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深化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姜小林 时间:2014-06-01
  【论文摘要】企业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是企业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和以权谋私的表现,是最为严重的腐败形式。加强对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探讨和研究,及时发现和杜绝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对于促进企业廉政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论文关键词】企业;职务犯罪;预防治理;机制探索 
   
  职务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是腐败最严重的表现,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也是服务经济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深入,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也有所增加,案情也发生了新的变化,针对企业职务犯罪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出现的新问题,本文分别从责任、宣传、行业、岗位、同步、超前等七项预防措施探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和职务犯罪,为企业强化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制提供借鉴。 
  1.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产生的特点 
  通过对近几年职务犯罪的案例分析来看:目前大多数职务犯罪的主体,整体文化素质较高,且绝大多数是党员干部; 从犯罪的动机看,谋取经济上的利益是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集中表现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个方面;职务犯罪,形式多样,手段诡秘,包容量大。职务犯罪罪犯从作案形式看已不仅局限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目前已扩展到经济环节的各个领域。 
  2.形成这些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有: 
  2.1 政治素质低。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学习,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日常管理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想信念动摇。 
  2.2 法制观念淡薄。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政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对工作缺乏高标准、严要求,不能兢兢业业对待每一项具体工作,法制观念淡薄。 
  2.3 特权思想严重。在职务犯罪干部中,大多数以管人者身份自居,把党和职工赋予的权利当作耍特权的资本,认为自己可以不受党纪、政纪约束。其二是缺乏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为职工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忘记了“权力来自于职工”的崇高宗旨。群众观念淡薄,忘记了干部的本色是为职工服务。 
  2.4 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少数领导往往只顾压任务定指标,忽视讲纪律,提要求;只注重完成工作任务指标数字,不检查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不检查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对违纪违法干部姑息迁就,缺乏严肃批评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停留在表层,缺乏渗透到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尤其是不能有效地启动预防机制,处理上又失之于宽。 
  2.5 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企业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 
  3.探索职务犯罪者的心理因素 
  3.1 产生侥幸心理。一些领导干部心存侥幸,违法乱纪。一是认为自己行动诡秘、手段高明、“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保险可靠。如某些领导干部认为贿赂行为是两个人的事情,风险很小,即使被人举报,只要自己死不承认,纪监部门、司法机关就没有办法。二是认为如今社会纪律松弛,法不责众,大不了检查检查完事;三是少数领导干部信奉“权大于法纪”,“有权就有一切”,依仗权势,谋取非法利益,从而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 
  3.2 仿效心理。近几年,一些人钻改革的空子,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了很多不法收益,未受到惩处,而逍遥法外,个别领导干部就仿效,以“他人能干的,我为什么干不得”为由,赚取非法收益。 
  3.3 金钱诱惑。经济搞活后,不同社会集团成员收入差距拉开,再加上社会分配不公,使一些人产生了个人利益的失落感,在强烈的补偿心理支配下,就容易萌生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财富的贪婪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