈信息。目前我国城镇化率不高、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公共服务还缺乏一定实力的情况下,流动人口只能依靠自己投亲靠友找老乡的办法,解决立足之地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三型”社会,需要在流动人口过程管理上积极作出反应。 
  3.5 从“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转变 
  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由于过去有关部门问题上缺乏针对性、主动性、时效性,导致出现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数量攀升等各类社会问题。针对流动人口动态变化的基本特征,目前对流动人口逐步采取微机化、网络化管理来扩充管理信息沟通渠道,以克服流动人口的流出地和流入地无法实现信息共享、部门间协作配合不佳、难以及时准确地提供流动人口的数量变化、类型、流入源、流入目的、流动时间、流动意向、子女受教育情况、办理证照情况、社会交往方式和生活特点等的困难。要全面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重点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主动,特别要注意抓好就业培训、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权益维护、法律援助这几方面的服务和加强人口信息管理的管理手段。 
  总之,从社会管理层面来看,对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要创新理念,坚持依法管理;创新组织,创新手段,创新机制,做到法制化、网络化、常态化。真正解决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问题除了要求政府各部门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配合协调,还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党和政府视流动人口为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三型”社会的主力军,积极出台新政加以引导、管理和服务,这对于构建流动人口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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