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武汉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易文君 李娜 时间:2014-06-01
 3.3 高技能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环节没有形成有效联动,导致评价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由于企业鼓励劳动者走技能成才、岗位成才之路的相关制度和措施不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岗位规范之间的结合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高技能人才评价作为岗位使用与待遇的依据,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在全社会、各企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之路并不畅通。部分企业建议,要制定对企业用工先培训,持证再上岗的具体政策,强化劳动监察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对企业实行准入工作制度,对个人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招聘应优先录用,在工资待遇上也应该高于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这说明有些企业对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是认识到了,但执行不力、办法不多的现象比较普遍。 
  4.对下一步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建议 
  4.1 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对优胜者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可按有关规定直接晋升职业资格或优先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崇尚和争做优秀高技能人才的良好风尚。 
  4.2 要健全和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和方式 
  进一步突破年龄、学历等的限制选拔人才,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相结合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为高技能人才的成长拓宽渠道。 
  4.2.1 实行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充分发挥我市专业考评委员会的基础作用,指导各专业考评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做好相关行业(专业)的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 
  4.2.2 在全市选择3-4个管理规范、技能人才密集且培养成效显著、鉴定工作基础好的大、中型企业进行试点,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岗位评价方式,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和认证服务,通过企业与相关技师培训基地组织培训考核认证,由专家组进行评价。 
  4.2.3 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考试、评价题库,积极推进评价方式智能化、科学化、社会化、网络化,通过应用计算机现场随即抽题,模拟操作,计算机评分,确保考核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4.3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 
  加强高技能人才相关理论研究,做好调查统计和需求预测工作。完善我市高技能人才交流信息平台,开发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加快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逐步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评价模式。健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并且做好鉴定机构和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4],提高责任意识和工作质量,为评价工作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同时树立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典型,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4.4 着力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引导和鼓励各企业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引导和督促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情况,完善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办法,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指导企业建立和落实职工凭职业技能资格得到使用和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机制,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企业劳动工资制度的衔接。用人单位要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高级技能人才倾斜,建立有利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形成的激励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 
  4.5 制定有针对性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制度及政策 
  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经济与社会地位,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与使用流动之间形成良性循环的关键。如通过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体现高技能人才的价值与贡献;如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等解决类似与其息息相关的社会领域的瓶颈问题,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