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务经济发展的总体特征与制度障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任兴洲 时间:2013-02-14

    四是服务业开放领域和水平接近发达国家开放度。从服务业内部行业开放范围看,中国的服务业开放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涵盖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2个服务大类中的10个,涉及总共160个小类中的100个。2006年底,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电信服务、分销等在内的100个服务贸易部门已全部向外资开放,占服务部门总数的62. 5%。
    4.大型经济中心城市出现服务经济加快发展态势。首先,大型城市成为我国服务经济发展的主要承载地。2008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有287个,人口超过50万人的大型城市占80%。
    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的服务业增加值为72658亿元,占全国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2. 6%,比2006年提高了3. 4个百分点,出现了服务业向城市,特别是大型城市聚集发展的趋势。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型城市和全国性、区域性经济中心,服务业加速集聚的态势更为凸显,出现了高端服务业和创新性服务业蓬勃发展,形成CBD、金融街、物流园区、创意产业园区等服务业高度集聚的发展区域。
    其次,大型经济中心城市出现服务经济加快发展态势。200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GDP的平均比重已经达到46. 2%,高于全国40%的平均水平。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全国共有13个城市的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或超过50%,其中,除张家界和固原之外,其余11个城市均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涵盖了我国主要的全国性及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其中,北京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已经超过70%,居于全国领先水平。
     表22007年全国服务业发展领先城市的产业结构单位:%再次,东部沿海地区大型城市初步具备服务经济发展条件。东部地区是我国经济水平领先的区域,服务业发展也居于全国领先水平, 2008年东部地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国的比重已经超过62%。随着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业的加快发展,东部地区大型城市已经或接近具备服务经济形成和加快发展的条件。如表3所示,深圳、广州、上海、北京、大连、厦门等城市,人均GDP已经达到2000~4000美元(1970年美元)水平,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左右的水平(除大连外),已经进入服务经济的初步形成阶段。此外,杭州、青岛、南京、沈阳等城市的人均GDP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也已接近服务经济形成的起点标准。说明,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大型经济中心城市已进入服务经济形成或加快发展阶段,成为带动我国加速向服务经济转型的龙头和基础。
     表32008年东部地区部分城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及人均GDP(三)我国向服务经济转型发展还面临多重约束总体来看,我国距离服务经济的真正形成尚有相当差距,在向服务经济转型的发展过程中,还将面临多种因素的制约。
    1.服务业发展总体水平偏低。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偏低,突出反映在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和就业比重两大关键指标上。目前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仅为40%,而全球经济中的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的平均水平已经达到65%,其中,高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平已经超过70%,低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平则分别为53%和50%。可见,我国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不仅大大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明显落于发展水平相近的中、低收入经济体。中国与巴西、俄罗斯、印度及南非并称金砖五国(即金砖四国Brics加上南非)。与其他四国服务业发展水平相比,中国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比印度大约低10个百分点,而与巴西、俄罗斯和南非的差距还在持续加大(见图5)。
    (四)我国向服务经济转型发展面临严峻的制度障碍
     二、影响我国服务经济发展的主要制度障碍和问题
  (一)服务领域多元化市场主体发育和企业制度建设滞后
      (二)要素和服务市场发展改革滞后,市场机制作用不强
      (三)监管体制和方式亟待改革创新
      (四)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五)法治环境亟待完善
       (六)服务标准体系缺失或落后
    (七)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机制和政策方式亟待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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