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农电企业的“实质性安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6-01
  论文摘要:农电企业的一些有识之士提出“实质性安全”确实不同凡响。他们认为:“实质性安全生产就是不以是否发生事故作为判定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优劣的唯一标准,实质性安全生产主要是针对在安全管理中的形式主义、表面化现象,这是结合农电企业的一种新型的科学的安全生产理念”。笔者认为,把发生事故与否来当作衡量安全生产的标准,在理论上违背了事物的客观规律,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极大的危害,而“实质性安全”才是安全生产观念的真谛和精髓。 
  论文关键词:农电;企业;实质性;安全 
    
  一、“实质性安全”的提出 
  吉林省的一家农电企业举行安全生产1000天的庆典刚过5天,就发生了一起人身感电而造成人员伤害的严重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一票否决”的原则,这起事故自然就成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整改单位”的分水岭,也就是说1005天以前,这家农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得似乎尽善尽美,要不然他们何以连续三年获得“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而从发生事故的这一天起,他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就是问题百出了,事实也正是如此,这家农电企业在整改中仅仅通过自查,就发现了大量的触目惊心的事故隐患。 
  “没有发生事故一好百好,发生了事故就是一糟百糟”,用事故来衡量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这并不是罕见的现象,在现实中竟然也被不少人所认同,以至于成为一些电力企业的通行做法。某家农电企业为了能实现“安全年”的称号,竟然在年终停止了例行的检修作业,甚至把单位的车辆全部推进库内,为了万无一失,出门办事通通坐公交车或长途汽车。 
  何为安全?无危为安,无损为全。事故与安全本来就是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发生了事故无论如何也称不得安全,这应该是被人们所能接受的普遍真理。然而,没有发生事故就是安全吗? 
  农电企业的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了“实质性安全”确实不同凡响。他们认为:“实质性安全生产就是不以是否发生事故作为判定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优劣的唯一标准,实质性安全生产主要是针对在安全管理中的形式主义、表面化现象,这是结合农电企业的一种新型的科学的安全生产理念”。 
  笔者认为,把发生事故与否来当作衡量安全生产的标准,在理论上违背了事物的客观规律,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极大的危害,而“实质性安全”才是安全生产观念的真谛和精髓。 
  二、“实质性安全”的实质 
  1.“实质性安全”完全符合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质性安全”就是把关口前移,强调的是“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即杜绝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事故,亡羊补牢固然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未雨绸缪。农电企业的生产运行根据农村用电市场的变化,有轻重缓急之分,发电企业还有峰谷之说,但是安全生产却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贯穿于整个生产运行的全过程,至于所谓的安全记录只是相对的某个时段而已,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不过是一种表面的现象,而究其实质上我们必须时时事事处处都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警钟长鸣。因此我们必须走出“发生事故—整改—检查—再发生事故—再整改—再检查”的老路,从而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放在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突出位置上,把农村电网安全作为农电企业的生命线,“实质性安全”的实质正在如此。 
  2.“实质性安全”完全符合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 
  安全生产的对象是人和物两个方面,即就是通常所说的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保证人身安全则应该放在第一位。安全生产采取的主要措施,同样可也分为人和物两个方面,即物防和人防,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物防是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企业投用先进可靠的设备设施及工具,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风险,然而人防却是关键,员工只有树立安全生产的强烈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则的良好习惯,掌握安全生产的全面技能,企业才能持久长效安全生产。“实质性安全”实质上以人为本,发挥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正把安全生产把握在自己的手中。 
  3.“实质性安全”完全符合安全文化的基本精神 
  安全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的安全生产运行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占据领导地位,并为全体员工认可和恪守的共同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安全文化首先包括了物态的安全文化,即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及生产场所、环境、装置的本质安全化,乃至各种安全技术和科研成果,其次是规范的安全文化,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的建设,营造一个制约和束缚不安全行为和危险动作的有效机制,再次还有安全心态的培育和形成,即员工树立“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意识和行为。“实质性安全”恰好克服了形式主义的弊端,从强制性被动性的低层次管理迈向制度乃至文化管理的较高阶段,从更深的文化层面上来激发员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本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