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工企业债务重组解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赵冬梅 李… 时间:2014-06-01
  1.新、旧账户的衔接。准则修改前,债务人确认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重组利得,使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核算;重组损失,使用“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账户核算;债权人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只在收到债务人以低于债权的现金资产抵债和修改债务条件,重组债权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时,确认债务重组损失,使用“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账户核算。准则修改后,企业核算债务重组损益的账户为“营业外损益—债务重组损失”和“营业外损益—债务重组利得”,债务重组损失,计入“ 营业外损益—债务重组损失”账户的借方,债务重组收益,计入“ 营业外损益—债务重组利得”账户的贷方。
  2.相关会计处理的衔接债务重组确认计量方法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但涉及的重组交易是一次性完成的,且过去交易公允价值难以确定,债务重组属于新准则体系执行之前已经完成的特殊交易和事项,可豁免追溯调整,故不涉及追溯调整问题。在“过渡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日”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时,将债务重组涉及的相关资产项目和资本公积余额直接结转,“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期末无余额,过渡日后发生的债务重组事项按照新准则确认与计量,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营业外损益—债务重组损失”和“营业外损益—债务重组利得”账户,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
  三、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性及创新性
  把债务重组的计量基础由账面价值重新改为公允价值,并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对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披露做了更加严格和科学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信息供给的约束,为向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铸牢了基础。新准则的发布和实施,使中国债务重组准则在关键环节和根本实质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的趋同,为中国参与国际竞争构建了统一会计信息平台。但新准则的规定比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更具体、易懂,可操作性强。
四、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分析
  会计计量方法不同,将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很大影响。新准则的突出变化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及将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原准则计入资本公积),所以执行新准则后,债务重组活动将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当期利润。而旧准则采用的账面价值计算法,基本不产生利润。
  以存货清偿债务为例进行分析,假设2005年4月12日,A公司从B公司购买一批商品,付给B 公司6个月期、不带息1 050 000元商业票据一张。2005年10月25日,A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履行债务,与B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双方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内容如下:B公司同意A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批产品市价为800 000元,增值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700 000元,这部分存货的损失准备为5 000元。B公司未计提相关坏账准备。
  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A公司(债务人)的分析如下:
  计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与所转让产品的账面价值及增值税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1 050 000元-所转让产品的账面价值(700 000-5 000) 695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00 000× 17%)136 000元=219 000元
  新准则公允价值法与旧准则账面价值法相比,债务人当期确认收益219 000元,其中包括债务重组利得114 000元(1 050 000-800 000-136 000=114 000),资产转让收益105 000元;原准则将债务重组利得219 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资本公积:219 000元(公允法比账面法减少219 000);利润总额:219 000元(公允法比账面法多219 000);所得税费用:72 270元(公允法比账面法多219 000 × 33%;设所得税率为33%);净利润:146 730元(公允法比账面法多219 000 × 67%;设所得税率为33%)。
  公司(债权人)的分析如下:债务重组日,资产价值减少114 000元,确认重组损失114 000元(1 050 000-800 000-800 000×17%),利润减少114 000,净利润减少:76 380元。
  可见,新旧准则不同方法核算的差异,对企业的权益、损益及资产结构均产生较大影响,使得会计信息披露更加相关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