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竞争力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希燕 时间:2014-06-01

  4、年薪制、股权制与期权制的有机结合。即根据经营者实现绩效的情况,适当提高其风险基薪的比例,并将净增加的风险基薪以股份和期权的方式支付,即一部分折合成企业股份,另一部分则以期权方式支付。
  (二)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1、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经营管理是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不应当由政府部门指派或直接从政府部门中产生,而应当在经理人市场上由企业和经理人双向选择产生,这样才能使稀缺的经理人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同时研究一套严格的经理人资格、资质评鉴制度。
  2、控制经理人职务消费,由于国家对经营者的监督不力,经营者事实上掌握着国有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导致了经营者庞大的职务消费,这事实上形成了经营者的“隐性收入”。在实现企业经营者报酬结构多元化的同时,我们必须加强监事会对经营者监督约束、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对经营者行为制约,并进一步严肃财务纪律,健全财务制度,以抑制不公平、不合理的经营者职务消费。
  3、改变股权结构,加强对经营者的内部监控。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把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权,下放给代表企业所有者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激励监督作用,使经营者的行为服务于所有者的利益。从而在当前外部监督较弱的情况下,通过加强内部监督解决经营者约束问题。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者多元化薪酬结构
  现代公司制企业的经营者薪酬结构应体现多元化的特点,既要包括固定收入(如固定工资),也包括不固定或风险收入(如奖励、股票)等;既含有现期收入,也含有远期收入(如股票期权、退休金计划等)。总的说来,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较完整的物质报酬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基本薪金。由于企业家相对于其他员工而言是一种最为稀缺的人力资本,所以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其薪金应高于普通员工,但同时也由于经营者的基本薪金在其所得的整个物质报酬中占的比重较小,而且作为经营者的固定收入,与一般员工的差别不宜太大,所以合理的企业家基本薪金体现为普通员工的3倍-6倍。
  2、剩余索取。为了能对企业经营者提供足够的激励,合理的薪酬契约安排应包含企业经营者对剩余索取权的部分拥有。这可采取年薪制的安排方式,也可采取股权、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排除经营者人力资本供给的不确定性。其中,薪酬激励的方式又可分为经营管理者的薪酬激励和技术人才的薪酬激励。
  (1)经营管理者薪酬激励:一是年薪制。年薪制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和风险收入。基本工资是对经营者的经营知识、管理能力和经验的积累和承担的岗位职责的基本肯定,基本工资标准依据当地普通员工的基本平均工资水平和企业规模大小等因素来确定;风险收入也叫效益工资是对经营者超额完成当期经济效益指标而提供的一种奖励。二是股票期权激励。一些研究者认为,期权是现代企业拥有的使管理者们按保证公司的长期兴旺及为了工人和股东的福利的方式行事的最佳薪酬机制。我国也有一些上市公司如金蝶国际、长源电力、中国石化、深高速等相继采用了股票期权或类似于股票期权的激励形式,如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等。
  (2)技术人才薪酬福利。国有企业相对其他性质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重很大,因此,对技术人员的薪酬福利激励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一是技术人员的薪酬福利。对技术人员的薪酬模型设计主要有两种方法:职称评定法,即按照技术人员获得的技术职称和资质等级给予相应的薪酬;评聘分离法,打破职称等级制度,建立适合企业需要的技术人员内部层级关系的聘用制度。二是技术人员的股票激励。企业对技术人才特别是急需的高科技人才可采取股权共享计划,即将企业盈利的一定比例以技术股的名义划归技术人员(究竟是多少比例目前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企业和技术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权衡,确定技术的入股价格)。