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黄剑辉 时间:2014-06-25
  摘要:本文就现阶段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相应对策。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 问题 对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施行,它的实施改变了过去建筑产品价格,依靠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局面,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通过实践已暴露出不少问题,本文就探讨一下目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清单编制的质量不尽人意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而事实发现,由于各种原因很容易造成工程量计算错误和定额套错;还有因清单和定额的工程量单位规定不统一,易在软件计算输入数据时因疏忽而造成错误。这些错误为以后结算的争议留下了隐患。
  2、合同约定不详细
  由于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全面完整,选用的材料品牌规格不够明确、结算时可能的单价调整方式约定不够详细,使投标企业对项目的判断和综合价格的组成在理解上有误或差异,造成施工合同不能很好地满足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现,造成纠纷扯皮。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以后,签订的合同为单价合同,主要以中标的投标单价为依据。但工程实际往往与清单描述有差异,很多施工合同未能详细约定,仅仅是模糊的几点原则,因此成为合同签订的一个重要问题。
  3、企业缺乏自主报价的能力
  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如果一个企业的定额水平高,它的报价就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竞争中就占有较大的优势;相反如果一个企业的定额水平低,它的报价就缺乏竞争力,在竞争中取胜的机会就少。因此清单报价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企业定额水平的竞争。长期以来,施工企业都是以国家或地区的预算定额为基础进行计价,大多数企业没有自己的定额,报价不能真正反映单位的个别成本,从而使得清单报价缺乏竞争性。
  4、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式落后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使得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尤为重要。但是从当前各地的情况来看,造价管理部门在信息服务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市场机制尚不够健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价值规律“失灵”时有发生。同时,由于缺少激励生产供应商、社会信息员等积极提供真实价格信息的机制,一些本位利益群体在传递建材价格信息过程中往往进行了一些“过滤”或处理,导致价格失真。另外,仅仅采用刊物进行价格信息的发布也由于时间的限制而跟不上日新月异的市场形势。这种现象都使得造价管理部门在人、材、机价格信息的采集、发布、预测,造价指数的分析、发布、和对造价预警的发布上可能造成失真、滞后。
  
  二、对策与研究   
  尽管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它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改革目标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在这个过程中,笔者认为必须寻求一些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采取积极的措施,以适应清单计价的要求。
  1、提高造价从业人员素质,抓清单编制质量
  建设单位要重视标前准备工作,适当放宽编制清单时间,以便让编制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核对,提高准确性。此外,造价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造价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知识更新,有针对性的举行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和研讨班,让他们通过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
  2、强化施工合同管理
  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对于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合同中要明确合同双方对风险的承担范围,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款与结算支付条件,工程量、综合单价、措施费用和材料价格风险等的调整方法。要加大施工合同的监管力度,健全施工合同备案制度:通过合同备案,使施工合同具有合法性、严密性、准确性,对于合同中出现的一些背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条款要及时予以更正,避免合同纠纷。建立一套解决合同履约中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解决机制,以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