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医院财务制度》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黄龙斌 时间:2014-06-25

  
  三、固定资产管理建议
  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是在医改的大背景下修改和颁布的,2011年7月1日在全国医改试点城市的医院执行,于2012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执行。新制度科学的设计,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医院的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应按新制度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06年36号令)、《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资2008年29号)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核算管理好医院最重要的资产——固定资产。
  1、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彻底清理
  按照新旧制度衔接的要求,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结合固定资产的清理状态,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2、完善”三账一卡”制度,建立固定资产的会计监督体系
  医院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账(分为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账,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努力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3、对固定资产直线折旧,加强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按照新制度规定,医院应当对除图书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新旧转账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库存物资”科目的固定资产以及图书除外)计提折旧,并将计提的折旧冲减待冲基金和事业基金。在新账中,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中应冲减待冲基金的部分,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中的剩余部分,借记“事业基金”科目,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4、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制度
  明确事业单位各类固定资产使用报废年限;规范固定资产报废申报程序和手续;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针对盘盈、盘亏,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具体情况,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和“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核算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增加或减少以及清理后净损益的情况,并认真追究固定资产流失责任。
  5、引入电子信息化对资产购置、使用、折旧、处置进行管理
  为了及时管理和掌握固定资产的流动,合理调配资源,必须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网络管理系统。一方面可以及时登记和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库存情况,避免重复购置;另一方面可以合理组织和调配闲置的资产,促进闲置资产的再利用,避免浪费。计算机网络化建设是实现医院科学化管理的必然趋势,是有效发挥现代医院管理会计职能的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制度,2010.12.
  [2] 李启明,杜宇录.医院会计实物.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6.
  [3] 财政部.财会[2011]5号.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4]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06年36号令).
  [5] 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资2008年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